对比文件名称:2014-06-19_KR1020140075508A_发明公开_KR1020140075508A 방현 필름 및 이를 구비한 편광판
目标专利名称:1668减反射膜和显示装置CN108027456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DeepSeek(深度推理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成中文)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硬涂层《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22]:“防眩层是通过固化防眩层形成组合物而形成的层,并包括‘防眩层的树脂’和‘透光性粒子’的层。” | 对比文件公开的防眩层(방현층)在结构和功能上均相当于目标专利的硬涂层,都是通过固化树脂并包含微粒形成表面凹凸以实现防眩光效果,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在所述硬涂层上形成的低折射率层《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仅涉及单层防眩层,未公开任何低折射率层,且未给出任何关于在硬涂层上形成低折射率层的技术启示或暗示,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减反射膜的表面的凹凸形状的粗糙度偏度(Rsk)大于0.5且小于5《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11]:“防眩层的高度偏度(skewness)值为0.5~2.0”;[0050]:“偏度值为0.5~2.0”。 | 对比文件公开的“왜도(skewness)”即偏度,与目标专利的粗糙度偏度(Rsk)是同一物理参数,均用于表征表面高度分布的对称性。其数值范围0.5~2.0完全落入目标专利的大于0.5且小于5的范围内,且实施例中具体值(如0.73、1.473等)均大于0.5,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D:所述表面的凹凸形状的倾斜角大于0.01度且小于0.2度《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关于倾斜角(θ)的定义、测量方法或数值范围,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硬涂层包含含有可光聚合的化合物的(共)聚合物的粘合剂树脂和分散在所述粘合剂树脂中的有机或无机微粒《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24]:“防眩层形成组合物包含反应型(甲基)丙烯酸酯树脂、透光性粒子和光引发剂。” | 对比文件中的反应型(甲基)丙烯酸酯树脂经光固化形成(共)聚合物粘合剂树脂,透光性粒子即有机或无机微粒,二者混合形成防眩层,与目标专利的硬涂层组成完全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有机或无机微粒的粒径为1μm至5μm《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表1中公开了平均粒径为2.7μm(Sylophobic 507)、3.5μm(XX-19HW)、4.5μm(Tospearl145、XX-1735Z)的粒子。 | 对比文件实施例中使用的粒子粒径均在1~5μm范围内,且明确记载了具体数值,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硬涂层的厚度大于5μm且小于10μm《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44]:“防眩层的厚度优选为2.5~15μm。” | 对比文件公开的防眩层厚度优选范围2.5~15μm直接包含了目标专利要求的大于5μm且小于10μm的区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从中得到该厚度范围,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减反射膜的表面的凹凸形状的粗糙度偏度(Rsk)和倾斜角是通过非接触式表面形状测量仪(3D光学轮廓仪)测量的结果《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61]:“测量使用彩色3D激光显微镜(Keyence公司,VK-9510)进行,物镜放大倍率20倍,测量表面尺寸675μm×506μm。” | 对比文件公开了使用3D激光显微镜(非接触式)测量表面高度并计算偏度,但未公开倾斜角的测量,且整体技术方案未涉及倾斜角,因此该特征(同时要求Rsk和倾斜角均通过该仪器测量)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减反射膜在380nm至780nm的波长范围内的平均反射率小于4%《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涉及反射率的测量或数值范围,仅关注雾度、透射清晰度等参数,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减反射膜的内部雾度大于0且小于10%《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仅公开总雾度(Haze)值(如实施例中0.6%~11.5%),但未区分内部雾度和外部雾度,也未给出内部雾度的定义或范围,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减反射膜的外部雾度大于0且小于0.5%《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公开外部雾度概念或数值,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可光聚合的化合物的(共)聚合物,所述硬涂层包含1重量份至20重量份的所述有机或无机微粒《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12]:“反应型(甲基)丙烯酸酯树脂与透光性粒子以96.0:4.0~98.5:1.5的重量比混合。” | 该比例换算为基于100重量份树脂,粒子含量为1.5~4.0重量份,完全落入目标专利的1~20重量份范围内,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基于所述有机或无机微粒以及无机纳米粒子的总重量,所述硬涂层还包含3重量%至10重量%的直径为1nm至50nm的无机纳米粒子《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使用或提及任何无机纳米粒子,其使用的微粒均为微米级(2.7~4.5μm),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硬涂层还包含直径大于50nm且为120nm以下的无机纳米粒子《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类粒径的无机纳米粒子,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低折射率层包含:粘合剂树脂《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无低折射率层,因此相应的粘合剂树脂等特征均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该粘合剂树脂包含可光聚合的化合物、含有光反应性官能团的氟系化合物和被至少一个反应性官能团取代的聚倍半硅氧烷之间的交联聚合物《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涉及氟系化合物或聚倍半硅氧烷,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Q:分散在所述粘合剂树脂中的无机微粒《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无低折射率层,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在所述聚倍半硅氧烷上取代的反应性官能团包括选自醇、胺、羧酸、环氧化物、酰亚胺、(甲基)丙烯酸酯、腈、降冰片烯、烯烃、聚乙二醇、硫醇和乙烯基中的至少一种官能团《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公开聚倍半硅氧烷,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S:其中,所述被至少一个反应性官能团取代的聚倍半硅氧烷还被选自具有1至30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烷基、具有6至30个碳原子的环烷基和具有6至30个碳原子的芳基中的至少一个非反应性官能团取代《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公开聚倍半硅氧烷及其取代基,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T:其中,所述被至少一个反应性官能团取代的聚倍半硅氧烷包括被至少一个反应性官能团取代的具有笼形结构的多面体低聚倍半硅氧烷《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聚倍半硅氧烷结构,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U:其中,所述具有笼形结构的多面体低聚倍半硅氧烷的至少一个硅原子被反应性官能团取代《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公开,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V:未被反应性官能团取代的其余硅原子被非反应性官能团取代《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公开,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W:其中,在所述聚倍半硅氧烷上取代的反应性官能团与非反应性官能团的摩尔比为0.20以上《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公开,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X:其中,所述可光聚合的化合物包含含有(甲基)丙烯酸酯基或乙烯基的单体或低聚物《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025]:“反应型(甲基)丙烯酸酯树脂可以是光固化型丙烯酸系树脂,可使用1种以上反应型丙烯酸酯低聚物或1种以上反应型丙烯酸酯单体,或混合使用。”;[0027]列举了多种(甲基)丙烯酸酯单体。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可光聚合的化合物为反应型(甲基)丙烯酸酯树脂,包含(甲基)丙烯酸酯基的单体或低聚物,与目标专利的特征完全一致,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Y:其中,所述氟系化合物中含有的光反应性官能团是选自(甲基)丙烯酸酯基、环氧基、乙烯基和硫醇基中的至少一种《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氟系化合物,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Z:其中,所述无机微粒是数均粒径为10nm至100nm的中空二氧化硅粒子《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使用的无机微粒(如二氧化硅)为实心且粒径在微米级(2.7μm等),未公开中空二氧化硅粒子,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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