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的名称:发明公开_CN106133806A 信息提示装置及信息提示方法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直接公开》 | 说明书第[0025]段:“本实施方式的信息提示装置1搭载于可切换自动地进行车辆的行驶控制的自动驾驶控制和驾驶员进行的手动驾驶控制的自动行驶车辆(以下,称为车辆)。另外,在车辆上搭载自动驾驶系统,该自动驾驶系统基于车辆的行驶状态及外部环境,自动地进行车辆的行驶控制。” | 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车辆搭载有自动驾驶系统,能够自动进行车辆的行驶控制。这与目标专利中“通过所述车辆自主地控制所述车辆的操作”这一技术特征完全相同。在对比文件中,自动驾驶系统自动控制车辆行驶是其实现自动驾驶功能的基础,与目标专利中该特征所起的作用相同。 |
| 技术特征B:《直接公开》 | 说明书第[0025]段:“而且,自动驾驶系统根据规定的时间及需要能从自动驾驶控制向手动驾驶控制切换。” 说明书第[0049]段:“另外,响应行为控制部9判定出驾驶员不是可从自动驾驶控制向手动驾驶控制转换的状态。” 说明书第[0072]段:“另外,响应行为控制部9判定出驾驶员是可从自动驾驶控制向手动驾驶控制转换的状态。” | 对比文件多次、明确地记载了自动驾驶系统需要从自动驾驶控制切换到手动驾驶控制(即控制权从车辆转移到乘员),并且整个装置的核心目的就是确认驾驶员是否处于可以完成这种控制权转移(“转换”)的状态。这直接公开了目标专利中“确定预期事件将发生,所述预期事件包含将对所述车辆的所述操作的控制从所述车辆转移到乘员”这一技术特征。两者都是为了应对控制权转移这一预期事件。 |
| 技术特征C:《隐含公开》 | 说明书第[0055]段:“此外,响应行为控制部9在预先设定从自动驾驶控制向手动驾驶控制进行转换的时间的情况下,随着该时间接近,缩短向驾驶员请求执行响应行为的间隔。” | 对比文件虽然没有直接记载“确定剩余的时间范围”这一计算或测量步骤,但明确记载了系统会“预先设定”控制权转换的时间,并且会根据该设定时间的“接近”来调整行为(缩短请求间隔)。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要“随着该时间接近”而采取行动,必然需要知晓或计算出当前时刻与预设转换时刻之间的时间差,即“在预期事件的估计发生之前剩余的时间范围”。因此,该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是隐含公开的。在对比文件中,知晓剩余时间用于调整对驾驶员的提示频率,以逐步准备控制权转移;在目标专利中,确定剩余时间范围用于选择和执行通知程序。两者虽然具体应用环节略有不同,但根本作用都是为控制权转移这一事件进行基于时间的准备和调度。 |
| 技术特征D:《直接公开》 | 说明书第[0053]段:“例如,响应行为控制部9在每经过规定时间或自车辆每进行规定次数的行驶控制时向驾驶员请求执行响应行为。另外,响应行为控制部9基于驾驶员的状态,也可以设定向驾驶员请求响应行为的时间。例如,响应行为控制部9在检测出驾驶员未清醒的情况或检测出驾驶员未监视前方的情况下,向驾驶员请求执行响应行为。” 说明书第[0054]段:“另外,响应行为控制部9也可以基于自车辆的行驶状态及外部状况来设定向驾驶员请求响应行为的时间。” | 对比文件详细列举了触发向驾驶员请求响应行为(这本身是判断驾驶员是否准备好接管控制的过程)的各种条件,包括:规定时间、规定行驶控制次数、驾驶员状态(未清醒、未监视前方)、车辆行驶状态及外部状况。这些条件实质上就是判断何时需要进行控制权转移准备(或测试)的触发条件。虽然对比文件没有使用“触发预期事件”这一表述,但其描述的“请求响应行为”的条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就是触发对控制权转移这一预期事件进行准备和确认的条件。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E:未被公开 | 对比文件中未记载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确实会通过显示、声音等方式通知或询问驾驶员(例如步骤S108),但其通知内容是固定的询问(如“是否向右车道变更?”)或是“收集尝试”的强制性询问,目的是获取驾驶员的响应以判断其状态。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存在“多个程序”,并从其中“选择”一个程序来通知“操作情形”,更没有公开选择的标准是使得程序能够在“经确定时间范围内执行”。目标专利的该特征强调了一种动态的、基于时间范围适配的程序选择机制,而对比文件的通知是预设的、功能单一的,且其触发和频率调整(见特征C、D的论述)服务于状态确认,而非服务于通知程序本身在时间范围内的可执行性。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F:《直接公开》 | 说明书第[0058]段:“响应行为控制部9在显示装置33上显示出‘向右车道变更?’的同时从扬声器37以声音向驾驶员通知。” 说明书第[0068]段:“另外,响应行为控制部9也可以与显示装置33的显示同步地向驾驶员提供感觉刺激。例如,即可以通过方向盘等对驾驶员施加振动刺激,也可以提供效果声音。” | 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在需要时(例如到达请求响应行为的时间),系统会执行通知程序,包括在显示装置上显示信息、通过扬声器发出声音、甚至提供振动刺激。这直接公开了“执行所述程序以通过该程序通知所述乘员”这一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执行通知是为了请求驾驶员响应以确认其状态;在目标专利中,执行通知是为了告知乘员操作情形。虽然目的略有差异,但“执行通知程序”这一动作本身及其在系统中的作用是相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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