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0-11-04_US2010279712A_发明申请_US20100279712A1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LOCATION TRACKING NOTIFICATION
目标专利名称:第三方位置的视觉识别符CN104919782B
模型名称:专利创造性评估模型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识别与目标装置相关联的至少一个目标,所述目标装置经配置以连同对应时间值一起提供标准参考系中的位置数据<br>**《隐含公开》** | 第[0024]段:“The mobile device 10 generates location information using GPS technology, which involves receiving GPS signals 41 from the GPS satellites 40 using its GPS receiver 12. Location sharing involves the mobile device 10 sending the location information to another device, for example one of the other communication devices 30,35.” <br>第[0036]段:“The mobile device 50 generates location information using GPS technology, which involves receiving GPS signals 81 from the GPS satellites 80 using its GPS receiver 52. Location sharing involves the mobile device 50 sending the location information to the server 65, which in turn provides the location information to another device.”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特征A是用户装置识别目标(如人、宠物或物体)及其关联的目标装置(如移动台)的步骤,该目标装置能够提供带时间戳的位置数据(参见[0021]段)。在对比文件中,移动设备(如10、50)生成位置信息(例如通过GPS)并可以将其发送给其他设备或服务器(参见[0024]、[0036]段)。这一过程隐含了存在一个被其他设备(即“用户装置”)所关注的“目标”(即移动设备10、50本身或其用户)。虽然对比文件未使用“识别…至少一个目标”的表述,也未明确提及“标准参考系”(但GPS数据通常基于标准坐标系),但其描述的“位置共享”(Location sharing)场景,本质上是使一个设备(目标装置)的位置信息可被另一个设备(用户装置)获知,这隐含了用户装置需要知道或识别出哪个设备/用户是其希望关注的目标。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描述的“位置共享”中合理推断出“识别与目标装置相关联的至少一个目标”这一技术特征。目标装置生成并提供位置信息(隐含了时间因素,因为位置信息是动态的),这对应于目标专利中目标装置的功能。 |
| **技术特征B**:发送用于接入至少一个目标的地理状态信息的请求<br>**《隐含公开》** | 第[0048]段:“At step 4-1, the mobile device determines location information of the mobile device. At step 4-2, the mobile device sends the location information to at least one device.”<br>第[0057]段:“At step 5-1, the mobile device determines location information of the mobile device. At step 5-2, the mobile device sends the location information to a server.”<br>第[0061]段:“At step 6-1, the server receives location information of the mobile device. At step 6-2, the server provides the location information to at least one other device.” | 在目标专利中,特征B是用户装置主动向服务器发送请求,以获取目标的地理状态信息(参见[0009]、[0010]、[0060]段)。对比文件中存在两种模式:1) 对等模式:目标移动设备主动将其位置信息发送给至少一个其他设备([0048]段)。2) 服务器模式:目标移动设备将其位置信息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随后提供给至少一个其他设备([0057]、[0061]段)。在服务器模式下,其他设备(相当于用户装置)若要获取目标的位置信息,必然需要向服务器发出某种形式的请求或订阅,服务器才会“提供”(provides)该信息。图6的流程([0062]段)也表明了服务器在收到位置信息后,会将其提供给其他设备。虽然对比文件未详细描述“请求”的具体消息格式,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理解,在客户端-服务器架构中,客户端(用户装置)获取服务器端数据通常需要发送接入请求。因此,特征B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接收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相关联的地理状态信息<br>**《隐含公开》** | 第[0061]段:“At step 6-1, the server receives location information of the mobile device. At step 6-2, the server provides the location information to at least one other device.”<br>第[0082]段:“At step 10-2, the apparatus automatically receives location information of the mobile device on an ongoing basis.” | 在目标专利中,特征C是用户装置从服务器接收目标的地理状态信息(参见[0009]、[0010]、[0060]段)。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服务器将移动设备的位置信息提供给其他设备([0061]段),以及其他设备(装置)自动接收移动设备的位置信息([0082]段)。这里,“其他设备”或“装置”扮演了跟踪者/请求者的角色,相当于目标专利中的“用户装置”。它所接收的“位置信息”(location information)对应于目标专利中“地理状态信息”的核心组成部分(位置数据)。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使用“地理状态信息”这一术语(可能还包括速度、定向等),但位置信息是地理状态信息的基础和最主要部分。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推断,用户装置接收目标的位置信息这一步骤已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基于所述地理状态信息产生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的视觉识别符,其中所述视觉识别符指示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的先前位置、速度或定向的年龄或者当前位置、速度或定向的持久性,<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D是目标专利的核心发明点之一,即基于地理状态信息生成视觉识别符,并且该识别符能够指示目标状态(位置、速度、定向)的“年龄”(新旧程度)或“持久性”(持续时间)(参见[0021]、[0028]-[0029]段)。对比文件全文专注于位置信息的共享、权限管理和跟踪通知(例如,通知用户其位置正被谁跟踪),完全没有提及任何形式的“视觉识别符”(visual identifier),更没有涉及基于位置、速度、定向等状态信息生成用于视觉显示的图标、化身或照片,并令其表达时间属性(年龄/持久性)的技术内容。因此,该特征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E**:且其中所述视觉识别符与由功能上耦合到所述用户装置的成像传感器俘获的数据相关联。<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E限定了视觉识别符要与成像传感器(如摄像头)捕获的数据(如图像或视频)相关联,这是实现增强现实(AR)显示的关键(参见[0007]、[0025]-[0026]段)。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提及任何“成像传感器”(imaging sensor),也未描述将位置信息或任何标识符与摄像头捕获的实时图像或视频数据进行叠加、融合或关联。其用户界面(如图11的GUI 90)是传统的列表式文本界面,并非基于实时成像数据的增强现实视图。因此,该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视觉识别符是动态的且基于所述地理状态信息而改变。<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F限定了视觉识别符是动态的,并基于地理状态信息(如位置、速度、定向)的变化而改变其外观(参见[0021]、[0029]段)。如前所述,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视觉识别符”,因此更谈不上该识别符是否动态以及是否基于地理状态信息改变。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产生所述视觉识别符进一步包括:产生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的历史的视觉识别符,其中所述视觉识别符包括表示在一时间周期中所述目标装置的多个位置的多个视觉识别符。<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G涉及生成目标的历史轨迹的视觉表示,即在一段时间内显示多个代表不同历史位置的视觉识别符(参见[0028]-[0029]段及图1B)。对比文件虽然提及服务器可能存储位置信息(隐含历史数据),但其用户通知(如图11)仅显示当前“正在跟踪”的状态,并未以任何视觉化、图形化的方式展示目标的历史位置或轨迹。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进一步包括:确定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是否在指定位置的半径内<br>**《隐含公开》** | 第[0069]段:“For example, the request received at step 7-2 might be a geofence request, which indicates that location information is not needed until the mobile device leaves a geofence.”<br>第[0070]段:“As another example, the request received at step 7-2 might indicate that location information is not needed until the mobile device becomes within proximity of another object.” | 特征H涉及确定目标是否在指定位置(如地理围栏)的半径或范围内(参见[0032]段)。对比文件明确提到了“地理围栏”(geofence)的概念,即一个虚拟的边界,当移动设备进入或离开该边界时触发操作([0069]段)。此外,还提到了“接近另一个对象”(within proximity of another object)作为触发条件([0070]段)。确定一个设备是否在某个地理围栏内或是否接近某个点/对象,本质上就是判断其位置是否在指定区域的半径或范围内。虽然对比文件是从触发位置信息提供的条件角度描述,但该描述隐含了执行“确定目标是否在指定位置半径内”这一判断功能的技术手段。因此,该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I**:仅当所述至少一个目标在所述半径内时显示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的所述视觉识别符。<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I是基于特征H的判断结果,有条件地显示视觉识别符(参见[0032]段)。对比文件虽然提到了地理围栏作为触发条件,但触发的是“提供位置信息”或“设定警示”(如通知),而不是“显示视觉识别符”。由于对比文件根本未公开“视觉识别符”及其显示,因此也就不存在基于半径条件来显示视觉识别符的技术方案。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进一步包括:基于所述地理状态信息设定警示,其中所述警示包括文本消息、弹出消息和/或可闻警示。<br>**《直接公开》** | 第[0051]段:“In some implementations, the user notification includes any one or more of visual notification (e.g. LED, screen icon, screen text, etc.), audio notification (e.g. chime, ring, etc.), and tactile notification (e.g. vibrate, etc.).”<br>第[0031]段:“...executing a user notification indicating that the location of the mobile device is being tracked.” | 特征J涉及基于地理状态信息(如位置变化、进入区域)设定警示,形式包括文本、弹出消息或声音等(参见[0032]段)。对比文件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在移动设备的位置被跟踪时,执行用户通知(user notification)([0031]段)。该通知明确包括视觉通知(如屏幕图标、文本)、音频通知(如铃声)等([0051]段)。虽然对比文件中的通知是基于“位置被跟踪”这一事件,而目标专利的警示可能基于更丰富的地理状态信息(如进入围栏),但“基于位置信息设定警示”这一基本技术手段已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通知的形式(文本、弹出、声音)也完全对应。因此,特征J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产生视觉识别符进一步包括:在所述成像传感器的视场中收集视频数据<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K涉及为产生视觉识别符而收集视频数据,这是实现视频增强现实的前提(参见[0025]段)。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成像传感器,也未描述收集视频数据。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基于所述地理状态信息组合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的所述视觉识别符与所述视频数据。<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L是目标专利实现增强现实的核心步骤,即将视觉识别符叠加到视频数据上(参见[0025]段)。对比文件无相关内容。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在所述用户装置的定向改变时收集所述视频数据。<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M限定了在用户装置(如手机)定向改变(即转动)时收集视频,以实现实时扫描环境(参见[0034]段)。对比文件未提及用户装置定向改变与数据收集的关系。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组合进一步包括:当所述至少一个目标不在所述成像传感器的所述视场内时基于所述地理状态信息在所述视频数据上覆盖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的所述视觉识别符。<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N是增强现实应用的一个关键效果,即使目标在物理视线之外(如墙后),也能在视频画面上显示其标识符(参见[0025]段)。这完全依赖于视觉识别符与成像数据的组合。对比文件无相关内容。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产生视觉识别符进一步包括:在所述成像传感器的视场中收集静态图像数据<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O涉及为产生视觉识别符而收集静态图像数据(参见[0025]段)。对比文件未提及成像传感器或静态图像数据。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基于所述地理状态信息组合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的所述视觉识别符与所述静态图像数据。<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P是将视觉识别符叠加到静态图像上(参见[0025]段)。对比文件无相关内容。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在所述用户装置的定向改变时收集所述静态图像数据。<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Q限定了在用户装置定向改变时收集静态图像数据。对比文件无相关内容。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组合进一步包括:当所述至少一个目标不在所述成像传感器的所述视场内时基于所述地理状态信息在所述静态图像数据上覆盖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的所述视觉识别符。<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R是在静态图像上覆盖不在视线内的目标标识符。对比文件无相关内容。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S**:其中所述成像传感器和所述用户装置是物理上分开的且经由网络在功能上耦合。<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S限定了成像传感器可以与用户装置分离并通过网络连接(参见[0057]段)。对比文件未提及成像传感器,因此不存在这种分离式结构。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T**:其中所述视觉识别符的大小是基于到参考的接近度。<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T限定了视觉识别符的大小可随与参考点(如用户)的距离而变化(参见[0029]段)。对比文件未公开视觉识别符,更无其大小变化的描述。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U**:其进一步包括:选择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的所述视觉识别符<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U涉及用户与视觉识别符的交互,例如通过触摸屏选择它(参见[0029]段)。对比文件的用户界面(图11)是列表形式,可能通过选择列表项进行交互,但这不是对“视觉识别符”的选择。由于视觉识别符本身未被公开,该交互特征也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V**:与和所述选择相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目标交互。<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V是在选择视觉识别符后与目标进行交互(参见[0029]段)。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视觉标识符的交互。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W**:其中所述交互包括与所述至少一个目标进行短信发送、话音呼叫、视频会议或起始游戏。<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W具体化了交互的方式,如发起通信或游戏(参见[0029]、[0030]段)。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类通过视觉标识符触发的具体交互功能。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X**: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目标是选自用于显示的第三方成员的伙伴列表,且其中第三方成员的所述伙伴列表包含限制参与者的选项以及不同地显示第三方成员的类别以区分所述第三方成员的选项,或当发现和/或显示所述伙伴列表的成员时具有不同警示。<br>**《未公开》** | 第[0027]段:“One approach is to implement permissions for accessing the location information. For example, the user might have a set of rules indicating who can access their location information.”<br>第[0087]段图11描述:列表显示了用户及其跟踪状态/权限。 | 特征X涉及从伙伴列表中选择目标,并可进行权限限制和差异化显示/警示(参见[0030]-[0031]段)。对比文件确实公开了实施权限控制(permissions),以规定谁可以访问位置信息([0027]段),并且其GUI(图11)展示了一个用户列表及其跟踪状态/权限([0087]段)。这相当于一个具有权限控制的“伙伴列表”。然而,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提及“不同地显示第三方成员的类别以区分”这一视觉区分功能,也未提及基于“发现/显示”伙伴列表成员而设定“不同警示”。其警示(通知)是基于“位置被跟踪”这一事件,而非基于列表成员的“显示”或“发现”。因此,对比文件部分公开了“伙伴列表”和“权限限制”的概念,但未公开与视觉识别符相关的差异化显示选项和特定的警示触发机制。该特征整体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Y**:其进一步包括:基于时间更改所述至少一个目标的所述视觉识别符的外观。<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Y涉及视觉识别符外观随时间变化,例如颜色变淡表示历史位置(参见[0028]段)。对比文件未公开视觉识别符,因此也无其外观随时间变化的描述。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Z**: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目标通过玩游戏与所述用户装置交互。<br>**《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特征Z将应用场景具体化为游戏交互,如捉迷藏(参见[0030]段)。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基于位置跟踪的游戏应用。该特征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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