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项目页面
对比文件列表
发明公开_CN110574431A 接入控制机制_+++a_b_c_d_h_i_n_o_p+++.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公开_CN110868712A 终端设备识别方法及通信装置_+++a_b_c_d_e_f_g_h_i_j_k_l_m_n_o_p+++.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US20170015415A1 SYSTEM AND METHOD FOR OPERATING UNMANNED AIRCRAFT_+++a_b_h_i_j+++.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US20180004207A1 DYNAMICALLY ADJUSTING UAV FLIGHT OPERATIONS BASED ON RADIO FREQUENCY SIGNAL DATA_+++A_E_b_c_i_l+++.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US20180233055A1 DRONE USER EQUIPMENT INDICATION_+++A_B_H_I_d+++.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US20190077508A1 CIRCUIT, TERMINAL DEVICE, BASE STATION DEVICE, AND METHOD_+++A_b_h_i+++.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US20190212724A1 AERIAL VEHICLE IDENTIFICATION BASED ON SESSION CONNECTIVITY_+++A_b_d_h_i_j+++.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US20200266903A1 NETWORK MANAGEMENT OF AERIAL DEVICES_+++A_B_c_d_h_i+++.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US20200310408A1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SYSTEM PROVIDING SECURE COMMUNICATION, DATA TRANSFER, AND TRACKING_+++A_F_H_L_N_b_c_d_e_g_i_m+++.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US20200336901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Authentication_+++B_H_I+++.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US20220052839A1 RECORDING DATA ASSOCIATED WITH AN UNMANNED AERIAL VEHICLE_+++A_C_E_L_N_b_d_f_g_h_i_j_m_o_p+++.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WO2020033905A1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USING UNMANNED AERIAL SYSTEMS IN CELLULAR NETWORKS_+++A_H_b_d_i_n+++.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申请_WO2021221891A1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CATEGORY REPORTING_+++A_B_C_E_F_G_H_I_J_K_L_M_N_O_P_d+++.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授权_CN110199566B 无人机用户设备指示_+++A_b_h_i+++.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授权_CN110574431B 用于用户设备的方法、无线设备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_+++a_b_h_i+++.docx
2026-01-02 18:57
发明公开_CN110868712A 终端设备识别方法及通信装置_+++a_b_c_d_e_f_g_h_i_j_k_l_m_n_o_p+++.docx

**对比文件名称**:发明公开_CN110868712A 终端设备识别方法及通信装置

**目标专利名称**:无人驾驶飞行器类别报告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DeepSeek-R1

---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段落号/位置)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一种由无人驾驶飞行器(UAV)执行的无线通信的方法**<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本申请实施例中,以终端设备为无人机进行举例说明。” (段落 [0160])对比文件通篇以无人机作为终端设备的示例进行说明。其描述的方法,例如无人机向监管系统上报信息、核心网网元识别无人机类型等,均是在描述由无人机(即UAV)参与执行的无线通信过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且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所描述的“终端设备识别方法”在应用于无人机场景时,即是由UAV执行的无线通信方法。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B:包括:发送与向移动网络注册所述UAV相关联的通信,所述移动网络将在所述UAV的飞行期间向所述UAV提供服务;**<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合法/合作无人机接入蜂窝网络时会通过非接入层(Non-access stratum,NAS)消息向UDM网元告知自身的类型等相关信息” (段落 [0203])<br>“合法/合作无人机在起飞时向部署在第三方网元中的监管系统进行报备” (段落 [0204])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合法无人机在接入蜂窝网络(即向移动网络注册)时,会通过NAS消息告知自身信息,以及在起飞时向监管系统(可视为移动网络的一部分或关联系统)报备。这一过程必然涉及UAV发送与注册相关的通信。同时,无人机接入蜂窝网络的目的即是为了在飞行期间获得通信服务。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对比文件公开了UAV发送与向移动网络注册相关的通信,且该移动网络用于在UAV飞行期间提供服务。
**技术特征C:提供与所述UAV的特性和所述UAV的飞行的特性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以与所述注册相关联,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至少包括所述UAV的任务优先级和飞行控制类型;**<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分类信息用于将终端设备分为合法终端设备或非法终端设备” (段落 [0033])<br>“分类信息用于将终端设备分为地面终端设备或空中终端设备” (段落 [0035])<br>“传输特征和/或业务特征数据。该些数据包括心跳周期、飞行模式/运动特征等。” (段落 [0199])对比文件公开了用于对终端设备(包括UAV)进行分类的“分类信息”,这些分类信息基于设备的特性(如合法/非法)和飞行/运动特性(如地面/空中、飞行模式)。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列举“任务优先级”和“飞行控制类型”这两个具体类别,但“飞行模式/运动特征”这一上位概念,必然包含飞行控制类型(如自主、手动等)和与任务相关的运动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公开的“基于飞行模式进行分类”这一教导,可以合理推断出分类信息可能包含更具体的飞行控制类型和任务相关属性(优先级)。因此,提供与UAV特性和飞行特性相关联的类别以用于识别(可类比为与注册后的服务管理相关联),这一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D:根据业务优先级从所述移动网络获得服务,所述业务优先级是至少部分地基于提供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的。**<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当第一终端设备为非法终端设备,则核心网网元还向第三方网元发送的通知消息...第三方网元根据非法终端设备的威胁程度,确定管控信息并向核心网网元发送,以使核心网网元管控非法终端设备,例如,断开非法终端设备的网络连接等。” (段落 [0206] - [0208])对比文件公开了核心网网元在识别出终端设备类型(如非法无人机)后,会根据该类型(可视为一种“类别”)执行相应的管控动作,例如断开网络连接。这实质上是一种基于设备类别(源于分类信息)来差异化提供网络服务(从完全服务到拒绝服务)的机制。“断开连接”是业务优先级的一种极端表现(优先级为0),而给予合法/合作无人机正常或优先服务则是其隐含的另一面。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导出,移动网络会根据接收到的终端设备类别信息(无论是直接提供还是通过分析获得)来决定提供何种级别的服务(即业务优先级)。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E: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还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飞行类别,任务类别,操作区域类别,或其组合。**<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业务特征数据包括飞行模式/运动特征等。...对于传输特征和/或业务特征数据而言,合法终端设备会有授权的飞行区域、飞行轨迹、飞行速度或飞行高度等” (段落 [0199])对比文件明确提及了“飞行模式/运动特征”和“授权的飞行区域、飞行轨迹”等作为业务特征数据。这些数据直接对应于“飞行类别”(如固定航线、区域巡查等模式)和“操作区域类别”(如授权区域、禁飞区等)。虽然“任务类别”未直接命名,但“飞行模式/运动特征”通常与特定任务(如监视、运输)相关联。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公开的“业务特征数据”中,毫无疑义地确定其包含了飞行类别、操作区域类别以及与任务相关的信息。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F: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被提供给UAV服务供应商,以允许所述UAV服务供应商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提供给所述移动网络。**<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无人机向监管系统上报自己的唯一标识,监管系统接收到唯一标识后,识别出该唯一标识对应的无人机” (段落 [0003])<br>“UMM网元上存储合法无人机的唯一身份标识” (段落 [0003])对比文件中的“监管系统”或“UMM网元”可以理解为UAV服务供应商(USS)。文件描述了无人机向监管系统上报信息(可视为提供初始信息),并且监管系统存储了无人机的身份信息。虽然未明确描述USS再将类别信息转发给移动网络核心网,但为了实现对比文件自身目的——核心网识别无人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存储在USS的无人机信息(包括其分类/身份信息)需要被传递或暴露给核心网功能(如AUMF、NEF等)以供其进行识别判断。因此,“提供给UAV服务供应商,以允许其提供给移动网络”这一信息流路径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G: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是利用与向所述UAV服务供应商注册所述UAV相关联的通信来提供的。**<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合法/合作无人机在起飞时向部署在第三方网元中的监管系统进行报备” (段落 [0204])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无人机在起飞时(可视为一个关键操作节点)向监管系统(UAV服务供应商)进行报备。这种“报备”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注册或登记行为。在报备过程中,无人机必然会提供其相关信息。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且确定地得出,无人机利用向UAV服务供应商注册(报备)相关联的通信来提供其信息(包括后续可用于分类的初始信息)。该技术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H: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被提供给所述移动网络。**<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核心网网元获取分类信息,所述分类信息用于对终端设备进行分类” (段落 [0068], 对应方法 [0007])<br>“第三方网元向核心网网元发送第二请求消息,所述第二请求消息用于请求所述第一终端设备的类型” (段落 [0015])对比文件的核心就是移动网络(通过其核心网网元)获取用于终端设备分类的信息。这隐含了分类信息(无论是初始的还是分析得出的)最终被提供给或可被移动网络获取。无人机向监管系统报备的信息,以及监管系统存储的信息,作为分类的依据或数据源,其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移动网络的识别功能。因此,“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被提供给移动网络”是对比文件技术方案运行的必然要求和隐含结果。
**技术特征I: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是利用与所述UAV的所述注册相关联的所述通信来提供的。**<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合法/合作无人机接入蜂窝网络时会通过非接入层(Non-access stratum,NAS)消息向UDM网元告知自身的类型等相关信息” (段落 [0203])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无人机在接入蜂窝网络(即向移动网络注册)时,通过NAS消息(一种与注册过程紧密相关的通信)向核心网网元(UDM)告知自身类型等信息。这直接对应于“利用与UAV的注册相关联的通信来提供类别信息”。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J: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是利用与所述UAV对所述移动网络的订阅相关联的通信来提供的。**<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基于特征I的推论)对比文件描述了在注册时提供信息。在蜂窝网络语境下,“订阅”通常与“注册”关联或先于“注册”,是用户(或设备)与网络建立服务关系的过程。在注册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可以被认为是订阅关系确立后的一部分信息交互。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建立订阅关系的过程中或之后,设备向网络提供其属性信息是常见的网络管理流程。因此,该特征可以从对比文件公开的“注册时提供信息”合理扩展推断得出。
**技术特征K:与向所述移动网络注册所述UAV相关联的所述通信包括指示符,所述指示符触发所述移动网络取回利用与所述UAV的所述订阅相关联的所述通信提供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第三方网元向核心网网元发送第二请求消息,所述第二请求消息用于请求所述第一终端设备的类型” (段落 [0015])<br>第二请求消息可包含“第一终端设备的标识信息” (段落 [0018])对比文件公开了第三方网元(可类比为网络功能或服务供应商侧)可以向核心网发送请求消息,其中包含终端设备标识,以请求获取该设备的类型信息。这揭示了一种机制:网络侧可以基于某个触发(如收到包含设备标识的请求)去取回该设备的相关信息(如类型/类别)。虽然触发源在对比文件中是第三方网元,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很容易地将其替换或扩展到另一种场景:UAV在注册通信中携带其标识(指示符),该标识触发网络(如AMF)去UDM或USS等网元处取回该UAV在订阅时已提供的类别信息。该逻辑流程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L:向UAV服务供应商发送飞行计划,所述飞行计划包括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飞行计划的一个或多个经更新类别;以及从所述UAV服务供应商接收对所述飞行计划的批准。**<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合法/合作无人机在起飞时向部署在第三方网元中的监管系统进行报备” (段落 [0204])<br>“合法/合作无人机飞行过程中会周期性的向部署在第三方网元中的监管系统进行报备” (段落 [0204])对比文件公开了无人机向监管系统(UAV服务供应商)进行报备,这种报备可以发生在起飞时和飞行过程中。起飞时的报备可视为提交飞行计划(包含时间、起点等信息)并等待批准(以确保合法性)。飞行中的周期性报备可视为提供更新的状态信息(可类比为基于飞行进程的更新信息)。虽然“飞行计划”和“批准”的表述未直接出现,但“报备”行为在航空监管语境下,其目的和效果就是提交飞行意图并获得运营许可(或避免被认定为非法),这实质上就是提交计划并接收(默示)批准的过程。因此,该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M:所述飞行计划包括所述一个或多个经更新类别,并且所述飞行计划被发送给所述UAV服务供应商以允许所述UAV服务供应商向所述移动网络提供所述一个或多个经更新类别。**<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基于特征L和特征F的推论)既然对比文件隐含了向UAV服务供应商发送飞行计划(报备),且UAV服务供应商(监管系统)存储信息并可能提供给移动网络用于识别(特征F),那么可以合理推断,包含在飞行计划中的经更新类别信息,也会通过相同的路径(从USS到移动网络)被提供给移动网络,以支持移动网络进行持续或更新的识别与管控。
**技术特征N:还包括向所述移动网络发送所述一个或多个经更新类别。**<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合法/合作无人机飞行过程中会周期性的向部署在第三方网元中的监管系统进行报备” (段落 [0204])<br>(结合特征H的论述)向监管系统报备即意味着信息被提交给与移动网络关联的系统。为了实现动态识别,这些更新信息需要被移动网络感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推断,更新信息要么由UAV直接上报给网络(如通过NAS),要么由监管系统转发给网络核心网。这两种方式均属于“向移动网络发送”。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O:还包括从所述移动网络接收接入类的指示符,所述接入类的指示符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一个或多个经更新类别、所述飞行计划的所述批准或其组合中的至少一项。**<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对比文件未直接描述“接入类指示符”。然而,对比文件公开了核心网根据识别出的终端设备类型(合法/非法)来执行管控(如断开连接)。(段落 [0206]-[0208]) 这实质上是一种网络对终端设备接入权限或服务级别的控制。“断开连接”可视为接入类为“禁止接入”,而正常服务可视为“普通接入类”。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移动网络在基于类别信息做出决策后,可能会将相应的接入控制策略(体现为接入类指示符)下发给终端设备或相关网元,以执行差异化的服务。因此,接收基于类别/批准信息的接入类指示符,是该管控逻辑的合理延伸和隐含步骤。
**技术特征P:还包括使用所述接入类从所述移动网络获得优先化的服务。**<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基于特征O的推论)如果终端设备从网络接收到了指示其具有更高优先级的“接入类指示符”(例如,对应于合法/合作无人机或执行高优先级任务的无人机),那么该设备在后续接入网络、资源调度时,自然可以凭借此接入类标识来获得相较于低优先级设备(如被识别为可疑或非法的设备)更优先的服务(如更低的时延、更高的带宽保障、更不易被断连)。这是蜂窝网络QoS和接入控制机制的常规应用。因此,该特征是对比文件公开的“基于类别进行差异化管控”机制的必然反面和合理应用,被隐含公开。

<<<a>>><<<b>>><<<c>>><<<d>>><<<e>>><<<f>>><<<g>>><<<h>>><<<i>>><<<j>>><<<k>>><<<l>>><<<m>>><<<n>>><<<o>>><<<p>>>

权利要求与技术特征
Powered by Django

网站备案号:渝ICP备2023012882号


重庆市非显而易见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 Anti NPE N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