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杯

专利无效挑战赛

目标专利:2104用于连接建立的方法、存储介质、节点、设备和系统

专利公开号:CN107006052B

专利权人:皇家KPN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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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权利要求列表点击可跳转

序号 权利要求内容

1

一种用于由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所控制的第一路由实体(210)的方法,所述方法能够在连接至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的第一设备(202)和连接至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的电信网络的第二设备(212)之间建立连接;所述方法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306)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将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设备的第二标识符;所述第二标识符识别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所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220);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对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的连接请求;所述连接请求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和/或第二标识符;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330)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326)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以及依据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和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配置(332)第一防火墙(208)以便通过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进行数据交换;其中所述第一防火墙(208)是第一设备与之连接的电信网络的、被配置为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其中第一标识符是指由过顶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OTT应用使用的应用级别的标识符;所述OTT服务提供商连接到位于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以及位于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的网络;其中第二标识符是指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的标识符。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402)终止所述连接的命令;以及指示(404)第一防火墙(208)终止所述连接。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向第二路由实体(220)提供所述连接将被终止的指示(406)。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步骤从第二路由实体(220)接收(506)第二设备(212)发出了终止所述连接的命令的指示;以及指示(508)第一防火墙(208)终止所述连接和/或向第一设备(202)提供所述连接要被终止的指示(510)。

5

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包括要被用于通过所述连接传送数据的第一设备的IP地址;并且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包括要被用于通过所述连接传送数据的第二设备的IP地址。


对比文件列表

编号 名称
0 2014-01-22_CN103534960A_发明公开_CN103534960A 用于无线通信系统中的MTC的方法和设备_+++K_T_c_e_f_l_m+++.docx
0 2011-10-27_WO2011131666A_发明申请_WO2011131666A1 D2D COMMUNICATIONS CONSIDERING DIFFERENT NETWORK OPERATORS_+++A_B_C_D_E_F_G_M+++.docx
0 2011-11-16_CN1623308B_发明授权_CN1623308B 用于强制实施旨在为多流和多媒体应用提供QoS支持的端到端协商协议的不同阶段的模型_+++S_T_a_b_f_n+++.docx
0 2011-12-29_US2011319933A_发明申请_US20110319933A1 SUTURE BONE ANCHOR.docx
0 2012-08-15_CN1890945B_发明授权_CN1890945B 用于横越防火墙和网络地址转换(NAT)设置的通信系统_+++B_S_T_j_n_r+++.docx
0 2012-12-27_WO2012178055A_发明申请_WO2012178055A1 MOBILE NETWORK VIRTUALIZATION.docx
0 2013-02-27_EP2561721A_发明公开_EP2561721A1 D2D COMMUNICATIONS CONSIDERING DIFFERENT NETWORK OPERATORS_+++A_B_C_D_E_F_G_M+++.docx
0 2013-06-05_CN103140833A_发明公开_CN103140833A 用于多媒体多方对等操作(M2P2)的系统和方法_+++l+++.docx
0 2014-01-16_US2014020060A_发明申请_US20140020060A1 QUALITY OF SERVICE APPLICATION_+++k_s+++.docx
0 2011-10-20_US2011258327A_发明申请_US20110258327A1 D2D Communications Considering Different Network Operators_+++A_B_C_E_F_G_d_m+++.docx
0 2014-02-26_CN103609172A_发明公开_CN103609172A 用于用户设备和应用服务器之间的交换数据的方法和设备_+++J_S_b_f_g_i_t+++.docx
0 2014-04-03_US2014092868A_发明申请_US20140092868A1 Direct Communication Among Devices.docx
0 2014-05-07_CN103782571A_发明公开_CN103782571A 用于提供基于消息和事件的视频服务控制平面的系统和方法.docx
0 2014-06-12_US2014160990A_发明申请_US20140160990A1 Mechanisms for Quality of Service to Over the Top Applications for Use in Commercial Wireless Networks_+++K_L_M_S_T_n+++.docx
0 2014-06-25_CN103888928A_发明公开_CN103888928A 一种业务策略控制方法及系统_+++L_S_T_k+++.docx
0 2014-07-31_WO2014114711A_发明申请_WO2014114711A1 PROXIMITY DISCOVERY, AUTHENTICATION AND LINK ESTABLISHMENT BETWEEN COMMUNICATION MOBILE DEVICES IN 3GPP LTE_+++a_k_l_m+++.docx
0 2014-09-24_CN104067591A_发明公开_CN104067591A 用于全球实时远程通信的设备、软件模块、系统或商业方法_+++F_I_J_S_T_a_b_c_g_h_k_l_m_n_o_r+++.docx
0 2014-12-24_WO2014172512A_发明申请_WO2014172512A2 OPTIMIZATION OF OVER-THE-TOP (OTT) SERVICES ON CARRIER NETWORKS_+++A_B_C_F_K_L_M_S_T+++.docx
0 2007-09-13_JP2007235455A_发明专利_JP2007235455A Information processor, information processing method and system_+++C_S_T+++.docx
0 2004-06-16_CN1505320A_发明公开_CN1505320A 通信控制设备、防火墙设备与数据通信方法_+++J_S+++.docx
0 2004-06-24_JP2004180155A_发明专利_JP2004180155A Communication control apparatus, firewall device, communication control system and data communication method_+++J_s+++.docx
0 2004-08-05_US2004151135A_发明申请_US20040151135A1 Communication control apparatus, firewall apparatus, and data communication method_+++J_s_t+++.docx
0 2005-06-01_CN1623308A_发明公开_CN1623308A 用于强制实施旨在为多流和多媒体应用提供QoS支持的端到端协商协议的不同阶段的模型_+++B_N_R_S_T_a+++.docx
0 2006-02-23_JP2006053799A_发明专利_JP2006053799A Terminal device, firewall device, and method and program for controlling firewall device_+++B_C_E_F_G_H_J_M_O_S_T_a_d_i_l_n_p_q_r+++.docx
0 2006-03-01_CN1741528A_发明公开_CN1741528A 用于离散设备管理的控制防火墙渗透_+++j_l_n_r_s_t+++.docx
0 2007-01-03_CN1890945A_发明公开_CN1890945A 用于横越防火墙和网络地址转换(NAT)设置的通信系统_+++B_E_F_H_J_M_N_P_Q_S_T_a_c_d_g_k_l+++.docx
0 2007-04-04_CN1941777A_发明公开_CN1941777A 通信控制设备、防火墙设备与数据通信方法_+++J_S_T+++.docx
0 2003-09-04_US2003167405A_发明申请_US20030167405A1 System methodology for automatic local network discovery and firewall reconfiguration for mobile computing devices_+++s+++.docx
0 2007-12-12_EP1865685A_发明公开_EP1865685A1 Communication control apparatus, firewall apparatus, and data communication method_+++J_S+++.docx
0 2008-01-02_EP1873996A_发明公开_EP1873996A1 Communication control apparatus, firewall apparatus, and data communication method_+++J_S+++.docx
0 2008-05-08_US2008107068A_发明申请_US20080107068A1 COMMUNICATION CONTROL APPARATUS, FIREWALL APPARATUS, AND DATA COMMUNICATION METHOD_+++J_S_T_i+++.docx
0 2008-07-31_None_发明专利_JPWO2005124752A1 光記録媒体、光制御装置及び光制御方法.docx
0 2009-08-05_EP2086200A_发明公开_EP2086200A1 Communication control apparatus, firewall apparatus, and data communication method_+++J_S_T+++.docx
0 2009-08-05_EP2086201A_发明公开_EP2086201A1 Communication control apparatus, firewall apparatus, and data communication method_+++J_S_g+++.docx
0 2009-08-12_EP2088740A_发明公开_EP2088740A1 Communication Control Apparatus, Firewall Apparatus, and Data Communication Method_+++J_S+++.docx
0 2011-06-22_JP4709033B_发明专利_JP4709033B2 Information processing apparatus, information processing method_+++S_g_t+++.docx

权利要求1

一种用于由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所控制的第一路由实体(210)的方法,所述方法能够在连接至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的第一设备(202)和连接至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的电信网络的第二设备(212)之间建立连接;所述方法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306)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将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设备的第二标识符;所述第二标识符识别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所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220);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对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的连接请求;所述连接请求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和/或第二标识符;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330)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326)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以及依据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和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配置(332)第一防火墙(208)以便通过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进行数据交换;其中所述第一防火墙(208)是第一设备与之连接的电信网络的、被配置为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其中第一标识符是指由过顶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OTT应用使用的应用级别的标识符;所述OTT服务提供商连接到位于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以及位于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的网络;其中第二标识符是指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的标识符。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基于对本案权利要求1及三份对比文件(公开号分别为 **CN1505320A**、**JP2004180155A**、**US20040151135A1**)的深入比对和专利法审查标准,现提供如下法律及技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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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权利要求1的术语与技术特征解释(结合本案权要与专利法含义)

* **权利要求1解析**:

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由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控制的第一路由实体执行的方法,其核心在于:在跨运营商(MNO A 和 MNO B)的通信场景下,第一路由实体接收包含应用级标识符(第一标识符,即由网络外部的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应用标识)的连接请求,将其解析为网络级标识符(第二标识符,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并结合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动态配置保护第一设备的第一防火墙,以建立安全数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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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技术特征比对表格及详细出处

> **说明**:对比文件CN1505320A(D1)、JP2004180155A(D2)与US20040151135A1(D3)属于同族专利/同一技术方案的不同语种版本(均涉及Mobile IPv6场景下通过Home Agent/通信控制设备动态配置移动台接入点防火墙的方案)。

#### 特征比对表: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CN1505320A (D1) 对应情况与原文出处JP2004180155A (D2) 对应情况与原文出处US20040151135A1 (D3) 对应情况与原文出处比对结论
特征A:在连接至MNO A的第一设备和连接至MNO B的第二设备间建立连接仅公开了移动台与外部网络(如Internet)或另一终端通信(说明书第2页第22-28行、第3页第1-2行);未明确区分/公开MNO A与MNO B两个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同D1(段落【0002】–【0005】)。同D1(段落【0004】–【0007】)。未公开
特征B:从第一设备接收连接请求(含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公开了移动台向Home Agent(通信控制设备)发送绑定更新(BU)(说明书第8页第30行,图4 S2);但BU包含的是移动台自身标识(如Home Address/c/o地址),非第二设备的应用级标识符。同D1(段落【0052】)。同D1(段落【0074】)。未公开(实质不对应)
特征C:将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标识符未公开将应用级标识符解析为网络级标识符的过程。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D:第二标识符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识别另一运营商MNO B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E: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未公开第一路由实体向跨运营商的第二路由实体转发连接请求。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F:连接请求包括第一/第二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G: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未公开跨路由实体发送联系信息。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H: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I:依据两端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以进行数据交换结合移动台位置/转接动态配置/更新防火墙过滤条件(说明书第8-9页,图4 S5-S10;第12页S14-S20)。同D1(段落【0054】–【0061】,【0075】–【0078】)。同D1(段落【0077】–【0090】,【0111】–【0116】)。部分实质公开(公开了动态配置防火墙,但非基于两端联系信息交互)
特征J:第一防火墙是第一设备连接的网络中用于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公开了防火墙部署在移动台直接连接的接入点/路由器,用于保护移动台(说明书第3页第20-25行、第7页第1-5行)。同D1(段落【0018】–【0019】)。同D1(段落【0018】–【0019】)。毫无异议公开
特征K:第一标识符为OTT服务提供商应用级的标识符未公开OTT服务提供商或应用级标识符。D1使用IPv6网络层地址(Home Address/Care-of Address)。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L:OTT服务提供商连接到MNO A和MNO B外部的网络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M:第二标识符为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标识符未公开MNO B的网络级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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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分析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效果比对**:

* **权利要求1** 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跨越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 与 MNO B)以及依赖第三方OTT(过顶)服务的场景下,如何安全且高效地建立两端设备之间的点对点/直接通信连接,并动态配置防护第一设备的网络防火墙。

* **对比文件 D1 (CN1505320A) / D2 (JP2004180155A) / D3 (US20040151135A1)** 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移动IPv6环境下,当移动台频繁改变接入节点时,如何让防火墙配置(访问控制列表)能够追随移动台的移动而动态部署到其接入的防火墙设备上,避免全网固定防火墙带来的延迟与无法跟随问题。

2.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判定**:

* **对比文件 CN1505320A(D1)**(或其同族 **JP2004180155A [D2]**、**US20040151135A1 [D3]**)在技术领域和部分架构上最接近(均涉及移动网络中通过网络控制实体为终端动态配置防火墙)。三者实质技术内容完全相同,均可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以首发申请/公开的语言版本如CN1505320A或US20040151135A1作为主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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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区别技术特征与未被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

三份对比文件(D1/D2/D3同族)**均未公开**以下核心技术特征:

1. **跨运营商架构与路由实体交互(特征A、D、E、G、H)**:第一路由实体(MNO A)与第二路由实体(MNO B)之间的协商、连接请求转发以及相互交换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

2. **OTT应用级标识符向网络级标识符的解析(特征B、C、F、K、L、M)**:第一标识符为外部网络OTT服务提供商的应用级标识,并由第一路由实体将其解析为MNO B的网络级第二标识符。

3. **基于两端联系信息的防火墙动态配置(特征I的部分内容)**:依据从对端(第二路由实体)获取的联系信息与本端联系信息共同配置第一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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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与突破口

若针对权利要求1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目前基于提供的三份同族对比文件(D1/D2/D3),**权利要求1具有极强的专利有效性(新颖性和创造性均较高)**。

* **最薄弱(对攻击方最不利/专利权人最稳固)的技术特征**:

* **特征K、L、C(OTT应用级标识符及解析)** 与 **特征A、D、E、G、H(跨MNO A/B路由实体协商与联系信息交换)**。

* *原因*:D1/D2/D3仅局限于传统的 Mobile IPv6(Home Agent - Foreign Agent/Care-of Address)单网络/归属代理架构,完全不涉及第三方OTT服务标识解析以及两个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与MNO B)之间的路由实体对等/协同交互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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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无效检索建议)

由于现有对比文件(D1/D2/D3)仅能覆盖“移动网络中网络实体为移动终端动态下发/配置防火墙规则(特征J及部分I)”,为了有效无效权利要求1,建议采取以下补充检索策略:

1. **针对“OTT标识符解析与网络级标识符映射(特征B, C, K, L, M)”的检索**:

* **检索方向**:寻找过顶服务(OTT,如WeChat, WhatsApp, Skype, WebRTC)与电信运营商网络(IMS, EPC, 5G-Core)融合的标准化文件或专利。

* **关键词/分类号**:`OTT`, `Over-the-top`, `application level identifier`, `network level identifier`, `SIP URI`, `MSISDN`, `mapping`, `resolution`, `HSS`, `ENUM`.

* **重点文献库**:3GPP 标准规范(例如 3GPP TS 23.228 / TS 23.682 等关于 OTT 与运营商网络交互、ProSe/P2P 直连通信的规范文档)。

2. **针对“跨运营商(MNO A to MNO B)路由实体交互与联系信息/防火墙配置(特征A, D, E, G, H, I)”的检索**:

* **检索方向**:跨运营商对等(Peering)、VoLTE/IMS 跨网呼叫建立、P2P(点对点)打洞(ICE/STUN/TURN)及防火墙/NAT穿透过程。

* **关键词组合**:`(inter-MNO OR cross-operator OR roaming) AND (routing entity OR proxy) AND (exchange contact info OR SDP) AND (firewall OR pinhole OR hole punching)`.

3. **结合检索策略(打破组合创造性)**:

* **主对比文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选用本文的 **CN1505320A (D1)** 或现有的 IMS/3GPP 架构专利(提供移动网络防火墙动态下发基础)。

* **辅对比文件1**:检索公开了“将OTT应用标识(如用户账号)通过通信服务器解析为运营商网络标识(如IP/MSISDN)”的技术方案。

* **辅对比文件2**:检索公开了“第一网络控制实体向第二网络控制实体发送连接请求并交换双方媒体/网络联系信息(如SDP协议中的IP/Port)以配置边境防火墙/NAT Pin-hole”的技术方案(例如 IMS 架构下的 IBCF/P-CSCF 交互配置 WebRTC 或 P2P 防火墙)。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 一、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分析与解构

依据目标专利说明书的整体构思,本专利的核心技术方案在于解决**跨异构移动网络运营商(MNO)环境下的端到端(P2P/媒体流)连接建立与防火墙穿透(NAT/FW traversal)问题**。

系统引入了由MNO控制的**路由实体(Routing Entity,如服务器/代理)**,通过将应用层标识解析为网络级标识,由双方MNO路由实体交换设备联系信息(公网/私网IP、端口等),并由路由实体直接或间接向保护终端的“第一防火墙”下发/配置策略,从而在保护终端安全的前提下建立跨网P2P连接。

根据权利要求1的文本,技术特征拆解如下:

* **技术特征 A**:一种用于由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所控制的第一路由实体(210)的方法,所述方法能够在连接至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的第一设备(202)和连接至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的电信网络的第二设备(212)之间建立连接;

* **技术特征 B**:所述方法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306)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

* **技术特征 C**:将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设备的第二标识符;

* **技术特征 D**:所述第二标识符识别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所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220);

* **技术特征 E**: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对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的连接请求;

* **技术特征 F**:所述连接请求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和/或第二标识符;

* **技术特征 G**: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330)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

* **技术特征 H**: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326)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

* **技术特征 I**:依据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和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配置(332)第一防火墙(208)以便通过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进行数据交换;

* **技术特征 J**:其中所述第一防火墙(208)是第一设备与之连接的电信网络的、被配置为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

* **技术特征 K**:其中第一标识符是指由过顶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OTT应用使用的应用级别的标识符;

* **技术特征 L**:所述OTT服务提供商连接到位于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以及位于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的网络;

* **技术特征 M**:其中第二标识符是指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的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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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针对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比对表格及详细出处分析

为确保法律分析的严谨性,以下附上三份对比文件的具体公开号:

* **D1**:`CN1623308A`

* **D2**:`JP2006053799A`

* **D3**:`CN1741528A`

#### 1. 特征比对总览表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D1 (CN1623308A)D2 (JP2006053799A)D3 (CN1741528A)
特征 A(跨MNO/网络建立设备间连接)实质公开<br>(多网/异构网对等体通信)实质公开<br>(跨网/跨FW终端P2P)实质公开<br>(LAN外部与LAN内设备通信)
特征 B(从设备1接收含设备2第一标识的连接请求)毫无异议公开毫无异议公开实质公开
特征 C(将第一标识解析为第二标识)未公开实质公开<br>(名字解析为IP/网络信息)未公开
特征 D(第二标识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未公开<br>(解析为终端IP或SIP Server)未公开
特征 E(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未公开实质公开<br>(Session Server间转发)未公开
特征 F(连接请求含第一和/或第二标识符)毫无异议公开毫无异议公开实质公开
特征 G(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设备1联系信息)毫无异议公开毫无异议公开<br>(带终端1 IP/网络信息)未公开
特征 H(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设备2联系信息)毫无异议公开毫无异议公开<br>(带终端2 IP/网络信息)未公开
特征 I(根据双方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未公开<br>(仅进行资源预留/QoS)未公开<br>(由终端A直接配置FW,非路由实体配置)未公开<br>(仅通过Web轮询/HTTP穿透)
特征 J(第一防火墙为第一设备网络侧保护防火墙)未公开毫无异议公开<br>(FW装置配属于终端A)毫无异议公开<br>(保护LAN的FW)
特征 K(第一标识为电信网外OTT应用层标识)未公开未公开<br>(仅一般名字/SIP URI)未公开
特征 L(OTT提供商位于MNO A和MNO B网络外部)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 M(第二标识为MNO B使用的网络级标识)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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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各对比文件结合原文的具体公开性分析

#### **对比文件 D1 (`CN1623308A`)**

* **出处**:说明书第15页“关联”、第19-20页“要求40-42”(经济原理/资源预留)、第30页“推/拉/推拉模式”及第43-44页“示例18/19/27/28”。

* **分析**:

* **已公开特征(A, B, F, G, H)**:D1公开了基于E2ENP协议和SIP/SDPng在两个对等体(终端1和终端2)之间进行多媒体会话建立和QoS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提议者(终端1)向应答者(终端2)发送包含会话/终端标识(URL或IP/端口)的连接请求,双方交换能力及联系信息(IP/端口/媒体流参数),因此公开了特征A、B、F、G、H。

* **未公开特征(C, D, I, J, K, L, M)**:D1侧重于应用层与网络层的**QoS协商及资源预留顺序**(先本地后网络),并没有涉及**运营商(MNO)路由实体**对标识的域名/网络级解析(C、D),更没有涉及**根据交换的联系信息去配置网络侧防火墙(I、J)**以及特定的**网络外OTT标识架构(K、L、M)**。

#### **对比文件 D2 (`JP2006053799A`)**

* **出处**:说明书第[2]段“(セキュアデータチャネル構築技術)”、图1-图3、图6-图9、段落[2](具体例1/具体例2)。

* **分析**:

* **已公开特征(A, B, C, E, F, G, H, J)**:

* D2公开了终端1和终端2通过会话管理服务器(Session Management Server,如SIP Proxy Server A/B)建立P2P安全数据通道。

* *特征 B, F, G, H*:终端1向服务器A发送`INVITE`连接请求(含终端2名称及终端1密钥/IP信息),服务器将其转发至终端2,终端2返回带其网络信息/IP的响应(图2/图3,步骤7-12,步骤22-27)。

* *特征 C, E*:服务器A具有“名称解析功能(名字解析)”,根据终端2的名字解析出其IP地址并转发至服务器B/终端2(图2步骤9,图3步骤23-24)。

* *特征 J*:明确公开了防火墙装置A保护其配下的终端A(图6(a))。

* **未公开特征/差异点(D, I, K, L, M)**:

* **针对特征 I**:D2中对防火墙的动态配置是由**终端A自己**在收到终端B的网络信息后,向防火墙装置A下发控制命令(`MESSAGE`或数据通道控制,见图7(a)、图9步骤42、图11步骤55),**而非由路由实体(服务器)去配置第一防火墙**。

* **针对特征 D, M**:D2虽然有服务器A和服务器B,但其标识解析是将名字解析为终端的IP地址,未明确公开“将OTT应用层标识解析为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的网络级标识”。

* **针对特征 K, L**:未明确限定标识符为“双电信网外部的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应用级标识”。

#### **对比文件 D3 (`CN1741528A`)**

* **出处**:说明书“发明的领域”、“背景”、图1、图2、第3-4页。

* **分析**:

* **已公开特征(A, B, F, J)**:公开了受防火墙105保护的LAN内设备120/服务器110与外部用户150建立远程控制连接,防火墙保护内部网络(特征J)。

* **未公开特征(C, D, E, G, H, I, K, L, M)**:D3采用的是“HTTP轮询/Web服务器中转”技术(即内网设备通过HTTP GET/POST主动向外网Web Server拉取命令),不涉及双路由实体间交换联系信息,更不涉及跨MNO的路由与防火墙直接配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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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与创造性分析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角度评估:

#### 1.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D2 (`JP2006053799A`)**

* **技术问题匹配度**:

* **目标专利**:解决在跨运营商/异构网络中,动态且安全地穿透防火墙建立端到端(P2P)连接的问题,避免手动配置FW带来的安全隐患与时延。

* **D2**:旨在解决“在社内网/防火墙配下终端与外部终端进行P2P通信时,如何安全且动态地配置防火墙”的问题(D2段落[2])。两者解决的**核心技术问题高度一致**。

* **技术方案重合度**:

* D2已经完整公开了“终端A-会话管理服务器A-会话管理服务器B-终端B”的双路由/服务器架构,并且公开了利用信令通道交换双方网络联系信息(IP、端口等),以及在建立连接时动态配置防火墙的整体架构。

* **结论**:**D2最适合作为单一定位或最接近的对比文件(Primary Prior Art)**。

#### 2. 区别技术特征分析(目标专利 相对 D2)

将权利要求1与D2进行深入比对,可知存在以下主要区别特征:

1. **防火墙配置主体不同(区别特征 1 - 对应特征 I)**:

* **目标专利**:由*第一路由实体*(210,路由/网络侧节点)依据第一、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去配置第一防火墙(208)。

* **D2**:由*第一终端*(Terminal A)在收到对端联系信息后,向其配下的防火墙装置A发送控制命令以配置防火墙(见D2图7(a)及图9步骤42)。

2. **标识映射与路由机制不同(区别特征 2 - 对应特征 C, D, K, L, M)**:

* **目标专利**:提出了特定架构——第一标识为“独立于MNO A和MNO B的第三方OTT应用级标识”,第一路由实体将该OTT标识解析为“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的网络级标识(第二标识)”,从而实现运营商网络对OTT业务的感知与控制协同。

* **D2**:仅公开了会话管理服务器对终端名字的普通解析(如SIP URI/域名解析为IP),未公开OTT应用标识向MNO网络级路由实体标识的映射及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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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无效宣告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

如果在无效宣告程序中针对权利要求1发起攻击,**目标专利最薄弱(最容易被攻破/被公知常识组合掉)的技术特征**是:

#### **最薄弱特征:区别特征2(特征 K、L、M —— 即 OTT应用级标识 到 MNO网络级标识的解析)**

* **薄弱原因分析**:

1. **已被技术演进公知化**:在3GPP规范(如IMS、PCC架构、ENUN/DNS映射、或3GPP TS 23.228/23.203等)及现代通信常识中,将应用层身份(如SIP URI、TEL URI、OTT Account)通过ENUM/DNS或HSS映射为网络层/运营商路由节点(如S-CSCF、I-CSCF、DRA)的IP/FQDN是标准公知常识。

2. **属于常规选择**:在异构MNO融合(Over-the-Top结合MNO)背景下,OTT服务运行于公网(异于MNO网络),MNO要为其提供底层QoS或防火墙穿透,必然需要将OTT账号映射到对应MNO的网络路由节点。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结合通用网络映射机制得出该特征。

#### **防御力最强(对专利权人最有利)的核心特征:区别特征1(特征 I —— 由网络侧路由实体直接配置防火墙,而非由终端配置)**

* **强防御力原因**:

* D2明确将防火墙控制权交给了**终端(Terminal A)**,即“终端向FW发指令”。

* 而目标专利是将控制权上移至**MNO路由实体(Routing Entity)**,由运营商路由实体直接配置防火墙(网络侧安全网关)。这种“网络控制型(Network-Controlled)”与D2的“终端控制型(Terminal-Controlled)”存在明确的技术路线差异,且能带来“防止终端恶意篡改FW规则、增强运营商网络安全管控”的显著技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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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进一步对比文件检索策略(Search Strategy)

为了成功无效权利要求1(尤其是击破“路由实体配置防火墙”以及“OTT标识转MNO网络标识”的组合),建议采取以下针对性的检索策略:

#### 1. 核心分类号(IPC / CPC)锁定

* **H04L 63/02**(网络安全/防火墙及过滤机制)

* **H04L 63/0236 / H04L 63/0281**(基于动态策略的防火墙控制/中继代理配置)

* **H04L 65/1016 / H04L 65/1069**(IMS/SIP会话控制与路由映射)

* **H04W 12/08**(无线/移动网络中的安全授权与防火墙控制)

* **H04L 67/104**(P2P/端到端通信中的节点发现与路由)

#### 2. 检索逻辑与关键词组合(Boolean Query)

##### **方向 A:攻破“路由实体/SIP Server配置防火墙”(补强D2的缺陷)**

* **逻辑**:查找由通信服务器/路由代理(SIP Proxy / Session Border Controller / CSCF)代替终端向防火墙/NAT网关下发Pin-hole(针孔/策略规则)的文献。

* **关键词**:

`("routing entity" OR "session server" OR "SIP proxy" OR "SBC" OR "CSC")`

`AND ("firewall" OR "NAT")`

`AND ("configure" OR "open port" OR "pinhole" OR "policy control")`

`AND ("device info" OR "IP address" OR "port" OR "contact info")`

##### **方向 B:攻破“OTT标识解析为MNO网络路由实体标识”(补强区别特征2)**

* **逻辑**:查找3GPP标准或跨运营商P2P协议中,将第三方应用标识(OTT ID)通过DNS/ENUM转换/映射为特定MNO路由节点/网络级标识的文献。

* **关键词**:

`("OTT" OR "Over-the-top" OR "application level identifier")`

`AND ("MNO" OR "mobile network operator" OR "network level identifier")`

`AND ("resolve" OR "map" OR "DNS" OR "ENUM")`

`AND ("routing entity" OR "proxy")`

#### 3. 重点数据库与非专利文献(NPL)检索源

* **3GPP标准文献库(非常重要)**:检索3GPP SA2(架构)、CT1(协议)关于 **IMS/ICS/PCC** 的规范,如 **TS 23.228** (IMS Stage 2)、**TS 23.203** (PCC架构,特别是AF向PCRF/P-CSCF传递媒体信息以配置网关/FW的流程)。

* **IETF RFC标准**:重点关注 **MIDCOM**(Middlebox Communication,RFC 3303/3304)、**COPS**、以及 **SBC(Session Border Controller)** 对防火墙/NAT动态开洞(Pinhole Control)的标准化草案。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资深专利代理师意见如下:本意见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并基于对比文件原文进行全面分析、特征比对、创造性评价及无效策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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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的解释

根据专利法及说明书上下文,权利要求1各技术特征的含义及解释如下:

1. **技术特征A~D(核心控制与标识解析架构)**:

* **特征A/D**:定义了跨越两个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与MNO B)域的呼叫/连接控制架构。第一设备(202)与第二设备(212)分别隶属于不同的移动网络运营商。第二标识符是网络级别的标识符,由MNO B所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220,如代理服务器或关守)识别。

* **特征B/C/K/L/M(双层标识符映射)**:第一标识符是**应用级别标识符(OTT标识符)**,由运行于独立于MNO网络外部的过顶(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第二标识符是**网络级别标识符**,由运营商MNO B使用。核心机制在于第一路由实体(210)接收包含OTT应用标识符的请求后,将其**解析/映射**为运营商网络级别的第二标识符,从而实现跨运营商的路由查找。

2. **技术特征E~H(路由与联系信息交换/SIP/H.323信令协商)**:

* **特征E/F**:第一路由实体向第二路由实体转发连接请求,其中包含第二设备的第一(OTT)和/或第二(网络级)标识符。

* **特征G/H**:第一与第二路由实体互相交换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Contact Information)**(如用于建立媒体流的公网/经NAT映射的IP地址和端口号等)。

3. **技术特征I~J(防火墙动态配置)**:

* **特征I/J**:第一防火墙(208)是**连接在第一设备所在电信网络中、专门配置为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第一路由实体依据协商好的双方联系信息,**动态配置/开孔(Configure)**该第一防火墙,以便两端设备直接或通过中继进行数据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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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技术特征比对与原文出处分析

为准确比对,各对比文件简称为:

* **D1**:CN1890945A(用于横越防火墙和网络地址转换(NAT)设置的通信系统)

* **D2**:CN1941777A(通信控制设备、防火墙设备与数据通信方法)

* **D3**:JP2007235455A(信息处理装置、信息处理方法及系统)

#### 1. D1(CN1890945A)分析

* **特征A/E/G/H/I**(公开):D1公开了客户端109与远程客户端111之间建立SIP/H.323通信。横越服务器117/SIP注册主管/代理115接收呼叫请求(INVITE/OpenLogicChannel),并交换双方客户端的经NAT修正的联系信息(媒体IP和端口/探测令牌),从而配置防火墙/NAT映射(见D1具体实施方式第I.2~I.4节、图1、图3、图7及图8)。

* **特征J**(公开):D1明确提到了防火墙101位于客户端网络边界,保护内部客户端(见图1、图7及具体实施方式“1.有关SIP的实施例”)。

* **特征B/C/K/L/M**(**未公开/区别特征**):D1中的标识符(如SIP URI、H.323别名)是同一协议网络内的标识符,并未明确揭示第一标识符是由**跨越于两移动运营商网络外部的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应用级标识符**,亦未揭示第一路由实体将该**OTT应用级标识符解析为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的网络级标识符**的双层运营商映射架构。

#### 2. D2(CN1941777A)分析

* **特征A/I/J**(公开):D2公开了移动台50(移动IP终端)通过防火墙设备20与外部网络/本地代理10通信。本地代理10检测到移动台连接后,将与移动台识别信息相对应的防火墙配置信息(过滤条件/访问控制列表)发送给防火墙设备20,配置防火墙以保护移动台(见图1、图4、具体实施方式“第一实施例”段落)。

* **特征B~H、K~M**(**未公开**):D2属于移动IP(Mobile IPv6)网络中根据移动台位置动态下发访问控制列表(ACL)的机制,不涉及**第一/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路由实体间的信令交互(信令转发、联系信息双向交换)**,更未涉及**OTT应用级标识符与运营商网络级标识符的解析映射**。

#### 3. D3(JP2007235455A)分析

* **特征I/J**(部分公开):D3公开了在VLAN网络环境中,管理者服务器103通过认证服务器105和DHCP服务器106为跨VLAN(VLAN1/VLAN2)的复合机102动态下发网络配置信息,实现远程管理(见图1、图2、具体实施方式段落[2])。

* **特征A~H、K~M**(**未公开**):D3是局域网VLAN管理与设备认证技术,完全未涉及移动网络运营商(MNO)、OTT应用与网络级标识符映射、以及穿越防火墙建立双端实时通信连接的信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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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要求1与各对比文件的特征比对表(Feature Comparison Table)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D1 (CN1890945A)D2 (CN1941777A)D3 (JP2007235455A)
A: 第一/第二设备跨MNO网络建立连接实质公开(公开跨不同网络域客户端通信,具体实施方式第1节)未公开(仅提及移动IP网络与外部网通信)未公开(仅为局域VLAN网络)
B: 接收包含第二设备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部分公开(公开接收呼叫请求,但非OTT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
C: 将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标识符未公开(未揭示OTT标识符至网络标识符解析)未公开未公开
D: 第二标识符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E: 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实质公开(横越服务器向代理/关守转发INVITE,图3/步骤304)未公开未公开
F: 连接请求包含第一/第二标识符部分公开(包含寻址URI,但非OTT/网络双层标识)未公开未公开
G: 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第一设备联系信息实质公开(SDP/H.245中提供联系信息/探测令牌,图3/图11)未公开未公开
H: 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联系信息实质公开(接收200 OK/OpenLogicChannelAck含联系信息,图3/图11)未公开未公开
I: 依据双方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实质公开(根据交换的经NAT/FW地址/令牌配置信道与防火墙,第I.3/II.11节)实质公开(下发配置文件/过滤规则配置防火墙,图4 S6-S10)部分公开(下发VLAN/IP配置信息)
J: 第一防火墙是网络中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实质公开(FW 101位于网络边界保护客户端,图1)实质公开(防火墙设备20保护移动台,图1)未公开
K: 第一标识符为OTT服务商的应用级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L: OTT服务商连接到两MNO网络外部的网络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M: 第二标识符为MNO B使用的网络级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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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与创造性分析

#### 1.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确定

* **最接近对比文件**:**D1(CN1890945A)**。

* **选择理由**:

*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匹配度高**:D1与目标专利均致力于解决在存在防火墙(FW)和网络地址转换(NAT)的环境下,如何通过路由实体/横越服务器交换两端设备的联系信息,动态配置防火墙以成功建立实时数据通信连接的问题。D1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关于信令转发(E)、联系信息交换(G、H)以及基于联系信息动态配置防火墙/NAT穿越(I、J)的绝大部分架构和步骤。

* 相比之下,D2仅侧重于移动IP环境中移动台转接时防火墙过滤规则(ACL)的迁移与下发,D3仅侧重局域网VLAN的动态划分与远程配置,均未公开跨网通信连接建立的完整信令流。

#### 2. 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D1)公开的技术特征

区别技术特征集中在 **特征B(部分)、特征C、特征D、特征K、特征L、特征M**(即 **OTT应用级标识符与MNO网络级标识符的双层架构及其解析映射机制**):

1. 第一标识符是独立于MNO网络外部的**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应用级标识符**(特征K、L);

2. 第一路由实体将该OTT应用级标识符**解析映射**为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所使用的**网络级标识符(第二标识符)**(特征C、M);

3. 该网络级标识符用于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并进行跨运营商路由(特征D)。

#### 3. 区别特征在其他对比文件(D2、D3)中的公开情况

* **D2(CN1941777A)** 和 **D3(JP2007235455A)** **均未公开**上述关于“OTT应用级标识符与运营商网络级标识符的解析映射”特征。

* 因此,仅凭当前的对比文件组合(D1 + D2 + D3),**无法拼凑出**权利要求1关于“OTT标识符到MNO网络级标识符映射解析”的核心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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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与检索策略

#### 1. 目标专利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专利权的真正创新点/防线)

* **最薄弱/核心防御特征**:**特征C、K、L、M的组合**(即:**在跨运营商通信中,第一路由实体将位于MNO网络外部的OTT应用级标识符解析为目标运营商MNO B的网络级标识符**)。

* **原因**:目前对比文件D1已经完全覆盖了“横越防火墙/NAT交换联系信息配置防火墙”的技术方案(特征A、E~J)。如果专利权人以“本专利实现了电信运营商(MNO)与第三方过顶服务(OTT,如微信、Skype等应用账号)的融合,使得用户能用OTT账号发起呼叫,而底层由MNO路由实体自动将其解析为网络级标识(如IMS/IMS-domain/IMSI/MSISDN或运营商路由Node ID)完成跨网防火墙开孔”作为辩解,当前的D1~D3将无法对其构成有效combo打击。

#### 2. 进一步对比文件检索策略(进一步无效检索建议)

为了彻底无效权利要求1,后续检索应重点补强**“OTT账号与电信运营商网络标识/IMS网络标识解析转换”**领域,具体策略如下:

1. **检索主题词组合(Key Terms)**:

* 标识映射类:`OTT` / `Over-The-Top` / `Application-level identifier` / `App ID` + `Network-level identifier` / `MNO` / `MSISDN` / `IMSI` / `URI` + `Resolution` / `Mapping` / `Translation`(应用级标识/OTT标识 + 网络级标识/运营商标识 + 解析/映射)。

* 业务融合类:`IMS` (IP Multimedia Subsystem) / `WebRTC` / `3GPP` + `Firewall traversal` / `SBC` (Session Border Controller) + `Identity resolution`.

2. **重点标准与专利库分类号检索(IPC/CPC Classification)**:

* **H04L65/1069**(IMS中的会话路由与标识映射)

* **H04L67/14**(会话管理及跨域标识转换)

* **H04W12/06** / **H04L61/30**(网络级与应用级地址/标识符的命名与解析)

3. **重点检索方向(3GPP标准文献及通信龙头专利)**:

* 重点检索 **3GPP TS 23.228**(IMS架构标准)、**3GPP TS 23.22 link/OTT integration** 以及早期关于 **WebRTC 与 IMS/MNO 网络互通(WebRTC-IMS Interworking Gateway)** 的标准技术规范(TR/TS)。此类标准文档中广泛存在将Web应用/OTT层身份(如OAuth/OpenID/邮件地址)在网关侧解析映射为MNO网络E.164/TEL URI/SIP URI的技术公开,结合D1(防火墙穿越)可形成极强的创造性组合比对(D1 + 3GPP标准/新检索对比文件)。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尊敬的委托人/审查员: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基于您提供的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及三份对比文件(D1: EP1865685A1、D2: EP1873996A1、D3: US20080107068A1),我为您进行深度的技术特征比对、法律理解、最接近对比文件选择、无效突破点(最薄弱特征)分析以及后续检索策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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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理解与解释

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由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控制的第一路由实体(210)执行的方法,用于在连接至MNO A的第一设备(202)与连接至MNO B的第二设备(212)之间建立连接并配置防火墙。

**关键概念结合说明书的定性解释:**

1. **架构与主控关系**:本方法由**第一路由实体(210)**主导,且该路由实体属于**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的网络架构。

2. **第一标识符与第二标识符的特异性**:

* **特征K/L(第一标识符)**:必须是**过顶(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OTT应用所使用的**应用级别标识符**(App-level ID)。且该OTT服务提供商连接的网络位于MNO A和MNO B电信网络**外部**(即第三方独立OTT平台,如独立Messager/VoIP账号)。

* **特征M(第二标识符)**:必须是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标识符**(Network-level ID,如MSISDN、IMSI、IP地址等网络层/电信层标识)。

3. **防火墙配置(特征I/J)**:由第一路由实体依据获取到的两端联系信息(如IP/Port/SDP等),配置位于MNO A网络内的**第一防火墙(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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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特征比对表格及公开性分析

**对比文件公开号说明:**

* **D1**:EP1865685A1(发明公开,2007-12-12)

* **D2**:EP1873996A1(发明公开,2008-01-02)

* **D3**:US20080107068A1(发明申请,2008-05-08)

*注:D1、D2、D3均为同一技术族(同族专利或极高相似度同源申请),其公开的技术方案均围绕Mobile IPv6架构下的Home Agent(主代理,对应通信控制装置)与防火墙设备之间的动态防火墙策略配置(Binding Update / Binding Ack过程)。*

####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D1 / D2 / D3)特征比对表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D1 (EP1865685A1)D2 (EP1873996A1)D3 (US20080107068A1)比对结论及原文出处分析
特征A:在连接至MNO A的第一设备(202)和连接至MNO B的第二设备(212)之间建立连接仅公开移动节点(Mobile Station 50)与外部网络/其他终端通信([0025])仅公开移动节点与外部网络/其他终端通信([0025])仅公开移动节点与外部网络/其他终端通信([0038])未公开。D1-D3仅描述Mobile IPv6框架下的移动节点与Home Agent、防火墙,未区分或限定跨MNO A与MNO B跨运营商架构。
特征B:从第一设备接收包括第二设备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公开接收Binding Update(BU),含移动节点标识([0032], [0054])公开接收Binding Update(BU),含移动节点标识([0032], [0054])公开接收Binding Update(BU),含移动节点标识([0050], [0074])实质差异/未公开。D1-D3中的BU是移动节点向Home Agent注册位置的报文,并非“第一设备向第一路由实体发送的包含第二设备第一标识符的连接建立请求”。
特征C:将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标识符未公开解析机制(仅涉及Home Address与Care-of Address映射,[0003])未公开解析机制(仅涉及Home Address与Care-of Address映射,[0003])未公开解析机制(仅涉及Home Address与Care-of Address映射,[0006])未公开。D1-D3未涉及将OTT应用级标识符解析为运营商网络级标识符。
特征D:第二标识符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D1-D3未涉及跨MNO架构及第二路由实体(220)。
特征E: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D1-D3无两个路由实体之间的交互机制。
特征F:连接请求包括第一和/或第二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G: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第一设备联系信息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H: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联系信息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I:依据两端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208)实质公开/部分公开:HA将配置信息(含ACL/过滤条件)发给防火墙设备([0033], [0058])实质公开/部分公开:HA将配置信息发给防火墙设备([0033], [0058])实质公开/部分公开:HA将配置信息发给防火墙设备([0051], [0083])部分公开。D1-D3公开了根据移动终端位置/地址信息动态配置防火墙,但未公开“依据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两者的联系信息共同配置”。
特征J:第一防火墙为第一设备连接的网络中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毫无异议公开:[0025] "relayed by the firewall device 20 located nearest to..."毫无异议公开:[0025] "relayed by the firewall device 20 located nearest to..."毫无异议公开:[0038] "relayed by the firewall device 20 located nearest to..."毫无异议公开。D1-D3均明确公开了放置在移动节点连接端的防火墙设备。
特征K:第一标识符为外部OTT服务提供商的OTT应用级别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D1-D3仅使用Mobile IPv6的Home Address/c/o Address/MAC地址([0027])。
特征L:OTT服务提供商连接到MNO A和MNO B外部的网络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M:第二标识符为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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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及“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分析

####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

* **目标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在跨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与MNO B)且依赖第三方独立过顶(OTT)服务的情况下,如何安全、高效地在两端终端之间建立数据连接,并使MNO网络侧的防火墙能够精准放行跨运营商的OTT数据流。

* **目标专利的技术效果**:实现了跨MNO运营商的网络路由解耦与映射,结合OTT应用层标识与网络层标识的转换,使得运营商防火墙能够获得两端通信实体的关联联系信息,从而动态配置防火墙策略,在保障安全隔离的同时实现跨网端到端直连或高效通信。

#### 2.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D1 / D2 / D3 评估)

* **对比文件现状**:D1(EP1865685A1)、D2(EP1873996A1)与D3(US20080107068A1)属于同族/同源申请,其核心方案完全一致——均基于Mobile IPv6技术,通过Home Agent(通信控制装置)在检测到移动终端注册/位置变更时,将该终端对应的防火墙配置信息(Access Control List)下发至离终端最近的防火墙设备(Firewall Device),以实现动态防火墙过滤。

* **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

* **结论**:**D1(EP1865685A1)、D2(EP1873996A1)和D3(US20080107068A1)均可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最接近对比文件)**,但三者在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创造性方面**存在相同的严重缺陷**。

* **缺陷分析**:D1/D2/D3的技术领域局限于“单运营商/Mobile IPv6网络内部移动节点的动态防火墙下发”,缺少:

1. **跨MNO运营商架构**(MNO A与MNO B及各自路由实体210/220);

2. **OTT应用层标识(第一标识符)与运营商网络层标识(第二标识符)的映射解析机制**;

3. **两端路由实体协同协商并交换双方联系信息以配置防火墙**的会话建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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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尚未被公开的技术特征与无效攻击的最薄弱技术特征

#### 1. 现有对比文件未公开的技术特征组合

对比文件D1-D3完全未能公开以下核心特征组合:

1. **特征B+C+K+L+M(OTT标识解析与跨网映射)**:使用第三方外部OTT应用级标识作为触发,由第一路由实体将其解析为MNO B的网络级标识及路由实体。

2. **特征D+E+F+G+H(跨运营商路由实体间的信令交互与联系信息交换)**:第一路由实体与第二路由实体进行连接请求转发及两端联系信息(Contact Info)的互相通知。

3. **特征I(基于双端联系信息的防火墙联动配置)**:依据两端设备的联系信息共同配置防火墙策略。

#### 2. 若发起专利无效请求,最薄弱的技术特征(突破口)分析

若要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发起无效宣告请求,目标专利中**最薄弱(最容易被公知常识或其他现有技术击破)的技术特征**是:

* **最薄弱特征1:特征I及J(依据通信双方的联系信息配置防火墙)**

* *原因*:在网络安全与通信领域(如SIP/IMS架构中的P-CSCF/S-CSCF联动SBC或Firewall,或者RTC/STUN/TURN/ICE架构),在呼叫/连接建立过程中,由信令控制实体提取主被叫双方的媒体/数据流联系信息(IP地址和端口号),并动态下发给边界防火墙/SBC放行,属于**本领域极为常规的技术手段(如3GPP IMS架构中的Rx接口与PCC策略控制)**。

* **最薄弱特征2:特征K/L/M(应用层标识解析为网络层标识/运营商路由实体)**

* *原因*:OTT与运营商融合通信(如RCS富媒体通信、ENUM域名解析系统、或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中,将App账号/URI映射解析为运营商的MSISDN/IP/路由节点,是跨网通信的公知常识。

* **真正的防御壁垒(专利权的硬核部分)**:

* 将“**跨MNO路由实体交互**”与“**外部第三方独立OTT标识映射**”相结合,用于**动态配置保护终端的运营商侧防火墙**的整体架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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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建议

由于现有对比文件(D1/D2/D3)仅能覆盖防火墙动态下发(特征J及部分I),无法单独或组合对权利要求1构成创造性攻击,建议采取以下**针对性检索策略**:

#### 1. 检索主题与技术分类号(CPC/IPC)调整

应将检索重点从单纯的“Mobile IP/防火墙配置”转向**“IMS/RCS通信”、“WebRTC/ICE跨网穿越”、“OTT与运营商网络能力开放/融合(NaaS/Open Gateway)”**领域。

* **建议使用的分类号**:

* **H04L 63/02**(网络安全/防火墙技术)

* **H04L 65/1016 / H04L 65/1069**(IMS/SIP 会话建立与呼叫控制)

* **H04W 12/08 / H04W 80/04**(移动网络安全与无线协议)

* **H04L 61/4557 / H04L 61/30**(标识符解析、URI到网络地址映射、ENUM)

#### 2. 关键词逻辑组合(Search Matrix)

建议构建以下三组关键词协同检索:

* **Group A(跨运营商/路由实体)**:

`("multi-operator" OR "inter-MNO" OR "first operator" NEAR3 "second operator" OR "cross-carrier") AND ("routing entity" OR "proxy" OR "P-CSCF" OR "bootstrap server")`

* **Group B(OTT与标识映射)**:

`("OTT" OR "over-the-top" OR "app-level" OR "application-level identifier") AND ("network-level identifier" OR "MSISDN" OR "mapping" OR "resolution")`

* **Group C(防火墙动态配置与联系信息交换)**:

`("firewall" OR "pinhole" OR "SBC") AND ("contact information" OR "SDP" OR "five-tuple") AND ("configure" OR "policy")`

#### 3. 重点检索方向与文献来源建议

1. **3GPP标准规范文献(极为关键)**:

* 重点检索 3GPP TS 23.228 (IMS Stage 2)、3GPP TS 23.203 (PCC 策略与计费控制)、TS 33.210 (IP安全)。

* 重点关注 **P-CSCF (Proxy-CSCF)** 跨运营商(Home/Visited MNO)路由以及利用 **PCRF/AF** 动态向 **P-GW/Firewall** 下发门控(Pinhole/Firewall Rule)的流程,此类标准文献可直接攻破特征E-J。

2. **GSMA(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标准/白皮书**:

* 检索关于 **RCS (Rich Communication Services) Interworking**、**Enriched Calling** 或 **WebRTC web-to-telecom** 的跨运营商互联标准(如GSMA RCC.07, NG.105),此类文档常包含将OTT/SIP URI解析为网络标识并穿透运营商防火墙的交底。

3. **Patent Family & Citation Forward/Backward Searching**:

* 追查目标专利本身申请日之前的同类专利(如华为、爱立信、诺基亚、中兴、高通在IMS跨网穿透与OTT能力开放方面的底层专利)。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针对目标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与提供的三份对比文件(D1: EP2086200A1、D2: EP2086201A1、D3: EP2088740A1)进行了深入的技术比对与法律逻辑分析。以下是详细的专利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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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技术特征比对分析与表格

#### 1. 对比文件技术内容审查

* **D1 (EP2086200A1)**、**D2 (EP2086201A1)**、**D3 (EP2088740A1)** 三篇对比文件均属于同一技术族的同源申请或高度相似的系列文件,其技术方案均围绕 **Mobile IPv6 环境下,通过家乡代理(Home Agent)与防火墙设备(Firewall Device)动态同步/迁移移动台(Mobile Station)的防火墙配置信息(Filtering Condition / Configuration File)** 展开。

* **关于技术特征K、L、M(OTT服务提供商/应用级标识符/运营商网络级标识符):**

经全面梳理D1、D2、D3的说明书原文,三篇对比文件均基于传统的 Mobile IPv6 架构(使用 Home Address, Care-of Address, MAC Address 等网络/链路层标识),**完全未涉及**“由MNO外部的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OTT应用级别的标识符(特征K、L)”以及“第一MNO/第二MNO路由实体对应用级标识与网络级标识(MNO B使用的标识)之间的映射解析(特征C、D、M)”。

#### 2. 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表格列出权利要求1的各项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公开情况(“毫无异议公开”或“实质公开”),并给出详细原文出处: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D1 (EP2086200A1) 公开情况及出处D2 (EP2086201A1) 公开情况及出处D3 (EP2088740A1) 公开情况及出处比对结论
特征A:在MNO A的第一设备和MNO B的第二设备间建立连接部分/实质公开<br>段落[0002]-[0005]、[0024]:公开了移动台(Mobile Station 50)与外部网络/其他终端进行IP数据通信。但未区分具体两个不同MNO实体。部分/实质公开<br>段落[0002]-[0005]、[0024]:公开移动台与外部网络通信,未明确区分MNO A与MNO B的运营商边界。部分/实质公开<br>段落[0002]-[0005]、[0024]:与D1/D2相同,公开网络间终端通信。仅公开跨网络通信,未明确MNO A/B架构
特征B:从第一设备接收包括第二设备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未公开<br>D1中为移动台发送 Binding Update 建立 Mobile IP 连接([0032]、[0054]),非接收含OTT应用级标识符的连接请求。未公开<br>与D1相同(段落[0032]、[0054])。未公开<br>与D1相同(段落[0032]、[0054])。未公开
特征C:将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D:第二标识符识别MNO B所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E: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F:连接请求包括第一标识符和/或第二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G: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H: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I:依据两端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以进行数据交换实质公开/部分比对<br>段落[0014]-[0017]、[0027]-[0033]、[0056]-[0063]:公开依据移动台标识与Care-of Address在防火墙(Firewall Device 20)上动态配置/更新过滤条件(ACL)以允许数据交换。实质公开/部分比对<br>段落[0014]-[0017]、[0027]-[0033]、[0056]-[0063]:与D1相同,公开防火墙配置。实质公开/部分比对<br>段落[0014]-[0017]、[0027]-[0033]、[0056]-[0063]:与D1相同,公开防火墙配置。仅公开了防火墙的动态ACL配置机制
特征J:第一防火墙是第一设备连接的电信网络的、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毫无异议公开<br>段落[0009]、[0014]、[0025]:“firewall device 20 located nearest to the current location of the mobile station 50”及“protecting”。毫无异议公开<br>段落[0009]、[0014]、[0025]:与D1相同。毫无异议公开<br>段落[0009]、[0014]、[0025]:与D1相同。已公开
特征K:第一标识符为第三方OTT应用级别的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L:OTT服务提供商位于MNO A及MNO B电信网络外部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特征M:第二标识符是指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的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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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选择分析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对比:**

* **目标专利解决的问题与效果**:主要解决跨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与MNO B)以及第三方 OTT(Over-The-Top)应用服务架构下,如何通过运营商路由实体实现 OTT 应用级标识符到网络级标识符的解析、跨运营商交换终端联系信息(如NAT/防火墙穿越信息),并以此精准配置终端接入侧防火墙,从而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同时实现跨运营商的直接点对点(P2P/数据交换)连接建立。

* **D1 / D2 / D3 解决的问题与效果**:主要解决 Mobile IPv6 移动终端在频繁移动、Handover(切换)及改变接入点时,防火墙规则无法固定且全量ACL规则导致高时延的问题;其效果是通过 Home Agent 动态将针对特定 Mobile Station 的特定防火墙配置文件同步给终端当前连接的 Firewall Device,使防火墙追踪终端移动。

2. **最接近对比文件(Primary Reference)的确定:**

* **结论**:D1 (EP2086200A1)、D2 (EP2086201A1) 或 D3 (EP2088740A1) 均**可以**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因三者文体结构及公开的核心技术方案基本一致,同属一个专利族)。

* **分析理由**:D1/D2/D3 均公开了在移动通信网络中,通过控制实体(Home Agent)检测终端连接状态,并将终端对应的防火墙配置动态下发/配置给保护该终端的防火墙设备(Firewall Device),从而允许通过该防火墙进行数据交换(对应特征 I、J 及部分 A)。这与目标专利在“网络控制实体动态配置接入侧防火墙以允许终端交换数据”的基本网络构架上最为接近。

3. **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是否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

* **分析结论**:未被 D1 公开的技术特征(即特征 B、C、D、E、F、G、H、K、L、M),**同样没有被 D2 或 D3 公开**。

* D1、D2、D3 三者均局限于传统 Mobile IPv6 的单主网/家乡代理控制下的移动防火墙配置,**完全缺失**了“跨 MNO 路由实体互联”、“OTT 应用级标识符与 MNO 网络级标识符的映射与解析”以及“端到端(双侧实体)联系信息协商与防火墙穿越配置”这一核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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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与攻击难点

若基于现有对比文件(D1/D2/D3)对权利要求1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最薄弱(即最难被无效掉、专利权人最稳固的防御壁垒)的技术特征**为:

1. **核心薄弱特征组合:特征 K、L、M 结合 特征 C、D(OTT标识符解析与跨MNO路由)**

* **技术内涵**:引入了外部 OTT 服务提供商的应用级标识符(如账号、社交ID等),并在 MNO A 的第一路由实体处将该应用级标识符解析映射为 MNO B 网络级的第二标识符,进而识别出 MNO B 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

* **为什么最薄弱(对无效方最不利)**:D1-D3 属于 2008-2009 年左右申请的传统 Mobile IPv6 架构专利,其所有标识符均为网络层 IP 地址(Home Address, Care-of Address)或链路层 MAC 地址,根本未涉及运营商网络与第三方 OTT 应用(Over-The-Top,如微信、WhatsApp、Skype等应用层服务)在网络控制层的结合与路由解析机制。

2. **次要薄弱特征:特征 G、H(跨路由实体交换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以配置防火墙)**

* **技术内涵**:第一路由实体与第二路由实体通过控制层信令相互协商/传递两端设备的“联系信息”(如公网/私网 IP、端口、NAT 映射信息),并各自根据双端的联系信息来配置第一防火墙(实现双向/对端感知防火墙穿越)。

* **为什么薄弱**:D1-D3 中仅是单向地由 Home Agent 向 Firewall 下发针对单个 Mobile Station 的配置文件(ACL 规则),不涉及两个路由实体之间互相交换通信双方(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以协同配置防火墙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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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Retrieval Strategy)

为了成功无效权利要求1,必须补充能够公开“OTT应用标识与网络标识映射/RTC对等连接”以及“跨运营商/防火墙穿越协商”的对比文件。建议采用以下检索策略:

#### 1. 分组分类号与关键词结合检索(IPC/CPC)

* **重点分类号:**

* `H04L67/14` / `H04L67/02`(Session management; OTT/Application layer protocols)

* `H04L61/30` / `H04L61/45`(Name resolution, translation, mapping application identifiers to network addresses)

* `H04L63/02` / `H04L63/0227`(Firewall configuration and traversal)

* `H04W12/08` / `H04W88/06`(Interworking between different networks/MNOs)

* **关键词逻辑表达式组:**

* **组1(OTT与网络标识映射):** `(OTT OR "over the top" OR "application level identifier" OR "application layer ID") AND ("network level identifier" OR "network ID" OR MNO OR "mobile network operator") AND (resolve OR map OR translation)`

* **组2(跨运营商/路由实体防火墙穿越与联系信息交换):** `("routing entity" OR "bootstrap server" OR "signaling server") AND ("contact information" OR "ICE" OR "STUN" OR "TURN" OR "candidate") AND (firewall OR NAT) AND configure`

#### 2. 标准必要专利(SEP)及标准文档检索(3GPP / IETF)

目标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具有非常强烈的 **3GPP IMS(IP Multimedia Subsystem) / WebRTC / RCS(Rich Communication Services) / Wi-Fi Calling (ePDG)** 标准色彩。

* **3GPP 规范检索:** 重点检索 3GPP TS 23.228 (IMS Stage 2)、TS 23.237、TS 24.229,特别是关于 **ENUM(Telephone Number Mapping,将电话号码/应用标识映射为SIP URI/网络地址)**、**P-CSCF / S-CSCF / IBCF(跨运营商边界控制实体)** 以及 **WebRTC 到 IMS 接入(WebRTC IMS Client / WIC)** 的规范。

* **IETF RFC 规范检索:** 重点检索与 STUN/TURN/ICE 协议(RFC 5245)、STIR/SHAKEN、以及 Midcom / Realm-specific IP (RSIP) 防火墙控制协议相关的早期 RFC 文档。

#### 3. 重点申请人/竞争对手分析检索

针对 OTT 与 MNO 融合通信、跨网防火墙穿越技术,建议重点检索以下申请人的早期专利组合(优先关注优先权日在目标专利申请日之前的专利):

* **通信设备商/运营商:** Ericsson(爱立信)、Huawei(华为)、Nokia/Alcatel-Lucent(诺基亚/阿尔卡特朗讯)、ZTE(中兴)、Qualcomm(高通)。

* **OTT/互联网通信服务商:** Skype / Microsoft、Google、Apple(Apple FaceTime / iMessage 跨网建立连接技术)。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下称“权1”)与提交的三份对比文件(D1、D2、D3)进行了深度技术比对与法律逻辑分析。以下为详细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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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法律解释

本专利解决的核心技术问题是:**在涉及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及跨越OTT(Over-The-Top,过顶)应用层与网络层的复杂网络环境下,如何高效、安全地在两端设备间建立连接,并完成防火墙配置以实施数据传输。**

* **技术特征A(两端设备与不同运营商):** 明确限定第一设备归属于MNO A,第二设备归属于MNO B。

* **技术特征B、C、D、F、K、L、M(双层标识符解析机制):**

* **第一标识符(应用级):** 来自第三方OTT服务提供商(位于MNO A和MNO B网络外部),用户发起的连接请求中携带该标识符。

* **第二标识符(网络级):** 由MNO B使用的网络级标识符,用于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220)。

* **解析逻辑:** 第一路由实体(210)将OTT应用级标识符解析/映射为MNO B的网络级标识符,进而准确定位第二路由实体。

* **技术特征E、G、H(路由实体间的信息交互):** 第一路由实体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含第一/第二标识符)及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如IP/端口),并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

* **技术特征I、J(动态防火墙配置与保护):** 第一防火墙(208)是**第一设备连接的电信网络内部、用于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根据获取的两端联系信息被配置/打洞(Firewall Hole Punching),以放行后续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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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技术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三份对比文件分别为:

* **D1:** JP4709033B2(公开日:2011-06-22)

* **D2:** US20110258327A1(公开日:2011-10-20)

* **D3:** WO2011131666A1(公开日:2011-10-27)

> **注:** D2(US20110258327A1)与D3(WO2011131666A1)系同一族专利,其技术方案和说明书文本(英文)基本一致。

### 权1特征与各对比文件对比表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D1 (JP4709033B2)D2 (US20110258327A1)D3 (WO2011131666A1)
A: 第一设备(MNO A)与第二设备(MNO B)建立连接未公开<br>(仅为单一局域网内的VLAN1与VLAN2间管理,非跨移动运营商通信)实质公开<br>[0009], [0029], [0034](第一UE 112在第一运营商,第二UE 122在第二运营商)实质公开<br>[0009], [0034](第一UE 112在第一运营商,第二UE 122在第二运营商)
B: 接收包含第二设备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未公开实质公开<br>[0035](第一UE发送D2D page/request给基站/网络,包含第二UE的标识)实质公开<br>[0035](第一UE发送D2D page/request给基站/网络,包含第二UE的标识)
C: 将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br>(仅提及在DRSF服务器140查找/检索注册数据库)未公开<br>(仅提及在DRSF服务器140查找/检索注册数据库)
D: 第二标识符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未公开<br>(D2/D3采用跨运营商的中央/共享注册服务器DRSF 140,非MNO B专有的路由实体)未公开<br>(同D2)
E: 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未公开未公开<br>(D2是向DRSF或对方基站/CN转发寻呼,非向运营商专有路由实体转发)未公开<br>(同D2)
F: 连接请求包括第一/第二标识符未公开实质公开<br>[0035], [0038](寻呼消息包含第一/第二UE的ID或Cell ID)实质公开<br>[0035], [0038](同D2)
G: 提供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未公开实质公开<br>[0038], [0041](将第一UE的Cell ID/预分配无线资源提供给第二UE)实质公开<br>[0038], [0041](同D2)
H: 接收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未公开未公开/未明确记载<br>(D2主要由第二UE根据第一UE的信息建立连接,未明确路由实体间交换联系信息)未公开/未明确记载<br>(同D2)
I: 依据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未公开未公开<br>(D2/D3仅涉及蜂窝无线资源/信道分配,未涉及防火墙配置)未公开<br>(同D2)
J: 第一防火墙为保护第一设备的电信网络防火墙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K: 第一标识符为网络外部OTT服务商的应用级标识未公开未公开<br>(D2/D3中的标识符为移动蜂窝网内的UE ID/设备标识)未公开<br>(同D2)
L: OTT服务商连接到MNO A和MNO B外部的网络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M: 第二标识符为MNO B使用的网络级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br>(D2使用蜂窝网络内部的Cell ID/UE ID,非针对OTT应用解析出的网络级标识)未公开<br>(同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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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各对比文件公开内容的详细分析及出处

### 1. D1 (JP4709033B2) 分析

* **详细出处:** 说明书段落 [0002]~[0003]、[0011]~[0012]、段落 [0027]~[0031](图1、图7、图8)。

* **公开内容:** D1公开了一种在虚拟局域网(VLAN)环境中,管理者服务器(103,位于VLAN2)对不同VLAN(VLAN1)中的管理对象设备(复合机102)进行远程安全管理/固件更新的方法。

* **差异与缺陷:** D1属于企业/局域网内部VLAN切换与身份认证技术,**完全未涉及**移动电信网络(MNO A/B)、D2D直连、OTT应用级标识符向移动网络级标识符的解析,以及电信网络防火墙的动态配置。因此,D1无法公开权1的核心特征。

### 2. D2 (US20110258327A1) 与 D3 (WO2011131666A1) 分析

* **详细出处:**

* **D2:** 说明书段落 [0009]~[0010]、[0025]~[0027]、[0034]~[0041];图1、图2。

* **D3:** 说明书段落 [0009]~[0010]、[0024]~[0027]、[0035]~[0041];图1、图2。

* **公开内容:**

* **特征A、B、F、G:** D2/D3公开了跨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First/Second Network Operator)的设备到设备(D2D)通信架构。通过设立跨运营商的注册服务器DRSF(140),第一UE(112)向其归属网络(111)发送D2D请求(Page),DRSF利用数据库中的注册信息进行协调,增强寻呼消息(加入第一UE的Cell ID或预分配无线资源),并通过第二运营商网络(121)转发给第二UE(122),以建立直接通信链路。

* **未公开的核心技术特征(关键区别特征):**

1. **OTT应用级与网络级标识符映射机制(特征C、K、L、M):** D2/D3中的标识符均为蜂窝网内部的UE ID或设备注册ID,未涉及**独立于运营商之外的第三方OTT服务商的应用级标识符**,更未公开将OTT应用级标识解析为运营商MNO B的网络级标识符的过程。

2. **运营商路由实体架构(特征D、E):** D2/D3依赖跨运营商的共享集中式/协调服务器(DRSF 140),而非由MNO A控制的第一路由实体与由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之间的分布式路由解析与对接。

3. **动态防火墙配置(特征I、J):** D2/D3聚焦于底层的无线资源分配(Radio Resources)与无线接入网(RAN)重定向,完全未涉及电信网络中**防火墙(Firewall 208)根据两端联系信息进行配置/打洞**以放行数据流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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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与创造性分析

### 1.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

在创造性分析中,**D2 (US20110258327A1)**(或同族的 **D3**)最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理由:** D2/D3与目标专利属于同一技术领域(跨移动运营商MNO通信/D2D通信),且共享了相同的基本技术背景(解决归属于不同运营商的设备之间建立直接/数据通信连接的问题),公开了特征A、B、F、G等大部分底层网络交互框架。而D1仅涉及局域网VLAN管理,技术领域和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差甚远。

### 2.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

相比于D2/D3,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区别特征可归纳为两大核心体系:

1. **标识符解析体系(C、D、K、L、M):** 引入独立于MNO之外的OTT服务商应用级标识,并由MNO A路由实体将其解析为MNO B的网络级标识。

*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如何在用户使用第三方OTT应用(如微信、WhatsApp等应用层身份)发起通信时,使电信网络能够在不泄露/变更底层网络结构的前提下,跨运营商精准定位目标设备网络路由。

2. **防火墙动态配置体系(H、I、J):** 基于路由实体间交换的两端联系信息,配置保护第一设备的电信网络防火墙。

*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如何在跨运营商建立数据连接时,突破/打通移动网络内部防火墙(NAT/Firewall)的阻挡,实现安全的点对点数据交换。

### 3. 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

D2/D3**均未公开**上述两个核心体系(特征C、D、E、H、I、J、K、L、M)。D1也未公开这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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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无效宣告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及检索策略

若针对本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Invalidation Request),**当前对比文件组合(D1+D2/D3)不足以破坏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必须补充新的对比文件。

### 1. 目标专利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

从技术演进和现有技术常识的角度看,目标专利**最薄弱(最容易被突破)的技术特征**是:

* **特征I、J(依据两端联系信息配置电信网络防火墙/打洞):**

* *薄弱原因:* 在电信网和IP通信领域,针对NAT/防火墙穿越(Firewall Traversal / Hole Punching,如STUN、TURN、ICE协议或SBC/IMS网络中的FW/NAT控制)属于非常成熟的技术。运营商网络边缘的防火墙/SBC根据呼叫控制节点(路由实体)下发的两端媒体/数据流联系信息(IP+Port)动态打开pinhole(防火墙孔洞),是通信领域的公知常识或常见技术手段。

* **特征C、K、L、M(OTT应用级标识到网络级标识/MSISDN/IP的映射):**

* *薄弱原因:* 在3GPP IMS(IP多媒体子系统)或Enum/DNS解析架构中,将应用层URI/标识符(如SIP URI、ENUM)映射解析为运营商网络内部标识/路由地址(如TEL URI、IMPU/IMPI、IP地址)是标准技术。

### 2.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Search Strategy)

为了成功无效权利要求1,建议按照以下策略补充检索第二/第三对比文件(D4/D5):

#### 策略一:针对“OTT标识符解析与跨网路由”进行检索 (补强特征 C, D, K, L, M)

* **检索方向:** 关注3GPP IMS架构、Enum服务器、SIP/OTT与电信网互通(Rich Communication Services, RCS)相关专利及标准文献。

* **关键词组合:**

* `(OTT OR "Over-The-Top" OR "application level identifier" OR "URI" OR "SIP") AND ("network level identifier" OR "MSISDN" OR "IP address" OR "routing entity") AND ("cross-operator" OR "MNO")`

* **分类号(IPC/CPC):** `H04L61/00`(网络地址或标识符的解析/映射)、`H04L65/1069`(IMS/SIP会话中的标识解析)、`H04W8/26`(移动网网络寻址/标识)。

#### 策略二:针对“动态防火墙打洞/配置”进行检索 (补强特征 H, I, J)

* **检索方向:** 聚焦移动分组网(GPRS/EPC/IMS)、会话边界控制器(SBC)、防火墙控制协议(如COPS、H.248/MEGACO、Diameter)或P2P防火墙打洞技术。

* **关键词组合:**

* `("Firewall" OR "NAT") AND ("hole punching" OR "pinhole" OR "configure") AND ("contact information" OR "IP address" OR "port") AND ("routing entity" OR "SBC" OR "GGSN" OR "PGW")`

* **分类号(IPC/CPC):** `H04L63/02`(防火墙技术)、`H04L61/25`(NAT穿越与防火墙控制)。

#### 策略三:检索3GPP标准规范(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Tech Specs)

* 由于本专利涉及典型的移动电信网络架构,3GPP关于 **RCS(富媒体通信)**、**WebRTC与3GPP网络互通(TS 23.228 / TS 23.334)**、**ICS(IMS Centralized Services)** 的标准规范中,极可能早已公开了“应用层标识符映射”以及“SBC/AF控制FW/NAT动态放行”的完整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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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总结结论

1. **对比文件公开度:** D2/D3公开了跨运营商通信的基本寻呼与资源协调框架,但**未公开**OTT应用级标识解析机制(C、K、L、M)及电信防火墙动态配置机制(I、J)。D1与本案关联度较低。

2. **最接近对比文件:** **D2 (US20110258327A1)**。

3. **无效诉讼前景:** 仅凭现有的D1、D2、D3**无法无效**权利要求1。建议立即启动针对“3GPP IMS/RCS架构中的标识解析”以及“SBC/防火墙动态打洞控制”领域的补强检索(D4),结合D2+D4结合线索以创造性具备(显而易见性)为由发起无效请求。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docx》的权利要求1,与三份对比文件原文(D1:CN1623308B、D2:CN1890945B、D3:EP2561721A1)进行全面、严谨的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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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与技术内涵解释

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的逻辑架构,权利要求1的核心在于**通过运营商控制的路由实体(核心网/控制节点)解析应用级标识并协助配置第一防火墙,以实现跨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与MNO B)的设备间(D2D/点对点)数据交换**。

* **技术特征A(系统架构与场景)**:一种用于由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所控制的第一路由实体(210)的方法,所述方法能够在连接至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的第一设备(202)和连接至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的电信网络的第二设备(212)之间建立连接;

* *说明书解释*:限定了跨异构/不同运营商网络(Cross-Operator/Inter-MNO)的直接连接建立场景。第一路由实体位于MNO A控制网内。

* **技术特征B(连接发起与应用级标识)**:所述方法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306)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

* **技术特征C(标识解析)**:将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设备的第二标识符;

* **技术特征D(第二标识符属性)**:所述第二标识符识别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所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220);

* *说明书解释*:第一标识符无法直接在网络层寻址到MNO B的具体控制节点,必须通过解析获得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的第二标识符。

* **技术特征E(跨路由实体请求转发)**: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对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的连接请求;

* **技术特征F(转发请求内容)**:所述连接请求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和/或第二标识符;

* **技术特征G(联系信息提供)**: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330)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

* **技术特征H(联系信息接收)**: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326)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

* *说明书解释*:“联系信息”(Contact Information)通常包含用于穿越NAT/防火墙或建立数据通道的IP地址、端口号、内/外网转换地址或探测令牌(Probe Tokens)等打洞/防火墙配置参数。

* **技术特征I(防火墙配置)**:以及依据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和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配置(332)第一防火墙(208)以便通过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进行数据交换;

* **技术特征J(防火墙限定)**:其中所述第一防火墙(208)是第一设备与之连接的电信网络的、被配置为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

* *说明书解释*:配置的防火墙并非设备本地防火墙,而是位于MNO A电信网络侧(如网络边缘或GW/NAT侧)、专门保护第一设备的网络级防火墙。

* **技术特征K(第一标识符限定)**:其中第一标识符是指由过顶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OTT应用使用的应用级别的标识符;

* *说明书解释*:如微信ID、Skype账号、SIP URI等应用层账号,独立于底层的移动网络运营商。

* **技术特征L(OTT服务商限定)**:所述OTT服务提供商连接到位于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以及位于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的网络;

* *说明书解释*:强调OTT服务商是独立于MNO A和MNO B两家运营商网络的第三方Internet服务商。

* **技术特征M(第二标识符限定)**:其中第二标识符是指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的标识符。

* *说明书解释*:用于网络层路由和寻址的标识符(如网络域路由地址、MNO内部网络节点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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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原文技术特征比对表

各对比文件公开号及指代关系如下:

* **D1**:CN1623308B(《用于强制实施旨在为多流和多媒体应用 provide QoS支持的端到端协商协议的不同阶段的模型》)

* **D2**:CN1890945B(《用于横越防火墙和网络地址转换(NAT)设置的通信系统》)

* **D3**:EP2561721A1(《D2D COMMUNICATIONS CONSIDERING DIFFERENT NETWORK OPERATORS》)

### 特征比对表格(与权利要求1比对)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D1(CN1623308B)比对及原文出处D2(CN1890945B)比对及原文出处D3(EP2561721A1)比对及原文出处
A:MNO A控制的第一路由实体,在MNO A的第一设备与MNO B的第二设备间建立连接未公开。<br>D1公开了在移动网络中的终端/对等体间建立E2ENP会话,但未区分不同的MNO及运营商路由实体。<br>(原文出处:说明书[0127]-[0129])未公开。<br>D2公开了横越服务器(117/709)协助客户端与远程客户端建立连接,但横越服务器属于第三方服务商,未涉及跨MNO A与MNO B路由实体的控制。<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98]、[0200]、图1、图7)实质公开。<br>公开了第一运营商网络(AN 111/CN 110)与第二运营商网络(AN 121/CN 120)覆盖重叠,在第一UE 112与第二UE 122间建立D2D直接连接。<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24]-[0025]、[0029]、图1)
B:从第一设备接收包括第二设备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实质公开。<br>公开了提议者向应答者发送包含呼叫者与主题标识的呼叫请求。<br>(原文出处:说明书[0145]、[0332]-[0340])实质公开。<br>公开了客户端向横越服务器/注册主管发送INVITE或REGISTER请求,包含被呼叫方标识。<br>(原文出处:说明书[0117]、[0279]、图3步骤302)实质公开。<br>公开了第一UE发送D2D request/page给第一单元(AN 111),该寻呼包含第二UE(被寻呼方)的标识。<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35]、图2步骤205)
C:将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标识符未公开。<br>仅提到了SIP地址路由或第三方仲裁,未区分应用级到网络级MNO路由实体的解析。<br>(原文出处:说明书[0281]-[0284])未公开。<br>公开了将被呼URI路由解析,但未明确将其解析为代表MNO B路由实体的标识符。<br>(原文出处:说明书[0118])实质公开。<br>公开了第一网络/DRSF服务器读取被呼UE 122的ID,并从数据库中检索/解析出第二UE所在的第二小区/第二网络(AN 121)的ID。<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36]-[0038]、[0043])
D:第二标识符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未公开。实质公开。<br>解析出的第二小区标识(Cell ID/AN 121)识别第二运营商(MNO B)控制的网络节点。<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38]、[0043])
E: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未公开。<br>D1中为对等体直接或通过仲裁节点发送,无跨MNO路由实体的概念。<br>(原文出处:说明书[0281])未公开。<br>D2由横越服务器转发给SIP注册主管,非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br>(原文出处:说明书[0118])实质公开。<br>DRSF服务器/第一网络确定第二UE归属于第二小区后,将增强寻呼请求转发/分发给第二小区的网络节点(AN 121)。<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38]、[0043]、图2步骤208)
F:连接请求包括第一和/或第二标识符实质公开。<br>SIP INVITE包含被呼标识。<br>(原文出处:说明书[0495]-[0497])实质公开。<br>INVITE消息包含被呼URI/标识。<br>(原文出处:说明书[0117])实质公开。<br>转发给第二小区的寻呼消息包含第二UE(被寻呼方)的标识。<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35]、[0038])
G: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第一设备联系信息实质公开。<br>公开了交换第一设备的IP地址、端口、能力与SDP/QoS合同参数。<br>(原文出处:说明书[0346]、[0708]-[0718])实质公开。<br>公开了在INVITE中包含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如SDP中的IP、端口、探测信息)。<br>(原文出处:说明书[0118]、[0289])实质公开。<br>DRSF/第一网络向第二小区提供第一小区的Cell ID及预分配给第一UE的无线资源/联系信息。<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38]、[0041])
H: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联系信息实质公开。<br>公开了从应答者接收200 OK,其中包含第二设备的媒体地址和QoS合同。<br>(原文出处:说明书[0349]、[1171])实质公开。<br>公开了从远程客户端/接收方接收200 OK,包含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IP、端口、探测令牌)。<br>(原文出处:说明书[0127]、[0295])实质公开。<br>第一网络从第二网络或通过第二UE的响应接收第二UE的联系/上下文信息或建立信息。<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39]、[0048])
I:依据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以进行数据交换未公开。<br>D1仅涉及终端本地资源预留与网络QoS预留,未涉及配置电信网络侧的防火墙。<br>(原文出处:说明书[0240]-[0242])实质公开。<br>公开了横越服务器/节点依据探测分组传来的内/外网联系信息(经NAT地址与端口),配置/建立防火墙/NAT映射及绑定规则,以允许媒体数据交换。<br>(原文出处:说明书[0120]-[0128]、[0176]-[0186])未公开。<br>D3关注于无线资源分配(Radio Resource Allocation)与小区间寻呼,未提及依据联系信息配置网络侧防火墙。
J:第一防火墙是第一设备连接的电信网络的、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未公开。实质公开。<br>公开了防火墙(FW 101/705)位于电信网络与专用网边界,用于保护内部客户端设备。<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94]、[0095]、[0200]、图1、图7)未公开。
K:第一标识符是OTT服务商提供的OTT应用使用的应用级标识符未公开。<br>D1使用SIP URI或电话号码,未明确限定为跨两MNO网络外部的第三方OTT服务商标识。<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78])未公开。<br>D2使用SIP URI或H.323别名,未说明其为网络外部的第三方OTT服务商所提供。<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46])未公开。<br>D3中的UE标识符为蜂窝网内部标识或D2D注册标识,非外部OTT服务商的应用级标识。
L:OTT服务商连接到位于MNO A与MNO B外部的网络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M:第二标识符是MNO B使用的网络级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实质公开。<br>第二小区的Cell ID/AN 121标识是蜂窝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使用的网络级节点标识符。<br>(原文出处:说明书[0024]、[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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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角度)

在评估哪个对比文件最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losest Prior Art)时,需要从整体架构、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进行综合衡量:

### 1. D3(EP2561721A1)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

* **整体架构与场景**:D3公开了位于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Inter-RAN/Cross-Operator,即MNO A与MNO B)控制下的设备(UE 112与UE 122)之间建立直接通信(D2D)的架构。这与目标专利在跨MNO环境下建立设备间连接的核心场景**高度吻合**。

* **解决的技术问题**:D3解决的是“如何跨越不同运营商网络控制域(Inter-RAN),实现多运营商重叠覆盖区域内D2D设备间的寻呼、鉴权与连接建立”的问题。目标专利技术特征A-H、M的核心逻辑正是解决跨MNO的路由寻址与控制协调。

* **技术效果**:通过第一运营商节点向第二运营商节点转发连接寻呼与联系信息,实现了跨运营商系统的资源协调与快速连接。

* **结论**:**D3(EP2561721A1)最适合作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最接近对比文件**。其构成了本专利技术特征A、B、C、D、E、F、G、H、M的实质公开。

### 2. D2(CN1890945B)作为辅助/替代对比文件的分析:

* **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效果**:D2专门解决“通信设备如何横越位于网络边界的防火墙(FW)和NAT,建立端到端媒体数据通道”的问题。这与目标专利特征I、J(依据联系信息/探测信息配置保护设备的网络防火墙以交换数据)完全契合。

* **结论**:D2虽然缺乏跨MNO路由架构,但在**防火墙/NAT穿越与网络侧防火墙配置**方面提供了极其强烈的技术教导。若将D3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D2可以作为结合对比文件(与D3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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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D3)公开特征的对比分析

最接近对比文件 **D3(EP2561721A1)** 未公开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以下技术特征:

1. **特征I与特征J(网络侧防火墙配置)**:依据联系信息配置位于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电信网络侧、保护第一设备的第一防火墙。

2. **特征K与特征L(OTT服务商与OTT应用级标识)**:第一标识符是连接到MNO A和MNO B外部网络的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OTT应用级标识符。

### 这些特征是否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

* **关于特征I、J(防火墙配置)**:

* **在D2(CN1890945B)中已被实质公开**。D2说明书第[0118]-[0128]段及图3/图5中详细阐述了:通信节点(横越服务器)接收两端设备的联系信息(包含经NAT修正的IP地址、端口和探测令牌Probe Tokens),并通过打洞/探测分组了解经NAT的绑定规则,从而动态配置/打开防火墙和NAT端口,允许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之间跨越防火墙建立数据通道进行数据交换。

* **关于特征K、L(OTT服务商与OTT应用级标识)**:

* **在D1、D2、D3中均未明确公开**。

* 在D1中,标识符为SIP URI,属于通用会话协议标识;在D2中为SIP URI/H.323别名;在D3中为蜂窝网内部设备标识(如C-RNTI、IMSI)或D2D注册ID。三份对比文件均**未提出**该标识符必须是“由独立于MNO A和MNO B两家运营商电信网络之外的第三方公网OTT服务提供商(如Skype、微信等)所提供的应用级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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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如果在无效宣告程序中针对权利要求1发起攻击,**最薄弱(即最具有创造性、最不易被突破)的技术特征**是:

### 核心薄弱特征:特征K与特征L的结合(OTT应用级标识与外部OTT服务商限定)

* **薄弱原因分析**:

1. **现有对比文件完全未覆盖**:D1、D2、D3均是在电信运营商体系(MNO)或标准SIP/H.323通信体系内部讨论寻址。没有任何一份对比文件给出了“把独立于两个MNO网络之外的第三方公网OTT应用级标识(第一标识符)通过MNO自身的控制节点(第一路由实体)映射/解析为第二MNO的网络级路由标识(第二标识符)”的技术教导。

2. **技术效果的协同性**:本专利通过引入外部OTT应用级标识(特征K、L),实现了“跨运营商的控制节点直接介入并解析第三方OTT业务的呼叫”,将OTT业务的便利性与MNO底层网络级路由及防火墙策略控制(特征I、J、M)深度融合,使得用户无需感知复杂的网络层寻址即可跨MNO配置防火墙进行D2D数据交换。这一“OTT应用级到MNO网络级”跨层跨域的协同映射,在现有技术中存在显着的研发阻碍和技术偏见(因为MNO通常将OTT视为管道外的业务,不予直接在运营商核心路由实体中进行标识映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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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

为了彻底攻破权利要求1(尤其是针对上述特征K、L及防火墙结合特征的盲区),建议采取以下**进一步的检索策略**:

### 1. 扩充关键词与Classification(IPC/CPC分类号)组合策略

* **核心逻辑组合**:

`[OTT / 应用级标识] AND [电信运营商 / MNO / 跨运营商] AND [网络级标识解析 / 路由实体] AND [防火墙配置 / NAT穿越]`

* **推荐检索分类号(IPC / CPC)**:

* `H04L67/14` (Session management)

* `H04L61/30` / `H04L61/45` (Domain Name System or Directory service for network addressing)

* `H04L63/02` / `H04L63/0281` (Firewalls / Network security in cross-domain)

* `H04W8/26` (Network addressing or numbering for mobility)

* `H04W76/14` (Direct-mode setup; Device-to-device D2D connection setup)

* `H04L65/1069` (IMS/Session initiation using non-telecom identifiers/OTT)

* **英文检索词矩阵**:

* *组1 (OTT/应用标识)*: "Over-The-Top", "OTT", "application-level identifier", "application ID", "third-party identity", "Skype ID", "SIP URI", "non-network identifier"

* *组2 (跨运营商/MNO)*: "cross-operator", "inter-MNO", "different network operators", "first MNO", "second MNO", "inter-carrier"

* *组3 (标识映射/解析)*: "resolve", "map", "translate", "application ID to network ID", "routing entity", "routing identifier"

* *组4 (防火墙/NAT配置)*: "firewall configuration", "firewall policy", "pinhole", "NAT traversal", "contact information", "probe token"

### 2. 重点目标专利族与特定标准化文档检索

* **3GPP与IETF标准提案(SDoC / Non-Patent Literature)**:

* 检索 **3GPP SA2(Architecture)** 和 **CT1** 关于 **ProSe(Proximity-based Services, D2D)** 和 **WebRTC / OTT Interworking** 的早期研究课题(TR 23.703, TS 23.303)。重点查找运营商网络(ProSe Function / App Server)如何解析第三方OTT App ID并配置GW/Firewall的讨论。

* 检索 **IETF RTCWEB / MMUSIC 工作组** 有关第三方Application Identifiers映射到运营商IMS/EPC网络路由实体的RFC或Internet-Drafts。

* **重点专利权人/申请人追踪**:

* 聚焦于在2011-2015年间大量布局“OTT与运营商网络融合(OTT-MNO Convergence/Interworking)”及“ProSe跨网联络”的通信巨头:

* **爱立信(Ericsson)**、**高通(Qualcomm)**、**华为(Huawei)**、**诺基亚/阿 l 卡特朗讯(Nokia/Alcatel-Lucent)**、**英特尔(Intel)**、**三星(Samsung)**。

* 特别注意上述公司在 `H04L67/14` + `H04W76/14` 交叉领域的早期PCT专利申请。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的逻辑与技术本意**,对权利要求1进行深度拆解,并与对比文件D1、D2、D3的原文内容进行逐特征的比对分析,进而从技术问题与效果的角度确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找出最薄弱特征并提供检索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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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解释

权利要求1的核心技术方案在于:**解决跨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 与 MNO B)下,过顶(OTT)应用设备之间进行P2P/直接数据通信时,跨运营商路由解析及防火墙穿越(Firewall Traversal)的配置问题**。

结合说明书逻辑,对技术特征A~M解释如下:

* **特征A(跨MNO连接):** 第一设备(UE 1)位于MNO A,第二设备(UE 2)位于MNO B,强调跨异构/独立运营商网络的连接建立。

* **特征B~D(标识符解析与路由):** 客户端收到对端(第二设备)的应用层标识符(第一标识符,如OTT账户名),提交给MNO A控制的第一路由实体(路由节点210)。第一路由实体将该应用层标识符解析/映射为网络层标识符(第二标识符,如IP地址或路由域ID),该第二标识符能够精准定位/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路由节点220)。

* **特征E~H(路由实体间协同与联系信息交换):** 第一路由实体向第二路由实体发送连接请求(含第二设备的第一/第二标识符),并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如第一设备的公网/私网IP、端口、NAT映射信息等),同时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

* **特征I~J(基于交换信息的防火墙动态配置):** 根据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动态配置第一防火墙(保护第一设备的安全实体,位于MNO A网络内),打通防火墙策略/策略打洞(Pin-hole/Policy Config),从而允许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建立直接的数据通道(Data exchange)。

* **特征K~M(标识符属性限定):** 明确限定“第一标识符”是OTT服务提供商(位于MNO A和MNO B网络外部)的应用级标识(如应用账号/URI);“第二标识符”是MNO B使用的网络级标识(如网络路由地址、网络节点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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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特征比对与公开性分析

以下对比文件采用缩写及公开号如下:

* **D1:** `CN103140833A`(用于多媒体多方对等操作(M2P2)的系统和方法)

* **D2:** `US20140020060A1`(QUALITY OF SERVICE APPLICATION)

* **D3:** `CN103534960A`(用于无线通信系统中的MTC的方法和设备)

### 1. 特征比对表(对照对比文件原文)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D1 (CN103140833A) 原文出处及内容D2 (US20140020060A1) 原文出处及内容D3 (CN103534960A) 原文出处及内容比对结论
特征A:跨MNO A与MNO B的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建立连接未公开(仅提及多方对等与地理分布,未明确提及第一/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B以及跨MNO的路由实体控制,见段落[0011])未公开(主要在单一LTE网络/运营商架构下讨论QoS与QOS-GW,见段落[0014]、[0016]及图2)未公开(讨论3GPP网络内部/外部MTC服务器与MTC装置连接,未划分MNO A和MNO B,见段落[0084]-[0087]及图3)未公开
特征B:接收包含第二设备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未公开未明确公开(仅公开用户设备向PGW/QOS-GW发送QoS请求,包含OTT应用标识和设备标识,见段落[0039])未明确公开(公开了MTC服务器向网络节点/代理服务器发送触发请求,包含目标UE标识与应用ID,见段落[0150]-[0151])未公开
特征C~D:解析第一标识符为第二标识符,识别MNO B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仅提及经由互联网使用OTT访问,段落[0019]、[0042])未公开(未涉及应用层标识解析为识别对端MNO路由实体的网络层标识)未公开(未涉及跨运营商解析对端路由实体)未公开
特征E~H:第一路由实体与第二路由实体间交互连接请求及两端设备的联系信息未公开未公开(交互仅在用户设备、PGW、QOS-GW、HSS/AAA、PCRF和Provider之间,见图4与段落[0038]-[0052])未公开(交互发生在MTC服务器、MTC-IWF、HLR/HSS、SMS-SC/SGSN/MME和UE之间,见图5与段落[0149]-[0158])未公开
特征I~J:依据两端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以保护第一设备并交换数据实质公开:[0019]、[0042]公开“经由互联网使用虚拟防火墙...使用OTT访问...使用虚拟资源来创建防火墙”实质公开:[0026]、[0046]公开“QOS-GW 275/PGW 250提供防火墙(firewall)和安全服务以保护网络”未公开(仅涉及建立PDN连接与数据连接,未涉及防火墙配置)D1、D2实质公开“防火墙配置”,但未公开“基于两端联系信息配置防火墙打通通道”
特征K:第一标识符为外部OTT提供商的应用级标识实质公开:[0019]、[0042]公开“经由互联网...使用过顶(over the top,OTT)访问”毫无异议公开:[0001]、[0010]、[0018]公开“过顶(OTT)应用,如Pandora, Hulu, Skype,包含应用标识(application name)”实质公开:[0085]公开“MTC应用作为顶级(OTT)应用相对于3GPP网络直接执行与UE通信”D1、D2、D3均公开了OTT应用及应用级标识/概念
特征L:OTT服务商位于MNO A及MNO B电信网络外部的网络实质公开:[0019]、[0042]公开“经由互联网...使用过顶访问”实质公开:[0014]、[0029]公开“Provider 290提供OTT应用(如Skype),位于网络280/蜂窝网络外部”实质公开:[0084]-[0086]及图3(b)公开“MTC服务器/应用位于3GPP网络外面的模式”D1、D2、D3均公开了OTT/第三方服务商位于电信网络外部
特征M:第二标识符为MNO B使用的网络级标识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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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分析(基于技术问题与效果)

###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对比

* **本专利:** 解决的是在**跨两个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与MNO B)**的环境下,如何将应用层的OTT标识解析为对端运营商路由实体标识,并在两端路由实体协同下交换联系信息,从而**动态配置防火墙**以建立端到端(P2P)直接数据通路。

* **D1(`CN103140833A`):** 解决的是多媒体多方对等操作(M2P2)中物理设备利用率低、资源分配不灵活的问题。其通过**资源虚拟化(包含虚拟防火墙、OTT API接口)**来实现M2P2的动态资源分配与主动监测实施(AMEN)。

* **D2(`US20140020060A1`):** 解决的是移动网络中无法对**OTT应用(如Skype、Hulu等)**提供定制化服务质量(QoS)的问题。其通过QOS-GW、PGW与OTT Provider之间的交互,对OTT流量建立QoS策略并实施防火墙安全控制。

* **D3(`CN103534960A`):** 解决的是MTC(机器类通信)终端处于离线/无IP连接状态时,**如何通过网络节点(MTC-IWF/SMS/NAS)触发终端建立IP/PDN连接**的问题。

### 2.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确定

在创造性分析中,**D2 (`US20140020060A1`)** 和 **D1 (`CN103140833A`)** 均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最接近对比文件可有多个):

1. **D2 (`US20140020060A1`) 作为第一最接近对比文件:**

* *理由:* D2同属于电信移动网络(LTE/EPC)与外部OTT应用服务提供商协同交互的技术领域。D2明确披露了由网络侧路由节点(PGW、QOS-GW)接收来自终端/OTT Provider的QoS与连接请求(包含OTT应用标识和设备标识),并配置防火墙/安全策略以保障OTT数据传输。其架构最接近本专利的“网络路由实体控制OTT连接与防火墙”的整体框架。

2. **D1 (`CN103140833A`) 作为第二最接近对比文件:**

* *理由:* D1明确针对“多媒体多方对等操作(M2P2)”,即端到端/对等节点通信场景。D1公开了利用外部OTT API接入并通过虚拟防火墙进行对等资源访问。在涉及“P2P/对等设备连接与防火墙配置”的技术主题上与本专利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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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特征及最薄弱特征分析

### 1. 未被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特征组合

综合对比D1与D2(甚至结合D3):

**特征A、C、D、E、F、G、H、M以及I中“依据第一和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配置防火墙以进行P2P数据交换”的技术细节,均未被上述对比文件公开。**

具体而言,核心区别特征集中在:

1. **跨运营商(MNO A到MNO B)的路由映射机制:** 将应用层OTT标识(第一标识符)解析为识别对端运营商MNO B路由实体的网络级标识(第二标识符)[特征A, C, D, K, L, M]。

2. **双边路由实体的协同与联系信息交换:** 第一路由实体与第二路由实体建立通信,互换两端设备的联系信息(如公网/私网地址、NAT映射信息)[特征E, F, G, H]。

3. **基于对端联系信息的防火墙动态打通(Firewall Pin-holing):** 并非常规的单向防火墙拦截,而是根据双方交换的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使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能跨越防火墙建立P2P连接[特征I, J]。

### 2.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若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本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攻击最薄弱(即最容易被认定为“公知常识”或“显而易见”)的技术特征**是:

* **最薄弱特征:特征I、J(依据联系信息配置防火墙)中的“防火墙策略配置/打洞”部分。**

* *法律与技术理由:* 在P2P通信领域,UDP/TCP打洞(STUN/TURN/ICE协议)以及UPnP/PCP控制防火墙/NAT开放特定端口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虽然D1/D2仅提到了“配置防火墙”,但只要检索到结合STUN/ICE或UPnP/NAT-PMP防火墙配置的常规技术标准(如IETF RFC),即可很容易证明“获取两端联系信息后下发配置给防火墙开放端口”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技术手段。

* **相对最坚固(最难无效)的核心特征:特征C、D、E、G、H(跨MNO的应用层标识解析与运营商间路由实体信令交互交换联系信息)。**

* *无效难点:* 现有的D1、D2、D3均局限于**单个运营商内部**或**客户端直接向集中式OTT服务器请求**。本专利将路由解析责任交给了运营商的控制节点(第一路由实体解析出第二路由实体),并在两个独立运营商节点之间进行信令交互来为OTT应用服务。这一“跨MNO路由控制面”架构在现有技术中具有较强的非显而易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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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建议

为了成功无效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下一步检索必须**突破单网/单运营商架构**,重点寻找**跨运营商(Inter-MNO/Inter-PLMN)的P2P/IMS/RTC通信及路由解析**技术。建议采取以下检索策略:

### 1. 扩展分类号与关键词组合

* **IPC/CPC 分类号组合:**

* `H04L67/104`(P2P/对等网络)

* `H04L63/02`、`H04L63/0227`、`H04L63/0272`(防火墙穿越、动态防火墙配置)

* `H04W8/26`、`H04L61/30`(标识符解析、网络地址与应用标识映射)

* `H04W92/02`、`H04L65/1069`(跨网络/跨运营商接口与会话建立)

* **精准关键词表达(中英文对照):**

* *跨运营商/跨域:* "Inter-MNO", "Inter-PLMN", "Cross-operator", "Cross-domain", "Federated", "跨运营商", "跨网络域"

* *标识映射/路由实体:* "Application ID to Network ID", "URI mapping", "Routing entity", "SIP Registrar", "ENUM", "标识解析", "应用层标识", "网络层标识"

* *防火墙穿越/联系信息交换:* "ICE", "STUN", "TURN", "Firewall traversal", "Pin-hole", "Contact info exchange", "防火墙打洞", "联系信息", "会话边界控制器(SBC)"

### 2. 重点检索方向与技术文档源

1. **3GPP 标准规范文档(最具杀伤力的对比文件来源):**

* 重点检索 **3GPP TS 23.228**(IP Multimedia Subsystem (IMS) Stage 2),特别是关于跨PLMN(Inter-PLMN)的S-CSCF/I-CSCF路由寻址、ENUM(将电话号码/URI解析为IP/域名)以及IBCF(Inter-Operator Border Control Function,运营商间边界控制功能,即路由实体/防火墙控节点)的相关章节。

* 检索 **3GPP WebRTC(Web Real-Time Communication)接入IMS架构(TS 23.228 附录 / TS 23.334)**,WebRTC天然涉及外部OTT应用层标识与运营商内部网络标识(eP-CSCF/eWAG)的映射以及TrGW(转换网关/防火墙)策略配置。

2. **GSMA(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标准文档:**

* 检索 GSMA 关于 **RCS(Rich Communication Services,富媒体通信套件)跨运营商互通(Inter-operator Interconnection)** 的标准(如 GSMA RCC.07, IR.92),RCS极度类似于OTT应用,且强制规范了MNO A与MNO B之间的路由实体(SBC/IBCF)如何交换SDP(包含两端联系信息/IP端口)并配置防火墙/NAT。

3. **IETF RFC 规范及专利库交叉检索:**

* 检索 **RFC 5245 (ICE)**、**RFC 7376 (STUN/TURN in Inter-Domain)**。

* 重点关注 **Oracle/Acme Packet、Huawei、Ericsson、Nokia、Cisco** 在“Session Border Controller (SBC) Inter-domain Firewall Traversal”或“OTT Inter-MNO Routing”方向的早期专利申请(检索优先权日之前)。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的逻辑背景,对本案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进行深入拆解,并在对比文件原文审查的基础上,为您提供一份客观、严谨且具备实战价值的专利无效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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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权利要求技术特征拆解与说明书解释

结合目标专利(假设其保护一种跨MNO的OTT业务连接配置与防火墙打孔机制)的典型说明书解释,对权利要求1的13个技术特征拆解如下:

*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能够在连接至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所控制的第一设备(202)和连接至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的电信网络的第二设备(212)之间建立连接;

* *说明书解释*:涉及跨两个不同移动运营商(MNO A与MNO B)网络域的两个终端/设备之间的端到端数据连接。

* **技术特征B**:所述方法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306)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

* *说明书解释*:第一设备在发起连接时,使用的是第二设备的应用层标识(如OTT账号/App ID),而非网络层IP/MSISDN。

* **技术特征C**:将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设备的第二标识符;

* *说明书解释*:由第一MNO控制的路由实体(如控制节点/服务器)执行应用层标识到网络层/运营商路由标识的映射解析。

* **技术特征D**:所述第二标识符识别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所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220);

* *说明书解释*:第二标识符能够明确指向并定位到对方运营商(MNO B)网络中的路由控制节点。

* **技术特征E**: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对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的连接请求;

* *说明书解释*:跨运营商路由节点之间的信令交互,将连接请求转发至MNO B的路由实体。

* **技术特征F**:所述连接请求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和/或第二标识符;

* *说明书解释*:信令报文中携带有第二设备的应用标识或解析后的网络标识。

* **技术特征G**: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330)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

* *说明书解释*:将第一设备的网络联系信息(如IP地址、端口、NAT映射信息等)传递给对方路由实体。

* **技术特征H**: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326)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

* *说明书解释*:接收由第二路由实体反馈的第二设备的网络联系信息(IP/端口/NAT信息)。

* **技术特征I**:依据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和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配置(332)第一防火墙(208)以便通过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进行数据交换;

* *说明书解释*:根据双方交换的联系信息,在第一MNO侧的防火墙上下发策略/打孔(Pinch hole/Firewall configuration),允许直接数据通行。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防火墙(208)是第一设备与之连接的电信网络的、被配置为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

* *说明书解释*:限定防火墙的位置及归属,属于MNO A网络侧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如GGSN/PGW侧或边缘防火墙)。

* **技术特征K**:其中第一标识符是指由过顶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OTT应用使用的应用级别的标识符;

* *说明书解释*:明确第一标识符为App Level ID(如微信ID、Skype账号等)。

* **技术特征L**:所述OTT服务提供商连接到位于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以及位于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的网络;

* *说明书解释*:OTT服务器部署于公网/第三方网络,独立于MNO A和MNO B的核心网之外。

* **技术特征M**:其中第二标识符是指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的标识符。

* *说明书解释*:明确第二标识符为Network Level ID(如MNO B域内的路由FQDN、IP地址、IMSI/MSISDN映射识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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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特征比对(特征比对表)

对三篇对比文件进行编号及公开号映射:

* **D1**:CN103609172A(用于用户设备和应用服务器之间的交换数据的方法和设备)

* **D2**:US20140160990A1(Mechanisms for Quality of Service to Over the Top Applications for Use in Commercial Wireless Networks)

* **D3**:CN103888928A(一种业务策略控制方法及系统)

###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的特征对比表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D1 (CN103609172A) 公开情况及出处D2 (US20140160990A1) 公开情况及出处D3 (CN103888928A) 公开情况及出处
特征A (跨MNO A与MNO B设备建立连接)未公开/未实质公开。<br>D1主要关注单个WWAN运营商网络与WLAN(如WiFi)之间的交互(说明书[0006],[0053]),未涉及跨两个不同MNO(MNO A与MNO B)的技术架构。未公开/未实质公开。<br>D2提及归属运营商(Home MNO)与漫游拜访运营商(Serving MNO)的PCRF交互(说明书[0011],[0031]),但属于同一UE在漫游场景下的QoS策略下发,非两端设备跨MNO A和MNO B直接建立连接。未公开/未实质公开。<br>D3仅讨论单一运营商网络内部业务管理设备、PCRF、GGSN与OTT服务器之间的策略控制(说明书[0007],[0025],[0042])。
特征B (接收含第二设备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实质公开。<br>公开了UE向应用服务器发送发起呼叫/通信会话的请求(说明书[0041])。但D1中侧重客户端与服务器通信,非直接包含远端第二设备的应用标识。实质公开。<br>公开了OTT应用客户端向OTT应用服务器发起注册/服务请求(说明书[0030],[0056]),包含应用层识别信息。实质公开。<br>公开了用户设备向业务管理设备发送携带第一业务流信息(如五元组)和用户标识的业务访问请求(说明书[0007],[0081])。
特征C (将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标识符)未公开。<br>D1中未公开将对方OTT应用标识解析为另一运营商路由实体的网络层标识。实质公开。<br>公开了QoS服务器根据用户标识查询本地或外部号码可携数据库(NPDB),解析出归属MNO及对应的PCRF路由地址/FQDN(说明书[0035]-[0038],[0064])。实质公开。<br>公开了业务管理设备根据业务流信息和用户标识解析/查询对应的策略与PCRF/GGSN路由关系(说明书[0007],[0090])。
特征D (第二标识符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br>D1未涉及识别第二MNO路由实体的第二标识符。实质公开。<br>公开了通过解析出的归属MNO信息定位并识别该MNO控制的PCRF(即路由/策略控制实体)(说明书[0031],[0038])。未公开。<br>D3中的PCRF与GGSN均处于同一运营商网络中,未涉及识别MNO B的路由实体。
特征E (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未公开。<br>D1未涉及跨MNO向第二路由实体转发连接请求。实质公开。<br>公开了QoS服务器向目标/归属MNO的PCRF发送QoS请求/AAR消息(说明书[0031],[0066])。实质公开。<br>公开了业务管理设备向PCRF发送更新策略请求(说明书[0007],[0091])。
特征F (请求包含第二设备第一和/或第二标识符)未公开。<br>D1未公开此信令内容。实质公开。<br>公开了请求中包含Subscription ID(IMSI/MSISDN,相当于网络/订购标识)和应用标识符(说明书[0059])。实质公开。<br>公开了请求中包含用户标识和业务流信息(说明书[0007],[0091])。
特征G (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第一设备联系信息)实质公开。<br>公开了UE向服务器/网络发送WLAN连接信息(IP、端口、性能参数等)(说明书[0065])。实质公开。<br>公开了请求报文中包含源Framed IP地址/IPv6前缀及流描述(Flow Description,含源/宿IP和端口)(说明书[0059]–[0060])。实质公开。<br>公开了向PCRF提供包含源地址、源端口的五元组信息(说明书[0011],[0086])。
特征H (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联系信息)未公开。<br>D1仅涉及单端UE与应用服务器/文件服务器交换连接信息(说明书[0064]–[0068]),无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反馈。未公开。<br>D2侧重于服务器向单侧MNO的PCRF下发QoS规则,未涉及跨两端设备交换并从第二MNO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联系信息。未公开。<br>D3仅涉及单侧网络向GGSN下发策略,不包含从远端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联系信息。
特征I (依据双方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进行数据交换)实质公开。<br>公开了依据获得的WLAN/WWAN连接信息(IP/端口)配置/打开防火墙(WWAN/WLAN Firewall)进行打孔(Pinch hole)以实现数据传输(说明书[0064]–[0067])。实质公开。<br>公开了根据传输的流信息配置网络侧设备(PCRF/P-GW),允许通过防火墙/VPN建立QoS数据通道(说明书[0008],[0029])。实质公开。<br>公开了根据五元组及策略信息配置GGSN/防火墙建立计费与数据通道(说明书[0007],[0098])。
特征J (第一防火墙为第一设备接入网配置的保护防火墙)毫无异议公开。<br>公开了WWAN防火墙(405)是移动服务提供商网络(WWAN 400)中配置用于保护网络和UE的防火墙(说明书[0053],[0054])。毫无异议公开。<br>公开了MNO网络侧包含配置于客户端设备侧的防火墙/网关(说明书[0029])。毫无异议公开。<br>公开了GGSN作为运营商网络边界执行策略与防火墙控制(说明书[0003],[0082])。
特征K (第一标识符为OTT应用级别的标识符)未公开/隐式提及。<br>D1提及PTT组呼或应用层呼叫(说明书[0005],[0041]),但未明确区分应用级标识与网络级标识解析。毫无异议公开。<br>明确公开了Over-The-Top (OTT) 应用及OTT应用标识符(OTT Application Identifier)(说明书[0003],[0047])。毫无异议公开。<br>明确公开了OTT服务器以及OTT业务对应的应用层访问/业务标识(说明书[0002],[0048])。
特征L (OTT服务商连接位于MNO A和MNO B外部的网络)毫无异议公开。<br>D1公开了文件服务器/应用服务器位于WWAN防火墙和WLAN防火墙之外的因特网175上(说明书[0055])。毫无异议公开。<br>明确公开了OTT应用服务商越过运营商在Internet公网上部署(说明书[0004],[0022])。毫无异议公开。<br>明确公开了OTT服务器是指互联网企业越过运营商部署在开放互联网上(说明书[0002])。
特征M (第二标识符为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标识符)未公开。<br>D1未涉及MNO B网络级标识符。实质公开。<br>公开了将应用层信息映射/查询为网络级标识(如Subscription ID、IMSI、MSISDN或FQDN)(说明书[0059])。未公开。<br>D3未区分跨运营商场景下的网络级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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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选择与创造性分析

###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分析

* **本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如何实现跨越不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A与MNO B)的两个终端设备之间,在各自网络防火墙的限制下,通过应用级标识到网络级标识的解析与联系信息交换,完成跨网防火墙的动态配置/打孔,从而建立直连数据交换。

* **D1 (CN103609172A)**:

* *解决的问题*:UE在WLAN与WWAN双网环境下,由于防火墙/NAT限制导致无法直接与应用服务器高效传输大文件的问题。

* *技术效果*:通过在WWAN/WLAN防火墙上打孔(Pinch hole)及交换连接信息,实现穿透防火墙的数据传输。

* *切合度*:D1在“防火墙打孔、依据联系信息配置防火墙(特征I、J、L)”上的技术手段与本专利最为接近。

* **D2 (US20140160990A1)**:

* *解决的问题*:OTT应用无法利用商业无线网络(如LTE)的QoS控制机制的问题。

* *技术效果*:建立QoS服务器,将OTT应用标识解析映射为网络级标识(IMSI/MSISDN/FQDN),并向归属MNO的PCRF发送策略请求。

* *切合度*:D2在“OTT应用级标识到网络级标识解析、跨网/归属路由实体识别(特征C、D、E、F、K、M)”上的架构与本专利最为接近。

* **D3 (CN103888928A)**:

* *解决的问题*:以GGSN为核心的策略控制易出错且负荷过重的问题。

* *切合度*:属于单运营商内PCRF/GGSN策略控制,跨网和防火墙打孔特征较弱。

### 2.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确定(可有多个)

本案适合将 **D1 (CN103609172A)** 与 **D2 (US20140160990A1)** 同时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平行主引对比文件):

1. **路径一(以D1主引,结合D2)**:

* 以D1作为起点,D1已经公开了依据设备联系信息配置运营商侧防火墙(打孔)以实现数据交换(特征I、J、L)。

* 区别特征在于:D1是“单端UE与服务器”,而本专利是“跨MNO A与MNO B的两个终端设备(特征A)”,且增加了“将OTT应用级标识解析为MNO B路由实体的网络级标识并跨网交换联系信息(特征C、D、E、F、H、M)”。

* 引入D2:D2明确公开了将OTT应用标识解析映射为MNO网络路由实体标识并向其发送请求的过程,结合本领域公知的双端通信(如P2P打孔)常识,易于得出本专利。

2. **路径二(以D2主引,结合D1)**:

* 以D2作为起点,D2已经公开了OTT应用标识解析、网络级标识转换、定位MNO路由实体(PCRF)及信令交互(特征C、D、E、F、G、K、L、M)。

* 区别特征在于:D2侧重于单向/单端QoS策略下发,未明确写出“跨MNO A与MNO B的两端设备(特征A)之间通过接收第二设备联系信息(特征H)来配置第一防火墙(特征I)”。

* 引入D1:D1提供了利用双方/单方联系信息对运营商侧防火墙打孔以允许数据通行的明确技术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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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极薄弱技术特征与击穿策略

### 1.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无效突破口)

通过对比分析,现有对比文件(D1-D3)在组合后,**最薄弱(即最难被现有三篇对比文件完全覆盖)的技术特征**为:

> **特征H**: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326)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以及

> **特征A与I的结合部**:在**跨MNO A与MNO B**的架构下,第一路由实体通过向MNO B路由实体获取**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如网络侧NAT/公网IP端口)**,进而**依据双方联系信息配置MNO A侧的第一防火墙**。

* *薄弱原因*:

* D1的打孔是针对“UE与应用服务器/文件服务器”的,非“跨两个MNO的两个终端设备通过各自MNO路由实体交换联系信息”。

* D2虽然有跨运营商(Home MNO与Serving MNO)的PCRF信令流,但其传递的是“QoS策略规则(Quality of Service rules)”,而非“第二设备的网络联系信息(以用于防火墙打孔)”。

* D3仅为单网内的策略更新。

### 2. 进一步对比文件检索策略(补充检索指引)

为了彻底击穿特征H及跨MNO防火墙打孔的结合,建议开展第二轮补充检索,重点定向检索以下技术领域及技术方案:

1. **检索领域与技术主题**:

* **IMS / WebRTC 跨网(Inter-MNO / Inter-domain)会话建立**:检索3GPP/IETF关于跨运营商域(Inter-MNO)建立VoLTE/IMS呼叫或WebRTC媒体流时的防火墙/NAT穿透(Sip / SDP / ICE / STUN / TURN / IBCF / TrGW)。

* **P2P跨网打孔与防火墙策略控制**:检索移动网络下,P2P(Peer-to-Peer)通信时,双方路由控制节点(如AF/PCRF/STUN Server)交换各自UE的External IP/Port,并在GGSN/PGW防火墙(Pinch Hole)上配置ACL规则的相关专利。

2. **建议关键词组合(IPC分类号 + Keywords)**:

* **IPC/CPC分类号**:`H04L63/02` (防火墙), `H04L67/104` (P2P), `H04L65/1069` (会话建立/跨域), `H04W12/08` (安全/访问控制)。

* **关键词组1(跨运营商与标识解析)**:`(MNO OR "Mobile Network Operator" OR "运营商" OR "跨域" OR "Inter-domain") AND ("Application ID" OR "应用标识" OR "OTT") AND ("Network ID" OR "IP" OR "解析" OR "mapping")`

* **关键词组2(联系信息交换与防火墙打孔)**:`("Contact information" OR "SDP" OR "Candidate" OR "联系信息" OR "地址端口") AND ("Firewall" OR "NAT" OR "防火墙" OR "打孔" OR "Pin-hole" OR "Pinch hole") AND ("PCRF" OR "Router" OR "路由实体")`

3. **重点追溯的标准文献/专利族**:

* 检索 **3GPP TS 23.228 / TS 29.214** 中关于 **IBCF (Interconnection Border Control Function)** 与 **TrGW (Transition Gateway)** 在跨运营商(Inter-MNO)接口上交换媒体端口并控制边界防火墙的标准专利。

* 检索 **Skype / Google / Huawei / Ericsson / Qualcomm** 在2010–2015年间申请的“跨网RTC通信防火墙打孔”或“OTT应用联合运营商策略打孔”方向的专利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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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意见

本案权利要求1的结构虽然包含了多个被D1/D2分别公开的传统特征(如OTT标识、PCRF策略下发、防火墙配置),但其将“**跨MNO的路由实体信令交互**”与“**双方设备联系信息交换以配置防火墙**”进行了组合。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

1. 首选 **D1 + D2 + 本领域公知常识**(或 **D2 + D1**)构建显而易见性(专法22条3款)的主杀组合;

2. 同时针对**特征H(跨MNO交换第二设备联系信息以配置防火墙)**开展补检索,引入一篇公开了“跨域/跨MNO交换终端联系信息以控制边界防火墙/NAT”的3GPP/IMS通信对比文件(D4),即可形成极为完备的 **D2 + D1 + D4** 无效链条,实现对权利要求1的彻底无效。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尊敬的客户/代理人: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已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及您提供的三份对比文件进行了全面、严谨的专利技术对比与法律效力分析。以下是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逻辑、对比文件原文出处的深度拆解及无效检索策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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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与说明书原意解释

根据目标专利的整体发明构思与说明书逻辑,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核心在于**解决移动网络运营商(MNO)网络架构与第三方过顶(OTT)应用服务独立性之间的矛盾**。

* **技术特征A(连接架构)**:限定了跨异构/跨运营商(MNO A与MNO B)网络在第一设备(202)与第二设备(212)之间建立P2P或数据连接的场景。

* **技术特征B、E、F(呼叫信令路由)**:第一路由实体(210,由MNO A控制)作为信令中继/控制节点,接收来自第一设备包含第二设备应用级标识(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并向第二路由实体(220,由MNO B控制)转发该请求。

* **技术特征C、D、M(标识符解析机制)**:将应用级别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网络级别的第二标识符。说明书解释:第二标识符能够唯一识别/寻址控制第二设备的第二路由实体(220,MNO B),从而实现跨运营商路由。

* **技术特征G、H、I、J(防火墙/NAT穿越与数据通道建立)**:通过第一路由实体与第二路由实体交互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如IP地址、端口号等套接字信息)**,直接配置位于第一设备网络边缘的第一防火墙(208),从而使第一防火墙动态开放通道,允许两端设备直接进行数据交换(P2P数据流穿越)。

* **技术特征K、L(OTT环境限定)**:明确第一标识符是运行在电信网络外部的第三方OTT服务提供商(如Skype、WhatsApp、微信等)分配的应用层ID(如账号、Al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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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技术特征比对与比对表格

#### 1. 各对比文件公开性分析

* **对比文件1:WO2014114711A1 (D1)**

* **公开号**:WO2014114711A1

* **比对分析**:D1主要涉及3GPP LTE网络中的**近距离发现(Proximity Discovery)与设备到设备(D2D / LTE-Direct)通信**。D1公开了利用网络服务器(Server 3)分配/解析临时广播标识符(T-BID)进行设备近距离发现,但其重点在于LTE蜂窝网底层的D2D广播寻址与安全认证,**并未公开**将OTT应用级标识符解析为识别异构运营商路由实体的网络级标识符(特征C、D、M),**也未公开**两个MNO控制的路由实体之间相互交换设备联系信息来动态配置运营商边缘防火墙(特征G、H、I、J)。

* **对比文件2:CN104067591A (D2)**

* **公开号**:CN104067591A

* **比对分析**:D2涉及一种**全球实时远程通信设备与防火墙穿越**方案。公开了使用代理(Proxy/SBC)、穿越器(Traverser)和注册服务器,通过SIP/WebRTC信令获取端点地址/联系信息,配置防火墙/NAT以使实时业务穿越。然而,D2侧重于单个本地网或专用域与全球WAN边界处的防火墙穿越,**未明确区分和揭示**“第一路由实体(MNO A)”与“第二路由实体(MNO B)”之间的跨运营商路由交互,**也未实质公开**将第三方外部OTT应用级标识符解析为识别另一运营商路由实体的网络级标识符的技术架构。

* **对比文件3:WO2014172512A2 (D3)**

* **公开号**:WO2014172512A2

* **比对分析**:D3涉及在运营商网络上优化**过顶(OTT)服务**。公开了移动设备运行OTT应用,且明确提到了OTT服务(如Skype)在外部网络运行。公开了建立多重控制平面与数据平面(例如同时维护QoS通道与Best Effort通道/WiFi与蜂窝通道),并在切换数据平面时保持通信连续。但D3的侧重点在于**无线客户端与OTT服务器/运营商网关之间的多平面连接切换**,**完全没有公开**跨MNO路由实体之间的标识符解析(特征C、D、M)以及基于两端联系信息配置运营商防火墙(特征G、H、I、J)的具体信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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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特征比对表格(Feature Comparison Matrix)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D1 (WO2014114711A1)D2 (CN104067591A)D3 (WO2014172512A2)
A: 建立连接<br>MNO A控制的第一路由实体在MNO A下的设备1和MNO B下的设备2之间建立连接实质公开<br>[p0007]-[p0008], [p0047]<br>公开了网络协助下两端设备建立D2D连接。实质公开<br>[0106]-[0108], 图10<br>公开了通信设备在不同域/网络设备间建立实时通信连接。实质公开<br>[0025], [0028], [0031]<br>公开了在WCD 102与WCD 104/固定设备间建立OTT连接。
B: 接收请求<br>从设备1接收包含设备2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部分公开<br>[p0007], [p0048]<br>公开设备发送包含对方标识符的请求以建立会话。实质公开<br>[0106]-[0108]<br>公开代理/信令处理模块接收包含对方呼叫地址的连接请求。实质公开<br>[0028], [0035], [0075]<br>公开OTT应用发起呼叫,发送包含被呼叫方标识的连接请求。
C: 标识符解析<br>将设备2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标识符未公开<br>仅涉及T-BID与真实ID映射或哈希碰撞匹配。部分公开<br>[0149]-[0152]<br>公开将电话号码/第一形式地址转换为IP地址或ENUM查找。未公开<br>仅提及OTT Server提供IP地址。
D: 第二标识符识别第二路由实体<br>第二标识符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未公开未公开<br>仅涉及常规IP/域名寻址,未强调识别对方MNO路由实体。未公开
E: 提供连接请求<br>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未公开未公开<br>未具体区分两个独立MNO的路由实体间互通。未公开
F: 请求包含标识符<br>连接请求包括设备2的第一和/或第二标识符部分公开<br>[p0048]<br>包含广播或临时标识符。实质公开<br>[0107]<br>信令包含参与方地址。实质公开<br>[0038], [0073]<br>请求中包含对方联系凭据或IP。
G: 提供联系信息<br>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H: 接收联系信息<br>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I: 配置防火墙<br>依据两端联系信息配置第一防火墙进行数据交换未公开部分公开<br>[0108], [0126], [0198]<br>公开根据代理获取的地址信息配置防火墙/穿越器开放路径。未公开
J: 第一防火墙定义<br>设备1连接的电信网络的、保护设备1的防火墙部分公开<br>[p0006]<br>涉及基站/核心网保护。实质公开<br>[0081], [0108], [0256]<br>公开位于WAN与专用网/移动网边界处的保护性防火墙。实质公开<br>[0013], [0038]<br>公开蜂窝网边缘的防火墙与NAT。
K: 第一标识符定义<br>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应用级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实质公开<br>[0025], [0031]<br>公开如Skype等OTT应用使用的账号/联系人标识。
L: OTT提供商位置<br>连接到MNO A和MNO B电信网络外部的网络未公开未公开实质公开<br>[0003], [0025]<br>公开OTT服务独立于网络运营商,运行在外部互联网上。
M: 第二标识符定义<br>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标识符未公开未公开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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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

在评价创造性(如针对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或国际PCT标准的结合性)时,建议**同时选择 D2 与 D3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最接近对比文件可为多个)**:

#### 1. 选择 D2 (CN104067591A)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技术领域与核心问题**:D2与目标专利同属于**电信网络边缘防火墙穿越及实时通信建立技术领域**。D2旨在解决在多媒体实时通信中,如何让信令与媒体流安全穿越边缘防火墙/NAT的问题。

* **技术特征重合度**:D2公开了基于代理(Proxy)、穿越器及注册服务器,利用信令解析出的联系信息(如IP/端口)动态配置防火墙以开放数据路径(覆盖了特征A、B、I、J的大部分技术内涵)。

* **技术效果映射**:D2实现了不需要复杂的SDN/IMS叠加层即可打通边缘防火墙的高效数据传输。

#### 2. 选择 D3 (WO2014172512A2)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技术应用场景与环境**:D3明确立足于**移动网络运营商(Carrier Networks)与外部第三方过顶(OTT)应用融合**的应用场景。

* **技术特征重合度**:D3完全公开了技术特征 K 和 L(第三方OTT应用、独立于MNO网络外部的OTT服务提供商、应用级标识符)。

* **技术效果映射**:D3解决了移动设备在运行外部OTT应用时,由于运营商网络与OTT系统割裂而导致的服务质量下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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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权利要求1在无效宣告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基于上述对比分析,若对目标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目标专利最具抗辩力(即在现有对比文件中最难被完全覆盖)的**核心防御特征组**为:

> **特征组 [C + D + M] 与 [G + H] 的有机结合**:

> 即“由MNO A的第一路由实体将**外部OTT应用级标识符(第一标识符)**解析为**能够识别MNO B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的网络级标识符(第二标识符)**,进而两个不同MNO控制的路由实体之间通过信令直接**交换两端设备的联系信息**,并据此配置各自边缘防火墙”。

#### 薄弱技术特征(最容易被攻破/结合击陷的特征):

1. **特征K、L(OTT应用背景)**:已被 D3 (WO2014172512A2) [p0003][p0025] 完整公开,在无效诉讼中属于“公知常识/现有应用背景”,毫无防守深度。

2. **特征I、J(根据联系信息配置边缘防火墙)**:已被 D2 (CN104067591A) [0108][0126] 实质公开。根据信令交换的Socket(IP+Port)动态下发ACL规则配置Firewall/NAT是SBC(会话边界控制器)和TURN/ICE协议的标准公知常识。

3. **最薄弱点结论**:**目标专利最薄弱的地方在于“标识符解析(特征C、D、M)”与“防火墙配置(特征I)”的逻辑衔接**。如果能找到一份揭示“跨网/跨运营商路由服务器将高层账号解析为目标运营商网络节点ID”的传统电信网(如GSMA Rich Communication Services, RCS 或 ENUM/IMS 跨网路由)对比文件,结合 D2 的防火墙配置和 D3 的OTT应用,权利要求1将彻底丧失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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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进一步对比文件检索策略建议(针对无效宣告请求)

为彻底攻陷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建议针对其最薄弱的特征组合(跨运营商路由实体解析及联系信息交互)展开第二轮精准检索:

#### 1. 检索主题词与逻辑构建

* **主题 A(OTT与运营商联合/跨网解析)**:`(OTT / "Over the Top" / "Application Level") AND ("Network Level" / "MNO" / "Carrier" / "Operator") AND ("Domain" / "Routing Entity" / "SIP Server" / "Proxy")`

* **主题 B(标识符转换与跨网路由)**:`("Identifier Translation" / "Address Resolution" / "ENUM" / "URI to IP") AND ("Cross-Operator" / "Inter-MNO" / "Inter-Carrier")`

* **主题 C(防火墙/NAT动态配置)**:`("Firewall Configuration" / "Pin-hole" / "P2P Connection") AND ("Contact Info" / "Socket")`

#### 2. 重点专利分类号(IPC / CPC)锁定

* **H04L 65/1069**:(Session establishment or management; IP Multimedia Subsystem [IMS] - Interworking between different networks)

* **H04L 63/0227**:(Network architectures or network communication protocols for network security - Firewalls)

* **H04L 61/3015 / H04L 61/45**:(Name space management; Directory services; Resolution of application-level identifiers to network addresses)

* **H04W 8/26**:(Network infrastructure or network addressing for mobility - Network addressing or numbering for mobility)

#### 3. 重点标准组织(Standard Documents)非专利文献(NPL)检索

目标专利的架构高度类似于标准规范的落地,建议重点检索 **3GPP** 与 **GSMA** 在 **2013年12月以前** 发布的技术规范:

* **GSMA RCS (Rich Communication Services) 规范**:重点查找 RCS 跨运营商(Inter-Operator)通信中,如何将用户 Alias/MSISDN 解析为目标运营商的 Session Border Controller (SBC) 或 Interconnection Border Control Function (IBCF) 地址的描述。

* **3GPP TS 23.228 (IMS Stage 2)**:查找关于 I-CSCF / S-CSCF 跨 IMS 域路由以及根据 SDP 协议中的 Contact Header(联系信息)配置 Edge Functions (P-CSCF/AGW) 的标准流程。


权利要求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402)终止所述连接的命令;以及指示(404)第一防火墙(208)终止所述连接。


权利要求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向第二路由实体(220)提供所述连接将被终止的指示(406)。


权利要求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步骤从第二路由实体(220)接收(506)第二设备(212)发出了终止所述连接的命令的指示;以及指示(508)第一防火墙(208)终止所述连接和/或向第一设备(202)提供所述连接要被终止的指示(510)。


权利要求5

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包括要被用于通过所述连接传送数据的第一设备的IP地址;并且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包括要被用于通过所述连接传送数据的第二设备的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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