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比文件名称:
2012-03-14_发明公开_CN102377873A 显示信息的方法和使用该方法的移动终端
### 目标专利名称:
增强现实设备、方法和程序 CN105555373B
###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GPT-4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未公开》**<br>其中AV指合并到虚拟世界中的现实世界对象,所述方法包括:基于所述移动装置的位置确定情境,其中所述情境提供关于所述移动装置的周围环境的结构元件的信息 | [005] “定位模块115可以是用于检查或获得移动终端100的定位(或位置)的模块。定位模块115的一个示例是GPS(全球定位系统)。”<br>[0090] “增强现实(AR)是虚拟现实的领域,增强现实是指用于将虚拟对象(或信息)合成到真实环境或真实对象以使虚拟对象(或信息)看起来像是存在于原来的环境中的对象或信息的计算机图形技术。”<br>[0092] “AR信息可以是指关于目标对象的向导信息,可以根据基于定位的(基于GPS的)方法、基于标记识别的方法和/或其他方法来获得AR信息。其上可以显示AR信息的对象可以包括诸如商品、货物、建筑物、路线地图、和/或公共运输等可能具有向导信息的每一个对象。” | **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公开了移动终端利用GPS等定位模块确定自身位置([005]段),并基于此获取关于建筑物等目标对象的AR信息([0092]段)。然而,目标专利中的“情境”特指“提供关于所述移动装置的周围环境的结构元件的信息”,例如墙壁、走廊等建筑特征的位置和属性(参见目标专利[0046], [0055], [0056]段)。对比文件中的AR信息虽然涉及建筑物,但其内容主要是“向导信息”(如名称、画家等,见图2),并未明确公开包含环境结构元件(如墙壁位置、材料组成)的“情境”数据。两者作用不同:目标专利的情境用于物理模拟和约束虚拟对象;对比文件的AR信息用于提供现实对象的标注信息。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毫无疑义地得出与技术特征A相同的技术方案。<br><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提及了基于位置获取建筑物信息,但未涉及为虚拟交互提供环境结构模型的具体“情境”。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仅从对比文件中关于获取建筑物向导信息的描述,合理推断出用于物理模拟的、包含结构元件详细信息的“情境”。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未公开》**<br>产生AV对象的状态,其中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包括与所述AV对象的位置、速度以及方向相关联的变量 | [0090] “增强现实(AR)...是指用于将虚拟对象(或信息)合成到真实环境或真实对象...”<br>[0114] “控制器180可以按照对象来确定是否显示AR信息。例如,只要在显示器151(触摸屏)上对单独的对象执行了触摸输入,则控制器180就可以确定通过切换显示(或不显示)关于各个对象的AR信息。”<br>图3及相关描述:用户可以通过拖拽移动AR信息在屏幕上的显示位置。 | **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公开了在真实环境图像上叠加显示虚拟的AR信息(即AR对象),并且用户可以通过拖拽操作改变AR信息在屏幕上的显示位置(图3)。然而,目标专利中的“AV对象的状态”特指一组用于模型化虚拟对象物理属性的变量,包括位置、速度和方向(参见目标专利[0002], [0046], [0071]段)。对比文件中的AR信息(如绘画的标题)本质上是静态的注释信息,其“位置”仅指在屏幕坐标系中的显示坐标,是用户交互的直接结果,而非具有自身速度、方向等物理属性的、可自主或在物理引擎驱动下运动的虚拟对象状态。两者作用不同:目标专利的状态变量用于模拟物理运动;对比文件的AR信息位置用于界面布局。因此,未直接公开。<br><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公开了AR对象具有可改变的位置(显示坐标)。然而,目标专利明确要求状态包括“速度以及方向”变量,这是模拟动力学行为的关键。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提及AR信息具有速度或方向属性,也未描述任何基于物理规则(如碰撞、重力)改变这些属性的机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关于拖拽移动AR信息的描述,合理推断出具有完整物理状态变量(位置、速度、方向)的AV对象。因此,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未公开》**<br>确定情境交互结果,其中情境交互为所述情境和所述AV对象之间的交互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情境”与“AR对象”之间发生交互,更未提及确定此类交互的结果。目标专利中的“情境交互”是指虚拟对象与包含结构信息的环境(如墙壁)之间的模拟物理交互(如碰撞、反弹、穿透)(参见目标专利[0071], [0098]段)。<br><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的AR对象被叠加在真实环境图像上,但环境(图像)本身是背景,AR对象并不与环境中的结构元素进行模拟物理交互(例如,AR信息不会因为碰到图像中的墙壁而反弹)。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进行任何推理得出“情境交互”的技术特征。因此,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未公开》**<br>其中所述情境交互确定所述AV对象的状态变量的修改,其中所述状态变量与所述AV对象的位置、速度以及方向相关联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公开情境交互,因此也不可能公开由情境交互确定修改AV对象状态变量(位置、速度、方向)的技术特征。<br><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对比文件缺乏“情境交互”的概念,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推断出通过环境交互来修改虚拟对象物理状态变量的技术方案。因此,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E《未公开》**<br>基于所述情境交互结果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其中交互引擎模块使用经修改的所述状态变量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公开“情境交互结果”,因此也未公开基于此结果修改AV对象状态,更未提及“交互引擎模块”这一具体组件。目标专利的交互引擎模块(162)用于计算物理交互(参见目标专利[0052], [0071]段)。<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从对比文件推断。 |
| **技术特征F《未公开》**<br>确定移动装置交互结果,其中移动装置交互为所述移动装置的用户手势和所述AV对象之间的交互,其中所述移动装置交互确定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变量的进一步修改 | [0114] “控制器180可以按照对象来确定是否显示AR信息。例如,只要在显示器151(触摸屏)上对单独的对象执行了触摸输入,则控制器180就可以确定通过切换显示(或不显示)关于各个对象的AR信息。”<br>图2、3、5:展示了通过触摸(手势)来显示、隐藏或移动AR信息。 | **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公开了用户通过触摸手势(如点击、拖拽)与屏幕上显示的AR信息(对象)进行交互,并确定是否显示或移动该信息([0114]段,图2,3,5)。这可以看作是一种“移动装置交互”。然而,目标专利中的“移动装置交互”特指用户手势与AV对象之间的交互,其结果用于“确定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变量的进一步修改”,例如改变虚拟球的速度和方向(参见目标专利[0072], [0094]段)。对比文件中用户手势交互的结果是改变AR信息的**显示属性**(显示/隐藏、屏幕位置),而非修改模拟物理运动的**状态变量**(如速度、方向)。两者作用不同。因此,未直接公开。<br><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手势移动AR对象的位置,这可以视为修改了“位置”这一状态变量。但是,目标专利要求交互确定对状态变量(包括速度、方向)的“进一步修改”,且修改是基于模拟交互(如弹回)而非直接对应手势位移。对比文件的手势直接、线性地控制AR信息的屏幕位置,没有涉及通过物理计算来“进一步修改”速度、方向等变量。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合理推断出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G《未公开》**<br>使用所述交互引擎模块基于所述移动装置交互结果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其中所述交互引擎模块进一步使用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处理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变量,其中所述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包括影响交互计算的应用程序参数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公开“交互引擎模块”,也未公开使用“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如游戏中的护盾、伤害值等应用程序参数)来处理AV对象状态变量。目标专利的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可包括游戏特定参数(参见目标专利[0077]段)。<br><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的控制器(180)处理触摸输入以控制AR信息显示,但这与目标专利中用于物理模拟和包含应用程序特定参数的“交互引擎模块”有本质区别。无法合理推断。 |
| **技术特征H《直接公开》**<br>以及显示所述AV对象。 | 全文多处,例如:[0090] “增强现实(AR)...是指用于将虚拟对象(或信息)合成到真实环境或真实对象...”, [0110] “显示器151可以显示包括了与AR信息相关的建筑物的街道的图像作为预览画面图像...” | **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的核心内容就是显示AR信息(即虚拟对象/信息),例如在真实环境图像上叠加显示绘画的AR信息(名称、画家等)([0090], [0110]段)。这与目标专利中“显示所述AV对象”的作用完全相同,都是将虚拟内容呈现给用户。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得出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I《未公开》**<br>其中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包含大小变量。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未提及AR对象具有“大小变量”这一状态属性。AR信息(如文本标签)的显示大小通常是固定的或由UI设计决定,而非一个可被物理引擎修改的状态变量。<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从对比文件推断。 |
| **技术特征J《未公开》**<br>其中基于所述情境交互结果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包括修改所述大小变量。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依赖技术特征C、D、I,均未被公开,因此本特征也未被公开。<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从对比文件推断。 |
| **技术特征K《未公开》**<br>其中AV指合并到虚拟世界中的现实世界对象,所述设备包括:用于基于所述移动装置的位置确定情境的装置,其中所述情境提供关于所述移动装置的周围环境的结构元件的信息 | 同技术特征A的引用。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A的设备实现。对比文件公开了定位模块(115)和控制器(180),其组合可用于确定位置并获取AR信息(同特征A引用)。然而,同特征A的理由,对比文件未公开提供环境结构元件信息的“情境”。因此,“用于...确定情境的装置”未被公开。<br><br>**隐含公开判断**:同特征A,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L《未公开》**<br>用于产生AV对象的状态的装置,其中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包括与所述AV对象的位置、速度以及方向相关联的变量 | 同技术特征B的引用。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B的设备实现。对比文件公开了显示器(151)和控制器(180),其组合可用于显示和改变AR信息的屏幕位置(同特征B引用)。然而,同特征B的理由,对比文件未公开产生包含速度、方向变量的物理状态。因此,该装置未被公开。<br><br>**隐含公开判断**:同特征B,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M《未公开》**<br>用于确定情境交互结果的装置,其中情境交互为所述情境和所述AV对象之间的交互,其中所述情境交互确定所述AV对象的状态变量的修改,其中所述状态变量与所述AV对象的位置、速度以及方向相关联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C、D的设备实现。对比文件未公开情境交互,因此也未公开用于确定情境交互结果的装置。<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N《未公开》**<br>用于基于所述情境交互结果使用经修改的所述状态变量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的装置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E的设备实现。对比文件未公开情境交互结果及对应的修改装置。<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O《未公开》**<br>用于确定移动装置交互结果的装置,其中移动装置交互为所述移动装置的用户手势和所述AV对象之间的交互,其中所述移动装置交互确定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变量的进一步修改 | 同技术特征F的引用。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F的设备实现。对比文件公开了触摸屏(作为输入装置)和控制器(180),其组合可用于确定手势输入并响应(如移动AR信息位置)(同特征F引用)。然而,同特征F的理由,该交互确定的是显示属性的改变,而非物理状态变量(速度、方向)的进一步修改。因此,该装置未被公开。<br><br>**隐含公开判断**:同特征F,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P《未公开》**<br>用于基于所述移动装置交互结果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的装置,其中所述用于修改的装置进一步使用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处理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变量,其中所述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包括影响交互计算的应用程序参数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G的设备实现。对比文件未公开使用应用程序参数修改物理状态变量的装置。<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Q《直接公开》**<br>以及用于显示所述AV对象的装置。 | [005] “显示器151可以显示(输出)在移动终端100中经过处理的信息。”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H的设备实现。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显示器(151)用于显示信息,包括AR信息(虚拟对象)([005]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得出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R《未公开》**<br>其中所述用于基于所述情境交互结果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的装置包括用于修改大小变量的装置。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依赖技术特征M、N及“大小变量”,均未被公开。<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S《未公开》**<br>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经配置以致使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的处理器可执行指令:基于移动装置的位置确定情境,其中所述情境提供提供在增强虚拟性AV中关于所述移动装置的周围环境的结构元件的信息,其中AV指合并到虚拟世界中的现实世界对象 | 同技术特征A的引用及[0080] “对于软件实现来说,本文所描述的诸如过程和功能的实施方式可以使用单独的软件模块来实现。...软件代码可以存储在存储器160中并由控制器180执行。”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A的程序产品实现。对比文件公开了软件实现([0080]段)以及基于位置获取AR信息(同特征A引用)。然而,同特征A的理由,其指令并未被配置为确定包含环境结构元件信息的“情境”。因此,该指令未被公开。<br><br>**隐含公开判断**:同特征A,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T《未公开》**<br>产生AV对象的状态,其中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包括与所述AV对象的位置、速度以及方向相关联的变量 | 同技术特征B的引用及[0080]段。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B的程序产品实现。同特征B的理由,对比文件的指令未被配置为产生包含速度、方向变量的物理状态。<br><br>**隐含公开判断**:同特征B,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U《未公开》**<br>确定情境交互结果,其中情境交互为所述情境和所述AV对象之间的交互,其中所述情境交互确定所述AV对象的状态变量的修改,其中所述状态变量与所述AV对象的位置、速度以及方向相关联 | 未发现对应内容及[0080]段。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C、D的程序产品实现。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指令。<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V《未公开》**<br>基于所述情境交互结果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其中交互引擎模块使用经修改的所述状态变量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 | 未发现对应内容及[0080]段。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E的程序产品实现。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指令。<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W《未公开》**<br>确定移动装置交互结果,其中移动装置交互为所述移动装置的用户手势和所述AV对象之间的交互,其中所述移动装置交互确定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变量的进一步修改 | 同技术特征F的引用及[0080]段。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F的程序产品实现。同特征F的理由,对比文件的指令未被配置为通过手势交互确定对物理状态变量(速度、方向)的进一步修改。<br><br>**隐含公开判断**:同特征F,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X《未公开》**<br>使用所述交互引擎模块基于所述移动装置交互结果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其中所述交互引擎模块进一步使用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处理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变量,其中所述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包括影响交互计算的应用程序参数 | 未发现对应内容及[0080]段。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G的程序产品实现。对比文件未公开相关指令。<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断。 |
| **技术特征Y《直接公开》**<br>以及显示所述AV对象。 | 同技术特征H的引用及[0080]段。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对应方法特征H的程序产品实现。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用于显示AR信息(虚拟对象)的软件指令([0080]段结合[0090]等)。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得出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Z《未公开》**<br>其中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包含大小变量,且进一步包括经配置以致使所述处理器基于所述情境交互结果修改所述大小变量的指令。 | 未发现对应内容。 | **直接公开判断**:该特征依赖技术特征I、J、U、V等,均未被公开。<br><br>**隐含公开判断**:无法推断。 |
### 输出代码总结:
根据上述比对,仅技术特征H、Q、Y被判断为《直接公开》。因此,在回答结尾插入对应的大写英文代码。
<<<H>>><<<Q>>><<<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