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征比对分析
**对比文件名称**:2012-09-12_发明公开_CN102668605A 在增强现实中跟踪对象
**目标专利名称**:增强现实设备、方法和程序 CN105555373B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gpt-4-0125-preview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其中AV指合并到虚拟世界中的现实世界对象,所述方法包括:基于所述移动装置的位置确定情境,其中所述情境提供关于所述移动装置的周围环境的结构元件的信息<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第[0017]段:“每个监听设备104可以适于通过例如GPS模块130或通过与基站124的通信来确定其自身的位置。” | 对比文件公开了监听设备可以确定其自身位置(例如通过GPS),但未公开基于该位置确定一个提供“关于移动装置的周围环境的结构元件的信息”的“情境”。对比文件中的“关注场景118”是现实世界环境,其描述集中于跟踪运动对象,并未提及或隐含该场景包含如墙壁、走廊等结构元件的详细地图或信息,也未将此类信息用于约束或影响虚拟对象的行为。因此,该特征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产生AV对象的状态,其中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包括与所述AV对象的位置、速度以及方向相关联的变量<br>**判断结果**:隐含公开 | 第[0020]段:“处理器128可以适于确定反射波122和发射波120之间的差异。...处理器128可以适于使用波束成形算法来确定相对于监听设备104的对象114的跟踪数据140。...对象114的位置的估计、由对象114的运动所造成的多普勒频谱中的变化、对象114和监听电话104之间的角度和/或对象114和监听电话104之间在角度或速度上的改变。” | 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处理反射波与发射波的差异,可以确定被跟踪(现实)对象的位置、速度(通过多普勒频谱变化)和方向(角度)信息,这些信息构成了对象的“跟踪数据”。虽然对比文件跟踪的是现实世界对象,而非目标专利中明确限定的“AV对象”(即合并到虚拟世界中的现实世界对象),但从广义的增强现实/虚拟技术领域来看,确定一个对象的位置、速度、方向等变量信息,是表征该对象“状态”的基础。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公开的“确定跟踪数据”这一行为,合理推断出“产生对象状态”这一步骤,其中状态包含位置、速度、方向变量。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确定情境交互结果,其中情境交互为所述情境和所述AV对象之间的交互<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全程描述的是对现实世界中运动对象的检测和跟踪,以及将跟踪信息用于增强现实显示。未提及任何“情境”(即包含结构元件信息的环境模型)与“AV对象”(虚拟对象)之间的交互。目标专利中的“情境交互”是AV对象与虚拟环境结构(如墙壁)之间的交互,并导致对象状态改变,这是其核心创新点之一。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或暗示此类交互。 |
|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情境交互确定所述AV对象的状态变量的修改,其中所述状态变量与所述AV对象的位置、速度以及方向相关联<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如特征C所述,对比文件不存在“情境交互”的概念,因此更不存在基于情境交互来修改AV对象状态变量(位置、速度、方向)的技术内容。对比文件中对象状态的改变源于其自身的物理运动,而非与虚拟环境的交互计算。 |
| **技术特征E**:基于所述情境交互结果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其中交互引擎模块使用经修改的所述状态变量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情境交互结果”,因此自然也缺乏基于该结果修改AV对象状态的技术特征。同时,对比文件中也没有公开类似“交互引擎模块”的组件用于专门处理对象与虚拟环境的交互并更新对象状态。其处理器128主要用于信号处理和目标跟踪计算。 |
| **技术特征F**:确定移动装置交互结果,其中移动装置交互为所述移动装置的用户手势和所述AV对象之间的交互,其中所述移动装置交互确定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变量的进一步修改<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主要涉及无源监听和跟踪,虽然提到了设备可能具有显示器(如第[0022]段),但并未描述用户通过手势与所显示的虚拟对象进行直接交互,并基于该交互来修改虚拟对象的状态变量。其交互主要体现在用户观看增强现实显示,而非主动输入手势去改变虚拟对象的行为。 |
| **技术特征G**:使用所述交互引擎模块基于所述移动装置交互结果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其中所述交互引擎模块进一步使用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处理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变量,其中所述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包括影响交互计算的应用程序参数<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移动装置交互结果”,也未公开“交互引擎模块”。此外,对比文件中的移动装置状态信息(如位置)主要用于目标跟踪和显示,并未提及将其作为“应用程序参数”输入到交互计算中以影响AV对象的状态修改。 |
| **技术特征H**:以及显示所述AV对象。<br>**判断结果**:直接公开 | 第[0024]段:“可以将跟踪数据140与关于关注场景118的其他数据(比如从相机138捕捉的数据和/或来自相机148的数据)相结合,以在显示器110上产生关注场景118的图像142。”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将跟踪数据与其他数据结合,在显示器上产生图像。在增强现实语境下,所产生的“图像142”必然包含被跟踪对象的信息或增强后的虚拟表示。这与目标专利中“显示所述AV对象”的技术特征,即在显示设备上呈现虚拟/增强对象,在功能和效果上相同。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H(2)**:其中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包含大小变量。<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中确定的跟踪数据(位置、速度、方向)并未包含“大小变量”。目标专利中大小变量是AV对象的一个重要状态属性,可用于交互修改(如虚拟火球穿过墙壁后变小)。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 |
| **技术特征I**:其中基于所述情境交互结果修改所述AV对象的所述状态包括修改所述大小变量。<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情境交互结果”,也未公开“大小变量”,因此基于情境交互修改大小变量的特征自然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至Y(装置及程序产品特征)**:这些特征分别是方法特征A至I对应的“装置+功能”表述或计算机程序产品指令表述。<br>**判断结果**:未公开 | 对应方法特征未被公开,因此对应的装置特征和程序产品特征也未被公开。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移动电话、处理器、存储器等硬件组件(如第[0017]段),但其被配置执行的功能是信号处理、目标跟踪和数据传输,与目标专利中基于情境和手势交互来修改AV对象状态的功能不同。 | 专利中“装置+功能”限定的技术方案,其新颖性和创造性取决于其所执行的具体功能。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执行目标专利方法特征A至I(除B和H外)的具体功能,因此用于执行这些功能的相应“装置”以及包含相应指令的“计算机程序产品”也未在对比文件中公开。功能B(产生状态)和H(显示)虽被公开,但其对应的装置/程序特征(特征K、P、S、X)是常规硬件或通用指令的必然结果,但鉴于整体方案未被公开,此处不单独认定其公开性。 |
## 结论
综上所述,对比文件CN102668605A公开了技术特征H(显示AV对象),并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B(产生包含位置、速度、方向变量的AV对象状态)。其余技术特征均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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