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04-04_CA2177167A_发明专利_CA2177167A1 DISPLAY DEVICE_+++A_E_b_d_u+++.docx

好的,我将以一名资深专利代理师的身份,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回答。

**对比文件名称:** 1996-04-04_CA2177167A_发明专利_CA2177167A1 DISPLAY DEVICE

**目标专利名称:** 用于透明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的电极基板和包括其的透明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 CN111837237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深度思考

---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及翻译)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 其特征在于<br><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1]页“Disclosure Of Invention”部分:**“A first feature of the invention resides in a display device ... characterized in that the display device comprises:”** <br>(翻译:本发明的第一个特征在于一种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设备包括:)对比文件在描述其发明特征时,明确使用了“characterized in that”这一表述,与目标专利特征A中的“其特征在于”在语法结构和法律意义上完全相同,均用于引出本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B:** 所述电极基板包括<br><br>《隐含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1. First Embodiment of the Present Invention”部分:**“FIG. 2 is a view of a first embodiment ... In the electric bulletin board according to the present embodiment, each display element (light bulb) 10 is housed in a display unit 50, respectively... An electric power source 60 is provided for generating electric power to be supplied to the respective display units 50.”** <br>(翻译:图2是根据本实施例的电子公告栏的视图...每个显示元件(灯泡)10分别容纳在一个显示单元50中...提供了一个电源60用于产生要供应给各个显示单元50的电力。)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由显示单元50等构成的显示设备,但没有明确描述一个独立的、与显示单元分离的“电极基板”结构,并且该基板是构成显示器件的基础。对比文件中,各种电极和布线是集成在显示单元内部或通过单元之间的物理接触形成的,而不是预先形成在一个单独的基板上。然而,考虑到对比文件公开了显示单元、电源、控制装置等组件,以及它们之间的电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存在一个用于承载和连接这些组件的物理基础结构(如设备外壳或电路板),该结构至少部分地起到了“电极基板”的作用。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C:** 透明基板<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2. Second Embodiment of the Present Invention”部分:**“The pixel panel 82 is made of a material (e.g., glass) which transmits light from the light-emitting diodes 83R, 83G, 83B.”** <br>(翻译:像素面板82由透过来自发光二极管83R、83G、83B的光的材料(例如,玻璃)制成。)对比文件仅提到了用于透光的“像素面板82”可以是玻璃等透明材料。然而,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透明基板”是承载发光器件焊盘部和各布线部的结构基础,而对比文件中的基板(例如设备外壳的底板202或容器主体81)并未被明确描述为是透明的。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整个基板或用于承载电极图案的基板本身是透明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合理推断出该基板必须是透明的。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D:** 在所述透明基板上以矩阵设置的M行×N列的发光器件焊盘部<br><br>《隐含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Background Art”部分:**“In an electric bulletin board, for example, one light bulb is used as one display element for one pixel, and a plurality of the light bulbs are arranged in matrix.”** <br>(翻译:在一个电子公告栏中,例如,用一个灯泡作为一像素的显示元件,并将多个灯泡以矩阵形式排列。)<br><br>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1. First Embodiment of the Present Invention”部分:**“The respective display units 50 are arranged in a 5-by-10 matrix as in the electric bulletin board of FIG. 1 and housed fixedly in a device casing 100.”** <br>(翻译:各个显示单元50以与图1的电子公告栏中相同的5×10矩阵排列,并固定容纳在设备外壳100中。)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显示元件(灯泡)以矩阵形式设置。虽然目标专利中的“发光器件焊盘部”是用于安装发光器件的特定结构,而对比文件中是直接采用灯泡,但两者在功能上等同,都是用于在矩阵中设置发光器件。尽管对比文件未明确提及这些元件是设置在“透明基板上”的“焊盘部”,但其将发光元件以矩阵排列并设置在外壳或基板上的技术方案,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推断出存在对应的连接或安装部位。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E:** 分别设置在所述透明基板上且连接至所述发光器件焊盘部的第一公共电极布线部、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和信号电极布线部<br><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1. First Embodiment of the Present Invention”部分:**“Electric power generated by the electric power source 60 is supplied to the respective display units 50 through an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passage 61. ... Display signals generated by the control device 70 are transmitted to the respective display units 50 through a signal transmission passage 71.”** <br>(翻译:由电源60产生的电通过电力传输通道61供应给各个显示单元50。...由控制装置70产生的显示信号通过信号传输通道71传输给各个显示单元50。)<br><br>同部分:**“What should be noted here is that the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passage 61 and the signal transmission passage 71 are respectively common to the respective display units 50.”** <br>(翻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电力传输通道61和信号传输通道71分别是各个显示单元50共用的。)目标专利的特征E定义了三种布线部。对比文件中的“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passage 61”公开了为设备供电的公共电极布线部。虽然描述为单一的通道,但在矩阵布线中,通常需要正负极两条线路,这隐含着“第一”和“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对比文件中的“signal transmission passage 71”公开了传输显示信号的“信号电极布线部”。这些布线部都连接至各个显示单元(对应于发光器件焊盘部)。尽管对比文件未使用“布线部”一词,但其描述的“passage”在功能上完全等同,均是用于电连接的线路。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F:** 其中所述第一公共电极布线部、所述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和所述信号电极布线部各自包括金属网格图案<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金属网格图案”或类似的结构。对比文件中描述的布线是通过电线、电缆或设置在显示单元侧壁上的电极(如第二实施例中的84A, 84D, 84P)实现的,这些都不是“金属网格图案”。目标专利的核心发明点之一在于将“金属网格图案”作为电极布线部的具体结构。对比文件的全文没有公开、暗示或教导任何关于使用“金属网格”作为导电图案的技术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合理推断出会使用“金属网格图案”来形成电极布线部。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G:** 连接至构成所述发光器件焊盘部中的一行的所述发光器件焊盘部的所述第一公共电极布线部或所述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的线电阻满足以下方程式1:[方程式1] R<(200/N)-0.4 在以上方程式1中,R为所述第一公共电极布线部或所述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的以Ω计的线电阻,以及N和M为1或更大的自然数;并且中各发光器件焊盘部包括电连接至所述第一公共电极布线部、所述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和所述信号电极布线部的至少四个电极焊盘部<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任何关于线电阻的计算公式,特别是与发光器件数量(N)相关的方程式。对比文件也未公开一个发光器件焊盘部由四个独立的电极焊盘组成。对比文件第[1]页的附图3和[2]页的附图9显示了单个显示单元的电路,其中显示元件(灯泡/LED)的连接方式与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描述的四个电极焊盘部完全不同。目标专利的特征G包含两个关键限定:一是公共电极布线部的线电阻与N之间满足特定的不等式关系;二是发光器件焊盘部由四个电极焊盘部构成。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电阻方程式,其电路结构(图3、图9)也显示显示元件的连接点少于四个,并未公开由四个独立焊盘构成焊盘部的结构。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到关于该特征的技术方案的任何教导或暗示,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H:** 所述发光器件焊盘部还包含电容器正极焊盘部和电容器负极焊盘部;并且中所述金属网格图案设置在与所述透明基板的全部面积相比具有80%或更大的面积的区域中;并且中构成所述发光器件焊盘部中的一行的所述发光器件焊盘部与所述信号电极布线部串联连接<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电容器焊盘部。对比文件也未提及金属网格图案,更未提及该图案覆盖基板面积的特定比例。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2. Second Embodiment”部分:**“Three light-emitting diodes 83R, 83G, 83B are arranged in each section...”** <br>(翻译:每个部分中布置有三个发光二极管83R, 83G, 83B。)表明每个像素有多个LED,但连接关系与特征H不同。该特征包含了三个并列的技术点:1)电容器焊盘部;2)金属网格图案的面积占比;3)一行发光器件焊盘部与信号电极的串联连接。对比文件毫无涉及前两个技术点。对于第三个技术点,目标专利是焊盘部与信号电极串联,而对比文件中,信号通过公共总线传输到各个显示单元,其连接方式是属于并行或分支,而非目标专利中定义的沿着一行进行的“串联连接”。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I:** 其中所述信号电极布线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公共电极布线部与所述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之间<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2. Second Embodiment of the Present Invention”部分及附图10、11:描述了电极在显示单元侧壁上的布置(如地址电极84A,数据电极84D,电源电极84P),但并未明确指出信号电极(数据线)布线部在物理位置上被设置在两个公共电极(电源线)布线部之间。在附图10中,电源电极84P位于前后表面,数据/地址电极位于左右表面,其空间关系并非“之间”。目标专利的特征I是对三种布线部在基板上的相对位置关系进行了限定。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不同类型的电极,但其布置方式(如第二实施例的侧面电极)与本专利的平面布局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没有任何记载或暗示信号电极必须设置在两个公共电极之间。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无法合理推断出这种特定的位置关系。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J:** 其中构成所述第一公共电极布线部、所述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和所述信号电极布线部的所述金属网格图案的线宽的标准偏差为20%或更小<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金属网格图案,也未提及线宽的均匀性标准(标准偏差)。该特征严格依赖于“金属网格图案”的存在及其尺寸的均匀性。由于对比文件不包含金属网格图案这一基础概念,因此所有基于金属网格图案的参数限定(线宽、线高、间距的标准偏差)都不可能在对比文件中被公开或暗示。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K:** 间距的标准偏差为10%或更小<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金属网格图案的间距,也未提及间距的均匀性标准。同技术特征J的论述。该特征依赖于金属网格图案,对比文件未公开。
**技术特征L:** 线高的标准偏差为10%或更小<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金属网格图案的线高,也未提及线高的均匀性标准。同技术特征J的论述。该特征依赖于金属网格图案,对比文件未公开。
**技术特征M:** 其中所述至少四个电极焊盘部包括两个信号电极焊盘部、一个第一公共电极焊盘部、和一个第二公共电极焊盘部<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2. Second Embodiment of the Present Invention”部分及附图3、9:描述了显示单元的电路连接。例如,在第二实施例(图9)中,每个像素有三个LED,连接方式与“两个信号、一个第一公共、一个第二公共”的焊盘部配置完全不同。该特征是对“四个电极焊盘部”具体构成的细化。对比文件中,显示元件的电路连接结构(图3、图9)与本专利的四个焊盘结构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这种由两个信号焊盘和两个公共电极焊盘构成的特定结构。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N:** 其中所述金属网格图案满足以下方程式2:[方程式2] (P-W)²/P² ≥ 0.8 在以上方程式2中,P表示所述金属网格图案的间距,以及W表示所述金属网格图案的线宽<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金属网格图案,也未提及任何关于开口率或线宽/间距关系的数学公式。该特征是金属网格图案的开口率限定。由于对比文件不包含金属网格图案,因此不可能公开任何关于其开口率的计算公式或数值范围。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O:** 其中所述金属网格图案具有50μm或更小的线宽、100μm至1000μm的间距、和3μm或更大的线高<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金属网格图案,也未提及上述任何数值范围。该特征是对金属网格图案线宽、间距、线高的具体数值限定。由于对比文件不包含金属网格图案,因此不可能公开这些具体的尺寸参数。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P:** 其中所述第一公共电极布线部、所述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和所述信号电极布线部的所述金属网格图案分别通过没有所述金属网格图案的断开部彼此分开<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2. Second Embodiment of the Present Invention”部分,附图5-10:描述了电极(84A, 84D, 84P)设置在显示单元80的侧面上,并通过物理接触形成通路。图10显示了多个显示单元紧密排列,电极接触。这种结构是多个独立单元通过物理接触连接,而非一个连续金属网格通过“断开部”分隔成不同的布线部。该特征描述了在同一层连续的金属网格图案中,通过设置“断开部”来电气隔离不同的布线部。对比文件描述的是将多个独立的显示单元通过其侧壁上的电极物理接触进行连接,这是一种模块化结构,与目标专利中在一个整体网格上通过断开部分隔电路区域的概念完全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模块化的物理接触方案合理推断出在同一图案上设置断开部的方案。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Q:** 所述断开部的宽度为80μm或更小<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断开部的概念,也未提及任何关于断开部宽度的数值限定。该特征严格依赖于技术特征P中所定义的“断开部”结构。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该结构,因此不可能公开其宽度的具体限定。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R:** 其中所述金属网格图案包含金、银、铝、铜、钕、钼、镍、或其合金<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2. Second Embodiment”部分:**“Two power source lines 62 connected to the power electrode 84P, eight address lines 72 connected to the address electrodes 84A, and three data lines 73 connected to the data electrodes 84D are wired inside the display unit 80.”** <br>(翻译:连接到电源电极84P的两条电源线62,连接到地址电极84A的八条地址线72,以及连接到数据电极84D的三条数据线73被布线在显示单元80内部。)对比文件仅笼统地提到“电线”或“电极”,并未明确公开其具体材料。更重要的是,该特征限定的是“金属网格图案”的材料,而对比文件不存在“金属网格图案”这一结构。因此,即使对比文件提到了一些金属,也无法对应到“金属网格图案”这一特定结构的材料。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S:** 其中所述金属网格图案另外包括黑化层图案<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任何与“黑化层”或用于减少反射的涂层相关的技术内容。该特征是在金属网格图案的基础上增加黑化层。由于对比文件根本不包含金属网格图案,自然也不可能公开在其上增设黑化层图案的技术方案。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T:** 还包括分别连接至所述第一公共电极布线部、所述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和所述信号电极布线部的柔性印刷电路板FPCB焊盘部<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2. Second Embodiment”部分,附图10、11:描述了电极(203A, 203D, 203P)设置在外壳框架201的内侧,用于与显示单元的电极接触。但并未提及任何关于“柔性印刷电路板(FPCB)”或“FPCB焊盘部”的内容。对比文件中的连接方式是通过电极间的直接物理接触。该特征限定了与各布线部连接的是“FPCB焊盘部”,这是一种特定的连接结构形式。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这种采用FPCB进行连接的方式,其描述的是电极直接接触的连接方式,两者结构完全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直接接触方式合理推断出FPCB焊盘部的结构。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U:** 其中在所述透明基板上以矩阵设置的M行×N列的发光器件焊盘部中,构成一行的所述发光器件焊盘部的间距与构成一列的所述发光器件焊盘部的间距彼此相同<br><br>《隐含公开》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页“Background Art”部分:**“In an electric bulletin board, for example, one light bulb is used as one display element for one pixel, and a plurality of the light bulbs are arranged in matrix.”** <br>(翻译:在一个电子公告栏中,例如,用一个灯泡作为一像素的显示元件,并将多个灯泡以矩阵形式排列。)<br><br>对比文件附图1、2、11均示例了显示元件以规则的矩阵排列。虽然对比文件没有明确写出“行间距与列间距相同”,但对于一个规则的矩阵排列,尤其是在显示领域为了获得均匀的显示效果,行间距和列间距相等是一种常见且合理的设计。对比文件背景技术和实施例中均明确提到了“matrix”排列,附图也显示了规整的方形矩阵。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对比文件后,根据常规设计实践,完全可以合理地推断出构成一行的元件间距与构成一列的元件间距是彼此相同的。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V:** 其中在所述透明基板上另外包括粘合剂层<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任何关于“粘合剂层”的内容,也未提及将布线结构嵌入粘合剂中的方案。该特征是在透明基板上增加一个功能性的“粘合剂层”,用于嵌入布线结构。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提及这种结构或工艺。本领域技术人员也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到任何使用粘合剂层的教导或启示。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W:** 所述第一公共电极布线部、所述第二公共电极布线部和所述信号电极布线部各自在被嵌入所述粘合剂层中的同时设置<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粘合剂层,也未提及将布线部嵌入任何层中的结构。该特征与特征V紧密关联,严格依赖于粘合剂层这一结构的存在。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粘合剂层,因此不可能公开将布线部嵌入其中的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合理推断出这种嵌入式结构。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X:** 其中所述发光器件焊盘部在被嵌入所述粘合剂层中的同时设置<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粘合剂层,也未提及将焊盘部嵌入任何层中的结构。同技术特征W的论述。该特征严格依赖于粘合剂层这一结构的存在,对比文件未公开。
**技术特征Y:** 所述发光器件焊盘部的上表面在暴露在所述粘合剂层上的同时设置<br><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粘合剂层,也未提及焊盘部上表面暴露的结构。同技术特征W的论述。该特征严格依赖于粘合剂层这一结构的存在,以及焊盘部嵌入其中的具体方式,对比文件未公开。

---

### 输出代码

根据上述分析,特征A和E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特征B、D和U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A>>><<<E>>><<<b>>><<<d>>><<<u>>>

权利要求与技术特征
Powered by Django

网站备案号:渝ICP备2023012882号


重庆市非显而易见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 Anti NPE N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