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根据您的要求,对对比文件JP4401734B2是否公开目标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进行严谨、细致的比对分析。首先,明确本次评估的相关信息:
- **对比文件名称**:2010-01-20_JP4401734B_发明专利_JP4401734B2 Internal resistance detection method of the secondary battery, the internal resistance detecting device, matches the internal resistance detection program and th
- **目标专利名称**:1536用于确定电池单元异常的设备和方法CN113597562B
-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无(根据您的指令,此为固定格式部分,但模型名称未在您的提示词中体现,我已按要求如实记录您提供的名称。)
以下是根据目标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划分进行的特征比对表。
### 特征比对表格
| 第一栏: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第二栏: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第三栏: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所述电池单元异常确定设备包括:磁场测量单元,所述磁场测量单元构造成测量由在电池单元中流动的电流产生的磁场。<br><br>**《未公开》** | [2] “...充放電の電流値検出素子...” (翻译:...充放电的电流值检测元件...)。<br><br>[0075] “充電電流検出部703は、低い入力インピーダンスで、前記被検知二次電池の充電電流を検出し、この電流値情報は制御部704に出力される。” (翻译:充电电流检测部703以低输入阻抗检测被检测二次电池的充电电流,该电流值信息被输出至控制部704。)。 | 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电流值检测元件”或“充电电流检测部”直接检测电池的电流。目标专利的特征A明确要求通过“磁场测量单元”来测量由电流产生的**磁场**,这是一种间接测量电流的方式。对比文件通篇均未提及任何关于测量磁场、使用磁场传感器(如霍尔元件、磁通门传感器等)来检测电流的技术内容、器件或原理。两者在电流检测的技术路径上完全不同(直接测量电流 vs 间接测量磁场)。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毫无疑义地得出使用磁场测量单元的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B**:电压测量单元,所述电压测量单元用于测量所述电池单元的电压。<br><br>**《隐含公开》** | [0075] “電池電圧検出部702は、高い入力インピーダンスで、図示していない充電器によって、定電流−定電圧充電が行なわれる被検知二次電池の正負極間の端子間電圧を検出し、この電圧情報は制御部704に出力される。” (翻译:电池电压检测部702以高输入阻抗,检测通过图示未示出的充电器进行恒流-恒压充电的被检测二次电池的正负极之间的端电压,并将该电压信息输出至控制部704。)。<br><br>[0077] “図8に示す二次電池パックは、二次電池801、...電池電圧検出部806...を有している。” (翻译:图8所示的二次电池包具有二次电池801、...电池电压检测部806...)。 | 对比文件的多个实施例(图7,图8)均明确公开了使用“电池电压检测部”来检测作为被检测对象的二次电池的电压。虽然目标专利的电压测量单元是用于测量“电池单元”的电压(通常指单个电芯),而对比文件中的电池可以指单个电芯或电池包,但在本领域中,电池包通常包括多个电池单元,因此检测电池包的电压必然隐含了可以检测其中单个电池单元电压的技术启示。此外,目标专利中电压测量单元的功能是计算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对比文件中电压用于监测充电过程以控制从恒流转恒压。尽管具体目的略有不同,但“测量电池电压”这一核心功能的公开是明确且无歧义的。考虑到隐含公开的宽松标准,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充分理由认为对比文件公开了测量电池单元电压的单元。 |
| **技术特征C**: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构造成通过使用由所述磁场测量单元测得的磁场计算出的电流来计算所述电池单元的容量。<br><br>**《未公开》** | 未公开。此特征直接依赖于特征A的“磁场测量单元”。由于特征A未被公开,对比文件中没有对应技术方案的起点。在对比文件中,电流是由“充放电的电流值检测元件”或“充電電流検出部”直接检测的,而不是通过磁场计算得出的。 | 目标专利的技术方案是通过磁场测量单元获取磁场数据,然后通过比奥-萨伐尔定律等物理原理计算出电流,再用此电流计算容量。对比文件使用常规的电流传感器(如电阻)直接获取电流值,其技术路径与目标专利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通过磁场计算电流的内容,因此更不可能公开通过磁场所计算的电流来计算电池单元容量的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控制单元通过使用所述电池单元的容量来确定所述电池单元的异常。<br><br>**《未公开》** | [0012] “本発明の内部抵抗検知装置...被検知二次電池の充電電気量を求める手段、...参照し...内部抵抗を予測検知する手段を有することを特徴とする。” (翻译:本发明的内部电阻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求出被检测二次电池的充电电量的单元...参照...预测检测被检测二次电池的内部电阻的单元。) | 对比文件的核心发明在于检测二次电池的**内部电阻**,并基于此来判断电池的健康状态或劣化程度。而目标专利的特征D是通过**电池的容量**来判断**电池单元的异常**。两者判断异常的依据和对象完全不同(容量 vs 内部电阻)。虽然目标专利后续也在通过容量异常推断劣化,但特征D明确限定了“通过使用所述电池单元的容量来确定异常”。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使用“容量”来确定异常的技术方案,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控制单元基于所述电池单元的电压计算所述电池单元的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br><br>**《未公开》** | [0076] “...制御部704は定電流充電モードから定電圧充電モードへの切り替えを行い、該切り替わり時からの充電時間をタイマ(カウンター)で計測し、...” (翻译:...控制部704进行从恒流充电模式到恒压充电模式的切换,用计时器(计数器)测量从该切换时开始的充电时间...)。<br><br>对比文件通篇未提及“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这一概念及其计算方法。 | 目标专利明确记载了“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是电池单元从完全放电状态到达完全充电状态所花费的时间,并且控制单元使用电池的电压来计算该时间。对比文件虽然也处理电压和时间,但其目的是为了计算恒压充电模式下的充电电量,进而推算内部电阻。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教导或暗示基于电压来计算从完全放电到完全充电的整个持续时间。这一特定计算过程和时间定义在对比文件中是完全缺失的。 |
| **技术特征F**:所述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是所述电池单元从该电池单元的完全放电状态到达完全充电状态所花费的时间;并且,基于所述电池单元的所述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确定所述电池单元的异常。<br><br>**《未公开》** | [2] “放電深度100%から満充電状態まで充電した電気量が、蓄電容量(=満充電量)になる。” (翻译:从放电深度100%到满充电状态充电的电量,即为蓄电容量(=满充电量)。)。<br><br>对比文件虽然提及“放电深度100%”和“满充电”,但并未将其作为一个可计算的时间参数“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来使用,也没有基于该时间来判断异常。 | 此特征是特征E的进一步限定和应用。由于特征E本身未被公开,其定义和用途自然也无法从对比文件中读出。对比文件将“从放电深度100%到满充电”视为一个过程,关注的是该过程中的电量(尤其是恒压阶段电量),而不是“到达时间”。对比文件确定异常的依据是该电量推算出的内部电阻,而非一个时间参数。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所述电池单元异常确定设备还包括磁场屏蔽单元,所述磁场屏蔽单元用于收集由在所述电池单元中流动的电流产生的磁场。<br><br>**《未公开》** | 未公开。对比文件通篇未提及任何“磁场屏蔽”、“磁屏蔽”、“磁收集”相关的结构、单元或材料。 | 此特征与特征A紧密相关,是用于配合磁场测量单元的专属部件。由于对比文件不采用磁场测量的技术方案,因此也完全没有必要设置任何用于收集磁场的单元。对比文件中没有任何关于此特征的技术启示或内容。 |
| **技术特征H**:所述电池单元异常确定设备还包括存储单元,所述存储单元用于存储所述电池单元制造时的容量。<br><br>**《未公开》** | [0012] “前記被検知二次電池に対応する予め取得してある蓄電容量の低下のない正常な二次電池の内部抵抗を増減させた場合のその内部抵抗若しくは内部抵抗増減分に対する前記正常な二次電池の定電圧充電モードでの充電電気量の関係を記憶する手段” (翻译:...存储与所述被检测二次电池对应的、预先获取的、无蓄电容量降低的正常二次电池的内部电阻增减时的该内部电阻或内部电阻增减量相对于该正常二次电池在恒压充电模式下的充电电量的关系的单元)。 | 对比文件公开了存储单元,但存储的内容是“正常二次电池”的“内部电阻与恒压充电电量关系”的参照数据。目标专利要求存储的是“所述电池单元制造时的容量”,即该电池单元自身的出厂初始容量。对比文件存储的是另一种电池(正常电池)的特性关系,而非被检测对象在制造时的初始容量。两者在存储对象、目的上存在本质区别,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控制单元在第一时间内累积所述电流以计算所述电池单元的容量。<br><br>**《未公开》** | [0076] “...充電電流検出部703から得られる電流値情報とタイマ(カウンター)から得られる充電時間の情報を元に演算部で、定電圧充電モードでの充電電気量を求める。” (翻译:...基于从充电电流检测部703获得的电流值信息和从计时器(计数器)获得的充电时间信息,通过运算部求出恒压充电模式下的充电电量。)。 | 目标专利的“计算所述电池单元的容量”是通过累积电流(例如对总充放电电流进行时间积分)来得出电池的总容量。对比文件虽然也进行电流对时间的积分,但其积分对象仅是“恒压充电模式”下的电流,目的是为了得到“定电压充电模式下的充电电气量”,而非全时间段的、电池的总容量。两者的积分区间和计算结果(容量 vs 电量)完全不同。因此,特征I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当计算出的所述电池单元的容量与存储的所述电池单元制造时的容量之间的差值超过预设阈值时,所述控制单元确定所述电池单元的容量劣化。<br><br>**《未公开》** | [2] “該求めた充電電気量を1/D倍(被検知二次電池の蓄電容量低下率をDとする)した後、...参照し...内部抵抗を検知した。” (翻译:将求出的该充电电量乘以1/D倍(设被检测二次电池的蓄电容量降低率为D)后,...进行参照...检测了内部电阻。)。 | 此特征包含三个未公开的技术元素:(1)计算出的容量(特征I未公开);(2)存储的制造时容量(特征H未公开);(3)两者的差值比较。对比文件比较的是计算出的恒压充电电量与正常电池的参照关系,目的是推算内部电阻。它没有涉及“电池单元容量”的计算,也没有与“制造时的容量”进行比较,更不是通过此比较来直接确定“容量劣化”。对比文件通过计算“蓄电容量降低率D”来修正内部电阻检测,这与确定容量劣化是不同概念。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存储单元还存储所述电池单元制造时的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br><br>**《未公开》** | 未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这一参数,因此也不可能存在存储此参数的单元。 | 对比文件通篇未定义或使用“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这一技术术语,更没有教导将其存储在存储单元中。此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没有任何公开或暗示。 |
| **技术特征L**:其中,当计算出的所述电池单元的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与存储的所述电池单元制造时的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之间的差值超过预设阈值时,确定所述电池单元的内部电阻增加。<br><br>**《未公开》** | 未公开。对比文件确定内部电阻增加的依据是恒压充电电量的变化,并依据预先存储的关系数据来进行推算。 | 此特征建立在特征E、F、K的基础上,这些前置特征均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推算内部电阻的逻辑是:通过“恒压充电电量”查找与之对应的“内部电阻”的函数关系。而目标专利是通过比较“计算出的完全充电时间”与“制造时的完全充电时间”的差值来确定内部电阻增大。两种技术方案的比较对象和逻辑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磁场测量单元和所述磁场屏蔽单元设置在所述电池单元的负极和正极中的任何一者处。<br><br>**《未公开》** | 未公开。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磁场测量单元和磁场屏蔽单元。 | 此特征是对特征A和G的进一步限定。由于特征A和G均未被公开,其设置位置自然也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电池单元异常确定设备用于能量存储装置ESS或车辆电池单元。<br><br>**《隐含公开》** | [0010] “...(1) 携帯電話、携帯端末、携帯型コンピューター等の携帯機器、(2) 自動車、二輪車、船舶、航空機、宇宙船等の移動体...” (翻译:...(1) 手机、便携终端、便携式计算机等便携设备、(2) 汽车、二轮车、船舶、航空器、太空船等移动体...)。<br><br>[0078] “本発明の二次電池内部抵抗検知装置を付加して性能が最大限引き出される機器の例としては、...電気自動車やハイブリッド型自動車などの二次電池を電源とする乗り物、が挙げられる。” (翻译:作为通过附加本发明的二次电池内部电阻检测装置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性能的设备的例子,...可以举出以二次电池为电源的车辆,如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等。)。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其技术方案可应用于“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车辆作为电源的“电池单元”(车用电池包由多个单元组成)。这直接对应于特征N中的“车辆电池单元”。对于“能量存储装置ESS”,虽然对比文件未直接使用ESS一词,但其技术背景中提及了“ロードレベリング”(负载均衡,即储能系统的典型应用)[0003],且其可应用于多种不同电源设备。考虑到ESS与车辆电池同属大功率、高电压的电池应用领域,且对比文件的技术具有通用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该技术同样可以用于ESS。特别是“能量存储装置”(ESS)本质上是大型电池系统,其管理与车辆电池管理有高度的技术共通性。因此,可以认为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
### 总结
根据以上严谨的分析,对比文件JP4401734B2未公开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A, C, D, E, F, G, H, I, J, K, L, M。技术特征B和N被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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