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JP6102609B2 電池交換管理システム及び方法
目标专利名称:用于确定电池单元异常的设备和方法 CN113597562B
模型名称:DeepSeek(AI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磁场测量单元,构造成测量由在电池单元中流动的电流产生的磁场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磁场测量单元,无相关记载。 | 对比文件通过充电器直接测量充电电流(电流积分量),未提及利用磁场测量电流,也没有公开任何磁场测量单元。因此本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B:电压测量单元,用于测量电池单元的电压 《直接公开》 | [0025]“充电期间,测量电池的电压”;[0031]“充电开始时的电池电压V1与充电结束时的电池电压V2”。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充电过程中测量电池电压的步骤,且系统必然包含电压测量单元(通过充电器与电池通信)。因此直接公开了电压测量单元。 |
| 技术特征C:控制单元,构造成通过使用由磁场测量单元测得的磁场计算出的电流来计算电池单元的容量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通过磁场测量计算电流的方式。 | 对比文件计算容量时直接使用充电电流积分量(ΣI)和电压,并非通过磁场间接计算电流。由于缺少磁场测量基础,该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D:控制单元通过使用电池单元的容量来确定电池单元的异常 《直接公开》 | [0036]“计算出的满充容量与初始满充容量的比率,计算容量维持率,基于该容量维持率估计电池的劣化度”;[0012]“基于满充容量估计各电池的劣化度”。 | 对比文件明确通过容量(满充容量与初始容量比较)来估计劣化度(异常),控制单元应用容量判断异常的行为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E:控制单元基于电池单元的电压计算电池单元的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 《未公开》 | 对比文件仅使用电压计算SOC及容量,未涉及计算“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 | 对比文件未公开“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的概念,也没有教导通过电压计算该时间。因此本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F: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是电池单元从完全放电状态到达完全充电状态所花费的时间,并且基于该时间确定异常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相关定义或时间比较的异常确定方式。 | 对比文件完全不涉及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更未基于时间判断异常。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G:磁场屏蔽单元,用于收集由在电池单元中流动的电流产生的磁场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任何关于磁场屏蔽或收集的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描述任何磁场屏蔽单元,因此本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存储单元,用于存储电池单元制造时的容量 《直接公开》 | [0034]“初始满充容量”;[0036]“计算出的满充容量与初始满充容量”。 | 对比文件明确存在或使用初始满充容量(即制造时的容量),服务器装置必然包含存储该信息的单元。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I:控制单元在第一时间内累积电流以计算电池单元的容量 《直接公开》 | [0031]“充电电流积分量ΣI”;[0033]使用充电电流积分量计算满充容量;[0035]“获取充电电流积分量”。 | 对比文件明确通过累积充电电流(积分量)来计算满充容量,即在充电时间段内累积电流计算容量,等同于“在第一时间内累积电流”。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J:当计算出的容量与存储的制造时容量之间的差值超过预设阈值时,控制单元确定容量劣化 《隐含公开》 | [0036]通过容量维持率(当前容量/初始容量)估计劣化度;[0026]公开了劣化度差超过阈值时进行交换通知。 | 对比文件虽未明确单个电池的差值阈值,但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推断:基于容量维持率判断劣化必然需要设定阈值(如低于某百分比视为劣化),且对比文件已存在阈值比较的启示。因此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K:存储单元还存储电池单元制造时的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记载存储制造时的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 | 对比文件仅存储初始容量和充电信息,未涉及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L:当计算出的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与存储的制造时的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之间的差值超过预设阈值时,确定电池单元的内部电阻增加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完全充电/放电到达时间,更不存在时间差比较及内部电阻增加的判定。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M:磁场测量单元和磁场屏蔽单元设置在电池单元的负极和正极中的任何一者处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磁场测量和屏蔽单元,故无相关位置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磁场相关组件,因此未公开该设置特征。 |
| 技术特征N:电池单元异常确定设备用于能量存储装置ESS或车辆电池单元 《直接公开》 | [0001]“用于电动车辆等的可充电电池”;[0015]“电动车辆1搭载可充电电池”。 | 对比文件明确记载其系统用于电动车辆(车辆电池单元),虽然未明确提及ESS,但权利要求为“或”关系,车辆电池单元部分已被直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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