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4_JP2010521807A_发明专利_JP2010521807A AC drive type light-emitting diode_+++A_B_C_W_X_Y_Z_t_u+++.docx

**对比文件名称:** 2010-06-24_JP2010521807A_发明专利_JP2010521807A AC drive type light-emitting diode

**目标专利名称:** 1661发光器件CN104752451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DeepSeek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A:衬底《直接公开》段落[0011]:“基板21上に複数個の発光セル30が配列される。”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基板21”,其对应于目标专利的衬底,起到相同的基础支撑作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B:在所述衬底上设置为彼此间隔开的多个发光单元《直接公开》段落[0011]:“基板21上に複数個の発光セル30が配列される。”;段落[0009]:“前記発光セルは、縦方向及び横方向において、10〜30μm範囲内の距離で互いに離隔して配列される。”对比文件公开了在基板上二次元排列多个发光セル(发光单元),且明确这些发光セル在纵向和横向以一定距离彼此间隔开,与目标专利的多个发光单元间隔设置完全一致,因此直接公开。
C:构造为电连接所述发光单元中的相邻发光单元的连接线《直接公开》段落[0011]:“それぞれの前記配線は、一つの発光セルの第1の導電型半導体層と、前記発光セルに隣接する他の発光セルの第2の導電型半導体層とを電気的に接続し、前記発光セルの直列アレイを形成する。”对比文件中的“配線”用于电连接相邻发光セル,形成直列阵列,其功能与目标专利的连接线完全相同,因此直接公开。
D:其中所述发光单元中的未通过所述连接线连接的彼此相邻的第一相邻发光单元的在第一方向上的长度之和大于所述发光单元中的通过所述连接线连接的彼此相邻的第二相邻发光单元的在第一方向上的长度之和(未公开)未记载相关区分或长度之和比较。对比文件未定义“第一相邻发光单元”和“第二相邻发光单元”,也未提及任何发光单元的长度之和比较,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该特征。
E:其中所述第一相邻发光单元和所述第二相邻发光单元的在第二方向上的宽度是相同的(未公开)未记载宽度相同的限定。对比文件未对发光セル进行类型区分,也未公开宽度相同的条件,即使隐含推理也无法得出该具体限定。
F:所述第二方向不同于所述第一方向;并且所述发光单元中的未通过所述连接线连接的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一相邻发光单元的面积大于所述发光单元中的通过所述连接线连接的彼此相邻的所述第二相邻发光单元的面积(未公开)方向不同:段落[0009]公开了“縦方向”和“横方向”,但未进一步关联第一、第二方向;面积比较:未记载。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纵向和横向这两个不同方向,但未与第一、第二方向对应,也未公开面积比较,因此未公开特征F。
G:其中所述发光单元中的未通过所述连接线连接的彼此相邻的第一相邻发光单元之间的第一间隔距离比所述发光单元中的通过所述连接线连接的彼此相邻的第二相邻发光单元之间的第二间隔距离小(未公开)未记载第一间隔距离与第二间隔距离的比较。对比文件仅公开了发光セル间间隔距离在10-30μm范围内,未区分不同相邻类型,也未给出任何间隔距离大小比较的教导。
H:其中所述第一相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使彼此间隔开的第一间隔距离小于所述第二相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使彼此间隔开的2-1间隔距离(未公开)未定义2-1间隔距离。对比文件未定义“2-1间隔距离”,没有相关比较。
I:其中所述第一相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使彼此间隔开的第一间隔距离小于所述第二相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二方向上使彼此间隔开的2-2间隔距离(未公开)未定义2-2间隔距离。对比文件未定义“2-2间隔距离”,没有相关比较。
J:其中所述第一相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使彼此间隔开的第一间隔距离小于所述第二相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一方向上使彼此间隔开的2-1间隔距离(未公开)未定义2-1间隔距离。同H,未公开。
K:所述第一间隔距离小于所述第二相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二方向上使彼此间隔开的2-2间隔距离(未公开)未定义2-2间隔距离。同I,未公开。
L:其中所述2-1间隔距离和所述2-2间隔距离是相同的(未公开)未定义2-1和2-2间隔距离。对比文件未给出这些概念,无法判断相同与否。
M:其中所述2-1间隔距离和所述2-2间隔距离是彼此不同的(未公开)未定义2-1和2-2间隔距离。对比文件未给出这些概念,无法判断不同。
N:其中所述第二相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一方向上彼此间隔开2-1间隔距离(未公开)未定义2-1间隔距离。对比文件未公开该限定。
O:所述第一间隔距离与所述2-1间隔距离相同(未公开)未定义2-1间隔距离。对比文件未公开该限定。
P:其中所述第二相邻发光单元在所述第二方向上彼此间隔开2-2间隔距离(未公开)未定义2-2间隔距离。对比文件未公开该限定。
Q:所述第一间隔距离与所述2-2间隔距离相同(未公开)未定义2-2间隔距离。对比文件未公开该限定。
R:其中所述第一间隔距离是所述第二相邻发光单元彼此间隔开的第二间隔距离的0.2倍或更大(未公开)未记载比例关系。对比文件未给出任何比例数值。
S:比所述第二间隔距离小(未公开)未记载与第二间隔距离的大小比较。对比文件未区分第一间隔距离和第二间隔距离。
T:其中所述第一方向是垂直方向《隐含公开》段落[0009]:“前記発光セルは、縦方向及び横方向において、10〜30μm範囲内の距離で互いに離隔して配列される。”对比文件公开了“縦方向”(纵向),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将纵向理解为垂直方向,且该方向用于描述发光セルの排列,与目标专利中第一方向为垂直方向的作用实质相同,因此隐含公开。
U:所述第二方向是水平方向《隐含公开》段落[0009]:“前記発光セルは、縦方向及び横方向において、10〜30μm範囲内の距離で互いに離隔して配列される。”对比文件公开了“横方向”(横向),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将横向理解为水平方向,该方向与纵向不同,用于描述发光セルの排列,与目标专利中第二方向为水平方向的作用实质相同,因此隐含公开。
V:其中所述第一相邻发光单元的数目比所述第二相邻发光单元的数目大(未公开)未记载数目比较。对比文件未对发光单元进行类型区分,也未提及数目大小关系。
W:其中所述发光单元中的每个发光单元包括《直接公开》段落[0011]:“前記発光セル30のそれぞれは、第1の導電型半導体層25、前記第1の導電型半導体層25の一領域上に位置する第2の導電型半導体層29、および前記第1の導電型半導体層と第2の導電型半導体層との間に介在された活性層27を含む。”对比文件明确公开每个发光セル包含第一导电型半导体层、活性层、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与目标专利的发光单元包括发光结构完全对应,因此直接公开。
X:包括依次设置在所述衬底上的第一导电型半导体层有源层和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的发光结构《直接公开》段落[0011]:“第1の導電型半導体層25…第2の導電型半導体層29…活性層27”以及“基板21上に”。对比文件公开了依次设置在基板上的第一导电型半导体层、活性层、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构成发光结构,顺序和层次与目标专利相同,因此直接公开。
Y:设置在所述第一导电型半导体层上的第一电极《直接公开》段落[0011]:“第1の導電型半導体層25上に第1の電極パッド31が形成され”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第一导电型半导体层上形成第一电极垫,其作用与目标专利的第一电极相同,因此直接公开。
Z:设置在所述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上的第二电极《直接公开》段落[0011]:“前記第2の導電型半導体層29上に透明電極層33が形成されてもよい。前記透明電極層33上に第2の電極パッド(図示せず)がさらに形成されてもよく”对比文件公开了在第二导电型半导体层上形成透明电极层或第二电极垫,作为第二电极,与目标专利的第二电极作用相同,因此直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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