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8-09-10_CN101263732A_发明公开_CN101263732A 实现射频识别(RFID)子系统和无线通信子系统的调度操作的方法、模块、终端和系统
目标专利名称:使用主动通信模式来改进对等通信的方法及装置 CN104094617B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R1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直接公开》**<br>作为主动通信模式冲突避免过程的一部分,感测操作范围是否存在由远程近场通信NFC设备生成的场。 | **说明书第[0108]段:**<br>“具体而言,在无源射频识别(RFID)转发器(即没有本地电源)的情况下,射频识别(RFID)转发器常规地通过由询问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生成的随时间变化的电磁射频(RF)信号/波来供应能量。”<br><br>**说明书第[0135]段:**<br>“鉴于对为了实现蜂窝通信子系统和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子系统的时间对准操作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约束的前述讨论,现在应当参照图4c...例如就尤其在欧洲必须考虑的ETSI(欧洲电信标准协会)规章而言,例如在从865MHz到868MHz的频率范围对射频识别(RFID)通信的使用预示着所谓的“先听后说”(LBT)操作。提供先听后说(LBT)操作是为了检测预定用于射频识别(RFID)通信的独特频率子频带当前是被占用还是自由的(未占用)。该检测应当避免在同一射频子频带的通信冲突。例如根据ETSI规范,紧接在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子系统的每次通信之前,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子系统必须切换到所谓的监听模式,在该模式下在也将设计为载波感测时段TLSB的特定监听时间段中监视一个或者多个预选频率子频带。” | **直接公开论述:**<br>目标专利的特征A是冲突避免过程的第一步,目的是感测操作范围内是否有其他设备(远程NFC设备)已经生成了RF场,以防止冲突。<br>对比文件同样公开了在RFID读取器开始通信(生成询问RF信号)之前,需要执行“先听后说”(LBT)操作。该操作要求RFID读取器子系统“切换到监听模式”,并在“特定监听时间段中监视一个或者多个预选频率子频带”,以检测该频带是否“被占用还是自由的”。这里的“监听”、“监视”、“检测被占用”即是对是否存在由其他设备(可能是其他RFID读取器或标签)生成的RF场或信号的感测过程。虽然应用场景(RFID读取器 vs. NFC对等通信)和具体协议细节可能不同,但“在通信前通过监听感测特定频段是否存在RF信号以避免冲突”这一基本技术手段和作用是相同的。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中得出与技术特征A相同的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B《直接公开》**<br>确定在NFC设备的所述操作范围之内没有感测到场。 | **说明书第[0135]段:**<br>“该检测应当避免在同一射频子频带的通信冲突。...在监视的子频带为自由(未占用)的情况下,随机时间间隔被设置为0ms。” | **直接公开论述:**<br>目标专利的特征B是基于特征A的感测结果做出的判断,是执行后续步骤(开启自身场)的条件。<br>对比文件明确指出,LBT操作的目的就是检测预定频带是否“被占用还是自由的”。当检测结果是“子频带为自由(未占用)”时,即意味着确定没有感测到其他设备生成的场(信号)。这个“确定为自由/未占用”的判断,正是技术特征B所描述的“确定没有感测到场”。两者在技术手段(基于监听结果进行判断)和技术效果(作为允许自身开始发射的条件)上完全相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中得出与技术特征B相同的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C《直接公开》**<br>作为将所述NFC设备的操作场切换到开启状态的一部分,发起未经调制的载波。 | **说明书第[0135]段:**<br>“紧接在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子系统的每次通信之前,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子系统必须切换到所谓的监听模式...在监视的子频带为自由(未占用)的情况下...”。<br><br>**说明书第[0137]段及图6d:**<br>“读取器到转发器(R→T)通信是基于与前述RF询问/激励信号相对应的连续波(CW)。连续波由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子系统连续地发射以保证对射频识别(RFID)转发器供应能量。”<br>“在发出命令到射频识别(RFID)转发器之前,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应当至少在询问器到标签校准符号RTcal时段中发射连续波八次”。 | **直接公开论述:**<br>目标专利的特征C描述的是在冲突避免检查通过后,设备将自身的操作场开启,并首先发起一个未经调制的载波。<br>对比文件公开了相同的技术手段:1. RFID读取器在LBT检测到信道空闲(即“子频带为自由”)后,将开始其通信过程。2. 该通信过程始于发射“连续波(CW)”,即未经调制的载波,其作用是为RFID转发器供应能量。3. 特别地,在发送任何调制命令之前,需要先发射一段连续波(例如在RTcal时段内)。这完全对应于“作为将操作场切换到开启状态的一部分,发起未经调制的载波”。虽然两者供电对象不同(NFC对等设备 vs. RFID无源标签),但“在确认无冲突后开启RF场并首先发射未经调制的载波”这一核心步骤被直接公开。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中得出与技术特征C相同的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D《直接公开》**<br>在冲突避免阈值持续时间上保持所述未经调制的载波。 | **说明书第[0137]段:**<br>“在发出命令到射频识别(RFID)转发器之前,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应当至少在询问器到标签校准符号RTcal时段中发射连续波八次,其中RTcal等于数据0和数据1符号的长度(即RTcal在2.5*Tari至3.0*Tari的时间范围内)。” | **直接公开论述:**<br>目标专利的特征D要求将未经调制的载波保持一段特定的“冲突避免阈值持续时间”(例如T_ARFG)。<br>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RFID读取器在发送命令前,必须“至少在询问器到标签校准符号RTcal时段中发射连续波”。这里的“RTcal时段”是一个协议定义的、特定长度的持续时间(其长度由参考时间间隔Tari决定)。在RTcal时段内保持发射连续波(未经调制的载波),这一技术特征与目标专利的特征D完全对应。RTcal时段的作用包括校准、供电准备等,其在协议流程中作为发送调制命令前的一个必要等待/稳定时间,与目标专利中“冲突避免阈值持续时间”在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一个在开启载波后、发送命令前必须保持的协议规定时长)是相同性质的。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中得出与技术特征D相同的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E《隐含公开》**<br>还包括:当确定已经经过了所述冲突避免阈值持续时间,结束所述主动通信模式冲突避免过程。 | **说明书第[0137]段及逻辑推断:**<br>“在发出命令到射频识别(RFID)转发器之前,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应当至少在询问器到标签校准符号RTcal时段中发射连续波八次...”<br>**隐含推断:** 当RTcal时段结束,意味着该段连续波发射完成,随后RFID读取器将开始发送调制后的命令(如Select, Query等)。从整个流程来看,LBT检测(冲突避免)和随后的RTcal时段连续波发射共同构成了通信前的准备阶段。这个阶段在RTcal时段结束后自然完成,通信进入命令发送阶段。因此,“结束冲突避免过程”是隐含在所述流程中的必然步骤。 | **隐含公开论述:**<br>目标专利的特征E是一个逻辑上的后续步骤,即在保持未经调制载波达到规定时长后,冲突避免过程结束,设备可以进入后续通信阶段。<br>对比文件虽然没有使用“结束冲突避免过程”这样的表述,但详细描述了流程:执行LBT(冲突避免)→ 信道空闲 → 发射连续波至少持续RTcal时段 → 随后发送命令。根据该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困难地合理推断出:当规定的RTcal时段持续期满(即“经过了所述冲突避免阈值持续时间”)后,设备将停止这一准备阶段,转而开始正式的通信(发送命令),这实质上就意味着以开启载波为标志的冲突避免准备过程结束。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F《直接公开》**<br>其中,所述冲突避免阈值是在开启所述未经调制的载波与开始发送命令之间的持续时间。 | **说明书第[0137]段:**<br>“在发出命令到射频识别(RFID)转发器之前,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应当至少在询问器到标签校准符号RTcal时段中发射连续波八次”。 | **直接公开论述:**<br>目标专利的特征F是对特征D中“冲突避免阈值持续时间”的进一步解释,明确其是载波开启后到命令发送前的时间间隔。<br>对比文件的上述描述直接且清晰地公开了这一特征:“在发出命令...之前,...应当至少在...RTcal时段中发射连续波”。这明确指出了RTcal时段就是在开始发送“命令”(即调制后的信号)之前必须发射连续波(未经调制的载波)的持续时间。该描述与技术特征F的定义完全一致。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中得出与技术特征F相同的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G《隐含公开》**<br>其中,所述冲突避免阈值是作为增强型NFC数字协议规范的一部分所定义的活动射频保护时间TARFG。 | **说明书第[0137]段:**<br>“在发出命令到射频识别(RFID)转发器之前,射频识别(RFID)读取器应当至少在询问器到标签校准符号RTcal时段中发射连续波八次,其中RTcal等于数据0和数据1符号的长度(即RTcal在2.5*Tari至3.0*Tari的时间范围内)。” | **隐含公开论述:**<br>目标专利的特征G进一步将“冲突避免阈值持续时间”具体化为遵循特定协议规范(增强型NFC数字协议)的一个命名参数(T_ARFG)。<br>对比文件没有提及“增强型NFC数字协议”或“T_ARFG”。然而,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RFID通信中,存在一个协议规定的参数“RTcal时段”,其长度由协议基础时间单位“Tari”决定(RTcal在2.5*Tari至3.0*Tari的时间范围内)。RTcal时段的作用是在发送命令前保持连续波发射,这与T_ARFG在目标专利中的作用(在发送命令前保持未经调制的载波)在技术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特定通信协议中定义的、用于确保通信正常建立的保护时间或准备时间。虽然协议体系和具体名称不同,但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在任何一种无线通信协议(无论是NFC、RFID还是其他)中,为特定操作步骤定义具有特定名称和取值的定时器参数是常规设计。因此,对比文件公开的“RTcal时段”实质上是公开了“一个作为协议规范一部分定义的、在发送命令前的保护时间”这一上位概念,技术特征G是该上位概念在下位的具体协议(增强型NFC协议)中的一种具体体现。故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A>>><<<B>>><<<C>>><<<D>>><<<F>>>
<<<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