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1-11-16_CN1623308B_发明授权_CN1623308B 用于强制实施旨在为多流和多媒体应用提供QoS支持的端到端协商协议的不同阶段的模型
目标专利名称:2104用于连接建立的方法、存储介质、节点、设备和系统CN107006052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无(用户未指定,根据上下文忽略)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能够在连接至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的第一设备(202)和连接至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的电信网络的第二设备(212)之间建立连接 <br> **《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0144]段:“图1中描述的示例示出了一对一通信方案100的电信会话102的交换情形中的一个呼叫再分配108,所述一对一通信方案100呈现了能够安排未来类似电话通信的思想。”;[0002]段:“涉及分布式多媒体应用和技术的无线移动网络环境中的移动计算技术领域”。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在无线移动网络环境中建立端到端电信会话(如一对一通信方案),虽然未明确提及“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和“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无线移动网络通常由运营商运营,且不同设备可能连接至不同运营商的网络。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所述方法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306)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的连接请求 <br> **《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1449]段:“A: INVITE(提议-2.1)->B”,其中A为提议者(第一设备),B为应答者(第二设备),INVITE为SIP请求,包含会话描述和标识符信息。 | 对比文件公开了从提议者(第一设备)向应答者(第二设备)发送连接请求(SIP INVITE),该请求包含用于标识会话的标识符。目标专利中“从第一设备接收连接请求”的步骤与对比文件中的接收方(B或网络节点)接收请求实质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该步骤,因此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将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设备的第二标识符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解析标识符的步骤或相关描述。 | 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将第一标识符解析为第二标识符的过程,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地得到该技术特征,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D:所述第二标识符识别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所控制的第二路由实体(220)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提及“路由实体”或“MNO控制的路由实体”概念。 | 对比文件主要涉及端对等体之间的QoS协商,未引入由移动网络运营商控制的路由实体,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推断出该特征,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E: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对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的连接请求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向“路由实体”提供连接请求的步骤。 | 对比文件中的连接请求是直接向对等体(第二设备)发送的,而非向特定的路由实体发送,且未暗示存在这样的实体,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F:所述连接请求包括第二设备的第一标识符和/或第二标识符 <br> **《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0515]段等示例显示SIP请求包含请求URI(标识符),如“sip:mary_fix@195.37.78.173”。 | 对比文件在SIP信令中明确使用标识符(如SIP URI、会话ID)来标识目标设备,连接请求必然包含这些标识符。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连接请求包括第二设备的标识符,因此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G:向第二路由实体提供(316/330)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向对等体提供联系信息(如SDP中的IP地址),但未涉及“第二路由实体”。 | 对比文件中的联系信息是直接提供给对等体(第二设备)的,目标专利要求提供给特定的路由实体,两者实体不同,且对比文件未暗示路由实体,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从第二路由实体接收(326)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从对等体接收联系信息,但未涉及“第二路由实体”。 | 类似特征G,对比文件中的联系信息来自对等体而非路由实体,目标专利的接收实体不同,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推出,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I:依据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和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配置(332)第一防火墙(208)以便通过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之间的连接进行数据交换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提及“防火墙”或“配置防火墙”的步骤。 | 对比文件专注于QoS协商和资源预留,未涉及防火墙配置,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推断出该特征,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防火墙(208)是第一设备与之连接的电信网络的、被配置为保护第一设备的防火墙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提及防火墙实体。 | 对比文件全文未出现防火墙的概念,也无任何保护性网络设备的描述,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第一标识符是指由过顶OTT服务提供商提供的OTT应用使用的应用级别的标识符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提及“OTT服务提供商”或“应用级别标识符”。 | 对比文件中的标识符主要为SIP URI、QoS合同标识符等,不涉及OTT应用级别标识符,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推断出,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L:所述OTT服务提供商连接到位于第一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以及位于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外部的网络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提及OTT服务提供商及其网络位置。 | 对比文件未涉及OTT服务提供商,也没有描述其网络连接拓扑,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第二标识符是指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MNO B)使用的网络级别的标识符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使用IP地址作为网络层标识,但未指明是“MNO使用的网络级别标识符”。 | 对比文件中的IP地址是通用网络层标识,但目标专利明确要求该标识符由第二移动网络运营商使用,且用于识别路由实体,对比文件未公开此限定,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N:进一步包括从第一设备接收(402)终止所述连接的命令 <br> **《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1074]段等描述了SIP协议中的BYE方法用于终止会话;[0360]段提到“端对端QoS简洁再协商阶段”涉及释放资源。 | 对比文件在SIP信令框架中隐含了会话终止机制(如BYE消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从第一设备接收终止连接的命令是标准的通信流程,因此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O:指示(404)第一防火墙(208)终止所述连接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提及防火墙。 | 对比文件未涉及防火墙,更无指示防火墙终止连接的操作,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P:进一步包括向第二路由实体(220)提供所述连接将被终止的指示(406)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向对等体发送终止信令,但未涉及“第二路由实体”。 | 对比文件中的终止指示是直接发送给对等体的,而非路由实体,且未暗示路由实体存在,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Q:进一步包括步骤从第二路由实体(220)接收(506)第二设备(212)发出了终止所述连接的命令的指示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接收来自对等体的终止指示,但未涉及“第二路由实体”。 | 类似特征P,对比文件中的终止指示来自对等体,而非路由实体,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R:指示(508)第一防火墙(208)终止所述连接和/或向第一设备(202)提供所述连接要被终止的指示(510) <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提及防火墙,也无向第一设备提供终止指示的明确步骤。 | 对比文件未涉及防火墙,也未描述向第一设备发送终止指示的特定步骤,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S:其中所述第一设备的联系信息包括要被用于通过所述连接传送数据的第一设备的IP地址 <br> **《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554]段等XML示例:“addr=″43.196.180.1″”以及[0708]段等SDP部分明确包含IP地址作为联系信息。 | 对比文件在SDPng描述中直接使用IP地址作为设备的联系信息,用于数据传送,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该特征,故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T: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包括要被用于通过所述连接传送数据的第二设备的IP地址 <br> **《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0554]段等XML示例中同样包含第二设备的IP地址,如“addr=″43.196.180.1″”。 | 与特征S相同,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第二设备的联系信息包括IP地址,用于数据传送,故直接公开。 |
### 公开性代码输出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S和T,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A、B、F、N。因此,在回答结尾插入对应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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