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发明授权_US07602947B1 Facial-recognition vehicle security system
**目标专利名称**:追回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方法、机器人运载工具和处理设备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DeepSeek-R1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一种追回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方法<br>**隐含公开** | 说明书第[0022]段:“The above and other objects of the invention are achieved in a preferred embodiment of the invention by a system for securing a movable vehicle, and methods of operation and of retrofitting vehicles, which include a facial-recognition system...”<br>说明书第[0126]段:“For example, as a supplement to the facial-scanning camera, a fingerprint scanner 68 can be provided...” | 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用于保护可移动车辆(即运载工具)的系统和方法,其目的是防止车辆被盗或未经授权的使用(参见[0022]段)。该方法通过面部识别系统来识别授权驾驶员,从而“保护”(secure)车辆。虽然对比文件的方法侧重于“预防”盗窃(通过阻止启动),而目标专利的方法侧重于“追回”已被盗的运载工具,但两者都属于保障运载工具安全、防止或应对非法占用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根本技术问题(运载工具安全)是相似的。因此,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一种保护/保障运载工具安全的方法”,这与技术特征A“一种追回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方法”在整体技术方案的目的和作用上具有共同性,可被视为隐含公开了该上位概念的方法主题。 |
| **技术特征B**:由机器人运载工具的处理器通过以下方式来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br>**隐含公开** | 说明书第[0040]段:“...the camera operates to scan an image field containing the face of the person in driver‘s seat 21. The data signals...are computer-processed and analyzed by an image-analyzing computer...If...recognition is effected...coded control signals indicating recognition of the person scanned are generated...and are applied to close enabling switch 25...”<br>说明书第[0088]段:“Microprocessor or microcontroller 56, which is programmed with an appropriate, known facial-recognition algorithm, operates on the digital image signals...and compares the codes generated with code signals of the similarly encoded profiles stored in second BRAM 54.” | 对比文件中的微处理器(56)对摄像头采集的驾驶员面部图像进行处理和分析,并与存储的授权驾驶员面部特征编码进行比对([0088]段)。这一比对过程的实质就是“评估”当前驾驶员是否为“未经授权”使用者。如果匹配失败,则意味着当前使用者可能未经授权,系统不会生成授权信号([0040]段)。因此,微处理器(56)执行面部识别算法的过程,就是在执行一种“评估当前使用者是否未经授权”的逻辑判断。这与技术特征B中“处理器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所起的作用(判断是否未经授权)是相同的,尽管对比文件没有使用“标记”这一术语。 |
| **技术特征C**:由所述处理器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其中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包括确定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无线设置是否已经改变<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全文均未提及对车辆“无线设置”(如Wi-Fi、蓝牙等通信模块的设置)进行监控或评估。其安全判断完全基于生物特征识别(面部、指纹等,见[0126]段)和物理传感器(座椅传感器、刹车踏板等,见[0036], [0086]段)。因此,对比文件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确定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无线设置是否已经改变”这一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D**: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无线设置已经改变或不存在其他信任因素而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确定无线设置是否改变”这一特征(技术特征C),因此也就不存在对此的“响应”。此外,对比文件中处理器的响应动作是生成“授权控制信号”以关闭启动开关([0040]段),或存储未授权尝试的记录([0094]段),或触发警报([0096]段),并未涉及“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这种累积评分的机制。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从存储器中取得未经授权使用标记阈值<br>**隐含公开** | 说明书第[0088]段:“...compares the codes generated with code signals of the similarly encoded profiles stored in second BRAM 54.”<br>说明书第[0046]段:“If the number of mismatches is less than the cut-off value, which is set to permit some degree of tolerance for slight variations from one scan to another, then the scanned face is considered to ‘match’...” | 对比文件的微处理器(56)在进行面部特征码比对时,需要判断匹配程度是否达到一个预设的“cut-off value”(截止值)或容差阈值([0046]段)。这个用于判断是否授权的“截止值”在功能上等同于目标专利中用于判断是否超过阈值的“未经授权使用标记阈值”。该阈值信息必然存储在系统的某个存储器(如BRAM 54或与微处理器56关联的存储器)中,并在评估时被处理器取得和使用。因此,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从存储器中取得判断阈值”这一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F**:从存储器中取得未经授权使用标记阈值<br>**隐含公开** | 同技术特征E引用。 | 同技术特征E论述。该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G**: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包括:由所述处理器确定当前插入在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中的订户识别模块SIM的集成电路卡标识符ICCID;...比较所确定的ICCID和所取得的ICCID,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所确定的ICCID与所取得的ICCID不匹配来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被盗。<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的安全验证机制完全不依赖于SIM卡或任何用户身份模块(如ICCID)。其授权核心是基于生物特征(面部、指纹)与预先存储的特征模板进行比对([0040], [0126]段)。因此,涉及SIM卡ICCID比较以判断被盗的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既未直接提及,也无法从公开的内容中隐含得出。 |
| **技术特征H**:所取得的ICCID是属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所有者或授权操作者的SIM的ICCID;以及当最初将属于所述所有者或所述授权操作者的SIM安装在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中时,所取得的ICCID被先前存储在所述安全存储器中。<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由于技术特征G未被公开,作为其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H自然也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没有涉及SIM卡或ICCID的存储过程。 |
| **技术特征I**: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包括:由所述处理器识别当前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配对的控制器;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当前配对的机器人运载工具控制器是先前未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配对的机器人运载工具控制器而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与车辆“配对”的控制器(如遥控器、地面站等)的概念。其授权交互是通过驾驶员直接操作车辆内的开关(刹车、换挡)和接受生物特征扫描完成的([0115]段)。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包括:由所述处理器基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当前操作来评估操作者技能;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所评估的操作者技能不同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所有者或授权操作者的操作者技能而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没有描述对“操作者技能”(如飞行/驾驶技巧、操作模式)进行评估。其唯一评估的是操作者的身份(通过面部等生物特征),而不是其操作行为或技能水平。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包括:由所述处理器评估操作者是否正在以未对所述操作者授权的方式操作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所述操作者正在以未对所述操作者授权的方式操作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而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在授权通过后,即允许车辆操作,并未进一步监控操作者是否在以“未授权的方式”(例如,超出权限范围的任务)进行操作。其安全判断仅在启动前进行身份验证。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评估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包括:由所述处理器评估操作者是否正在以未被法律、法规或合同授权的方式操作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以及由所述处理器响应于确定所述操作者正在以未被法律、法规或合同授权的方式操作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而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对操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或合同”的评估。其关注点仅限于物理访问和启动车辆的身份合法性。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的增加量与不存在的信任因素的数量成比例。<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不存在“未经授权使用标记值”及其“增加量”的概念,更不存在根据“不存在的信任因素的数量”按比例增加该值的机制。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包括:由所述处理器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停留在从正常操作区域移开的位置处的时间量;以及响应于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停留在从正常操作区域移开的所述位置处的时间超过阈值而确定不存在信任因素。<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描述对车辆位置及其停留时间进行监控以作为信任因素。其系统不依赖于地理位置或历史操作区域来判断授权状态。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包括:由所述处理器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通信范围内的无线接入点的标识符;以及响应于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通信范围内的无线接入点的标识符不同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先前观察到的无线接入点的标识符而确定不存在信任因素。<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同技术特征C,对比文件未涉及对“无线接入点标识符”的监测和比较。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包括:由所述处理器尝试与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当前操作者进行两因素认证过程;以及响应于确定所述两因素认证过程失败或操作者回避所述两因素认证过程而确定不存在信任因素。<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对比文件虽然使用了生物特征(面部)作为认证因素,但并未描述一个需要操作者主动参与的“两因素认证过程”(例如,密码+生物特征)。其认证是系统自动发起的面部扫描,如果扫描不到或匹配失败,则认证失败([0091], [0094]段),但这并非目标专利中定义的“两因素认证过程”。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包括:由所述处理器对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当前操作者的图像的面部执行面部辨别处理;以及响应于无法辨别所述当前操作者的面部而确定不存在信任因素。<br>**未公开** | 说明书第[0040]段:“...the camera operates to scan an image field containing the face of the person in driver‘s seat 21. The data signals...are computer-processed and analyzed by an image-analyzing computer...”<br>说明书第[0094]段:“If the driver‘s face is not recognized as authorized...then the facial image signals are retained in memory...to provide a record of a person who may have attempted to steal the car...” | 对比文件确实公开了使用处理器(56)对操作者面部图像执行面部识别处理([0040]段),并且在识别失败时,会记录该未授权尝试([0094]段)。**然而**,在目标专利中,技术特征Q是作为“评估一个或多个信任因素”的一种方式,其作用是作为判断是否被盗的多个“信任因素”之一,面部识别失败意味着“不存在信任因素”。而在对比文件中,面部识别是**核心的、唯一的授权验证手段**,识别失败直接导致授权失败,其作用是为整个系统提供“是/否”的授权判断,而不是作为评估“信任因素”存在与否的一个子项。两者在整体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面部识别处理”,但并未以“评估信任因素”之一的方式来公开它,故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无线设置是否已经改变包括:由所述处理器确定所述机器人运载工具的Wi‑Fi设置是否已经改变;以及响应于确定机器人运载工具的Wi‑Fi设置已经改变而确定不存在信任因素。<br>**未公开** | 无对应内容。 | 同技术特征C和O,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关于“Wi-Fi设置”的内容。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S**:响应于识别机器人运载工具被盗:确定机器人运载工具执行追回动作的时机;以及在所确定的时机执行所述追回动作。<br>**未公开** | 说明书第[0096]段:“...the system can include a standard car alarm system, which provides an audible alarm intended to attract nearby persons. In addition, an appropriate pre-recorded warning message...can be played back through speaker 38. Alternatively, the system may be operable to radio transmit an alert code to a remote receiver...” | 对比文件在识别到未授权访问(可类比为“识别被盗”)时,其响应动作是触发警报、播放警告信息或发送远程警报([0096]段)。这些是**被动防御或报警**措施。而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S要求“执行追回动作”,其隐含的是运载工具主动采取行动以脱离盗贼控制并返回安全位置(如说明书[0032]-[0034]段所述的逃脱、行进到安全位置等),这是一种**主动的、自主的追回行为**。两者在技术手段和所解决的问题(被动警报 vs. 主动追回)上存在本质区别。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确定时机并执行追回动作”这一技术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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