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们首先明确相关名称,然后进行详细的特征比对分析。
**对比文件名称**:1984-04-27_FR2534903A_发明专利_FR2534903A1 HYDROFORMYLATION PROCESS
**目标专利名称**:1519加氢甲酰化方法CN114401940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Claude 3.5 Sonnet (大型语言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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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成中文)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该方法包括,加氢甲酰化,通过在用于加氢甲酰化反应的催化剂组合物的存在下使粗-C5进料与合成气反应来制备醛。 **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第[2]段开头:“本发明涉及一种加氢甲酰化方法…使烯属化合物与水煤气在催化剂存在下反应,制备醛或醇”。整体描述了加氢甲酰化过程。但使用的底物是“烯属化合物”(composé oléfinique),在实施例中具体使用“丁烯二聚体”(C8混合物)。 | 对比文件公开了通用的加氢甲酰化反应,即烯烃与合成气在催化剂存在下生成醛,但未公开使用特定的“粗-C5进料”。粗-C5进料是指石脑油裂解中心(NCC)工艺产生的C5烃混合物,具有特定的组成(包含戊烯、异戊二烯等)。对比文件中列举的烯烃包括单独的C5烯烃(如1-戊烯、2-戊烯),但它们是作为多种可能的纯烯烃成员提及的,并非指代NCC工艺的粗C5馏分,也没有任何关联到石脑油裂解副产物。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毫无疑义地得出“粗-C5进料”这一特定的混合物原料。因此,技术特征A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其中,所述用于加氢甲酰化反应的催化剂组合物包含磷系配体、由下面化学式1表示的过渡金属化合物和溶剂。 **判断:未公开** | 第[2]段:“在含有铑和三价有机磷化合物氧化物的催化剂溶液中进行加氢甲酰化”;“可以使用附加的溶剂”;“作为催化剂,通常使用钴或铑的羰基配合物”。 | 对比文件公开的催化剂体系包含铑(属于化学式1中的M)和有机磷氧化物/三价有机磷化合物(可作为磷系配体的宽泛理解),以及溶剂。然而,对比文件并未公开所述过渡金属化合物必须符合化学式1的具体配位形式。对比文件中使用的铑配合物(如乙酸铑、Rh(CH₃COO)(COD)二聚体)中,乙酸根(CH₃COO-)不是化学式1中定义的L配体(氢、CO、环辛二烯、降冰片烯、氯、TPP、AcAc),且COD是定义的配体,但整体配合物的结构并不等同于简单的M(L1)x(L2)y(L3)z单元。同时,对比文件使用时是原位形成的催化剂,未明确指定其精确化学式满足目标专利的定义。此外,对比文件并没有明确排除使用其他金属,但其主要技术方案聚焦于铑。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确认对比文件中的过渡金属化合物必然落入化学式1的范围内。因此,技术特征B未被直接公开;由于对比文件对过渡金属化合物的定义与目标专利不同,也不能合理推断出该特征,故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所述溶剂包括四甘醇二甲醚(TEGDME)、1,2,4-三甲基苯和枯烯中的一种或更多种类型。 **判断:未公开** | 第[2]段:“作为溶剂,可以使用芳烃如苯、甲苯、二甲苯、十二烷基苯;脂环烃如环己烷;醚如二丁醚、乙二醇二甲醚、二乙二醇二乙醚、三乙二醇二甲醚、四氢呋喃;酯如邻苯二甲酸二乙酯、二辛酯等”。 | 对比文件明确列举了多种常用溶剂,包括多种醚类(三乙二醇二甲醚、四氢呋喃等)和芳烃(苯、甲苯等),但完全没有提及四甘醇二甲醚(TEGDME)、1,2,4-三甲基苯(假枯烯)或枯烯(异丙苯)。这些溶剂在目标专利中起到关键作用,具有特定的沸点差和反应性能。对比文件未给出任何关于这三种特定溶剂的指示或提示。因此,技术特征C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基于所述过渡金属化合物的总重量,所述粗-C5进料的总重量比大于或等于100且小于或等于900,所述溶剂的总重量比为500至1,000。 **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粗-C5进料,也未公开任何关于原料或溶剂相对于过渡金属化合物的相对重量比例。 | 对比文件既未定义粗-C5进料,也没有公开任何关于金属、溶剂和原料之间的用量重量比。其实施例中使用250ml丁烯二聚体、15.8g乙酸铑甲醇溶液(Rh约1.3mg/g)、558mg三苯基膦氧化物,但未以重量比形式表达,且原料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合理推断出该精确的数值范围特征。因此,技术特征D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化学式1] M(L1)x(L2)y(L3)z;在化学式1中,M是铑(Rh)、钴(Co)、铱(Ir)、钌(Ru)、铁(Fe)、镍(Ni)、钯(Pd)、铂(Pt)或锇(Os),L1、L2和L3彼此相同或不同,并且各自独立地是氢、羰基(CO)、环辛二烯、降冰片烯、氯、三苯基膦(TPP)或乙酰丙酮(AcAc)。 **判断:未公开** | 第[2]段:“通常使用钴或铑的羰基配合物”;在制备催化剂时提到“使用环辛二烯配合物[Rh(RCOO)(COD)]₂,R为甲基、乙基、苯基等”;“使用三苯基膦(三价)作为配体”。 | 对比文件公开了M可以是Rh或Co(但未穷举权利要求中的所有金属);作为配体,公开了CO、环辛二烯(COD)、三苯基膦(TPP),但未见公开“氢、降冰片烯、氯、乙酰丙酮”这些特定的L配体。特别是,目标专利的化学式1中L包括乙酰丙酮(AcAc),而对比文件使用羧酸根(RCOO-),两者不同。列表中的“氢”配体也未明确或暗示。对比文件没有给出任何符合该化学式1的完整定义或实例。因此,技术特征E未被直接公开;由于差异明显,也不能合理推断出该特征的全部范围,故未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F**:x、y、z各自独立地是0至5的整数,并且x、y、z不同时为0。 **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明确提及化学计量配体的数目范围。 | 对比文件没有讨论配体数目的取值范围。虽然在配合物中配体数目是隐含的,但未给出如“0至5的整数”这样的一般性定义。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直接得出该数值限定。因此,技术特征F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粗-C5进料是石脑油裂化中心(NCC)工艺的产物。 **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粗-C5”,也未提及“石脑油裂化中心”或“NCC”。 | 对比文件中的烯烃原料来源广泛,包括纯烯烃、工业二聚物混合物等,但完全没有涉及石脑油裂解工艺的C5副产物。因此,技术特征G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H**:所述粗-C5进料包括末端单烯、内部单烯和二烯的混合物。 **判断:未公开** | 第[2]段提到可使用各种烯烃,包括α-烯烃、内烯烃、支链烯烃、二烯等,以及它们的异构体/混合物。例如:“可以使用…1-戊烯…2-戊烯…异丁烯…2-甲基-1-丁烯…异戊二烯…等”,以及“使用异构体混合物如丙烯、丁烯或异丁烯的二聚到四聚体”。 | 对比文件列举了各种单独的C5烯烃(如1-戊烯、2-戊烯)和异戊二烯(二烯),也提到可以使用混合物(如丁烯二聚体,C8混合物)。但并未指出某一进料必须同时包含末端单烯、内部单烯和二烯,也未提及“粗-C5进料”这一特定混合物。不能从对比文件直接或合理推断出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包含这三类烯烃的特定C5混合物。因此,技术特征H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基于所述末端单烯、内部单烯和二烯的混合物的总重量,二烯的含量为40重量%至80重量%。 **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二烯含量的比例。 | 对比文件没有讨论混合物中二烯的相对比例。虽然提到了“异戊二烯”作为二烯的例子,但未给出其含量范围。因此,技术特征I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磷系配体包括1,2-双(二苯基膦基)乙烷、4,5-双(二苯基膦基)、三苯基膦和6,6'-[(3,3'-二叔丁基-5,5'-二甲氧基-1,1'-联苯-2,2'-二基)双(氧基)]双(二苯并[d,f][1,3,2]二氧杂膦)中的一种或更多种类型。 **判断:直接公开** | 第[2]段:“作为配体,优选使用有机膦,例如三苯基膦”;“还可以使用多齿膦如二苯基膦基乙烷、二苯基膦基甲烷等的二氧化物”;在实施例中明确添加“三苯基膦”(triphénylphosphine)88mg。 | 对比文件明确、直接地公开了“三苯基膦”作为磷系配体。三苯基膦是权利要求J列表中明确列出的一种化合物。权利要求J要求“包括…中的一种或更多种类型”,因此对比文件公开了三苯基膦即落入该范围。对于其他列出的化合物(如1,2-双(二苯基膦基)乙烷),对比文件只公开了其二氧化物,未直接公开二价膦本身,但三苯基膦的公开已足以使该技术特征成立。因此,技术特征J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至少部分)。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过渡金属化合物包括羰基钴[Co₂(CO)₈]、乙酰丙酮二羰基铑[Rh(AcAc)(CO)₂]、乙酰丙酮羰基三苯基膦铑[Rh(AcAc)(CO)(TPP)]、氢化羰基三 (三苯基膦)铑[HRh(CO)(TPP)₃]、乙酰丙酮二羰基铱[Ir(AcAc)(CO)₂]、氢化羰基三 (三苯基膦)铱[HIr(CO)(TPP)₃]和氯(1,5-环辛二烯)铑[Rh(COD)Cl₂]中的一种或更多种类型。 **判断:隐含公开** | 第[2]段:“通常使用钴或铑的羰基配合物(complexe carbonylique de cobalt ou de rhodium)”。 | 对比文件没有逐项列出权利要求K中的具体化合物,但明确提到“羰基钴配合物”。本领域公知,羰基钴配合物中最典型、最常用的就是Co₂(CO)₈。因此在对比文件提及“羰基钴配合物”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其包括Co₂(CO)₈(至少作为一个代表性实例)。根据非常宽松的隐含公开标准(有可能公开即认为隐含公开),由于Co₂(CO)₈是已知的羰基钴化合物,且对比文件未排除它,故可以认为该化合物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至于其他化合物(如Rh(AcAc)(CO)₂等),对比文件未公开,但特征K要求“一种或更多种”,因此Co₂(CO)₈的隐含公开足以使该技术特征被隐含公开。因此,技术特征K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加氢甲酰化在90℃以上的反应温度和15巴以上的反应压力下进行。 **判断:直接公开** | 第[2]段:“通常优选在50至170℃,尤其是100至150℃的温度下进行反应”;“水煤气的分压有利地为20至500×10⁵Pa(即约20至500巴),尤其是50至300×10⁵Pa”。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反应温度范围50-170℃(包含90℃以上),优选100-150℃(明确大于90℃);反应压力(水煤气分压)范围为20-500巴(远高于15巴)。因此,权利要求L的温度和压力下限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且实施例在130℃、200巴下运行)。所以技术特征L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粗-C5进料:所述合成气的摩尔比为95:5至5:95。 **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粗-C5进料”,也未公开原料/合成气摩尔比的具体范围。 | 对比文件没有涉及粗-C5进料,也没有公开任何关于烯烃与合成气的进料摩尔比例的具体限定。其实施例中使用250ml丁烯二聚体,合成气由高压蓄能器供应,未计算摩尔比。因此,技术特征M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合成气包括一氧化碳和氢气,并且一氧化碳:氢气的摩尔比为5:95至70:30。 **判断:直接公开** | 第[2]段:“优选氢气与一氧化碳的摩尔比为1/5至5/1(即H₂/CO = 0.2至5),尤其是1/2至2/1”;实施例中使用H₂/CO=1。 | 对比文件公开的H₂/CO摩尔比范围(1/5至5/1)换算为CO:H₂为5:95至83.3:16.7(CO/H₂ = 0.2至5)。该范围覆盖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5:95至70:30(CO/H₂ = 0.053至2.33)。且实施例使用H₂/CO=1(即CO:H₂=1:1,落于范围内)。因此,技术特征N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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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性代码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公开情况如下:
- 技术特征J:**直接公开** → `<<<J>>>`
- 技术特征K:**隐含公开** → `<<<k>>>` (注意:隐含公开使用小写)
- 技术特征L:**直接公开** → `<<<L>>>`
- 技术特征N:**直接公开** → `<<<N>>>`
其他技术特征(A、B、C、D、E、F、G、H、I、M)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因此不输出任何代码。
<<<J>>><<<k>>><<<L>>><<<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