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将按照您的要求进行严谨的评估。首先明确相关信息:
**对比文件名称**:2015-05-06_CN104604013A_发明公开_CN104604013A 硫化物固体电解质
**目标专利名称**:1622硫化物型固体电解质和应用其的全固态电池CN108352567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指定,但通常此类任务基于一般语言模型(如GPT-4系列)
以下为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及段落标号)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其特征在于包含由以下通式1表示的锂‑锡‑金属‑硫化物(LTMS)型化合物 | [0015]:“本发明的第2方式是一种硫化物固体电解质,含有Li、Al、Sn、P和S,将所含有的P的摩尔分数设为M1,将所含有的Al的摩尔分数设为M2时,M0=M2/M1为0<M0<0.323,Y1和Y2为选自P、Sn和Al中的元素时,所述硫化物固体电解质是如下的晶体结构:具有由Li和S形成的八面体O、由S和Y1形成的四面体T1、和由S和Y2形成的四面体T2,八面体O与四面体T1共有棱,八面体O与四面体T2共有顶点。”<br>[0036]:“现有的LGPS系硫化物固体电解质……本发明人等认为容易被还原的Ge是……尝试了制作用耐还原性高的Al取代Ge的一部分而成的硫化物固体电解质(Al取代LGPS系硫化物固体电解质)。”<br>[0041]:“另外,硫化物固体电解质为使用Sn代替作为Al取代LGPS系硫化物固体电解质的构成元素的Ge而得的硫化物固体电解质时,八面体O由Li和S形成,四面体T1、T2由选自P、Sn和Al中的元素以及S形成。”<br><br>对比文件全文未出现“锂‑锡‑金属‑硫化物(LTMS)型化合物”这一术语,也未公开无磷(P)的硫化物固体电解质。 | 对比文件公开的硫化物固体电解质均必须含有磷(P)和铝(Al),而目标专利的LTMS型化合物明确不含磷,且其技术构思是使用其它金属替代磷以提高稳定性。对比文件所述结构与目标专利完全不同,作用也各异(对比文件旨在降低还原分解电位,目标专利旨在避免产生硫化氢气体)。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得出目标专利的技术方案,技术特征A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通式1] LiaSnbMcSd | [0015]:“本发明的第2方式是一种硫化物固体电解质,含有Li、Al、Sn、P和S……”;<br>[0047]:“合成的实施例1涉及的硫化物固体电解质的组成为Li3.525Al0.175Ge0.175P0.65S4”;<br>[0059]:“合成的实施例3涉及的硫化物固体电解质的组成为Li3.4125Al0.1375Sn0.1375P0.725S4”。<br>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由通式LiaSnbMcSd表示的化合物,其化合物均含有磷和铝,且锡、铝、锗具有特定比例。 | 目标专利的通式1指定了元素为Li、Sn、M(需为Zr等)、S,且不含P。对比文件公开的化合物均包含P和Al,且未使用通式形式表达。因此,技术特征B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中M是锆(Zr) | [0037]:“Z1是选自Li、Na、K、Mg、Ca和Zn中的元素,Z2和Z3是选自P、Sb、Si、Ge、Sn、B、Al、Ga、In、Ti、Zr、V和Nb中的元素……”<br>该段仅在定义结晶相A时提及Zr作为可能的四面体中心元素之一,但对比文件所有具体合成实施例均未采用Zr,且必须包含P和Al。 | 对比文件仅在宽泛的候选元素列表中提及Zr,但从未作为实际使用的金属,也未给出具体组成或制备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的整体教导(必须含有P和Al以形成结晶相A),无法直接确定不含P、仅以Zr为M的LTMS化合物。因此,技术特征C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0<a<10,0<b<4,0<c<4,0<d<20,且a、b、c、d使该硫化物型固体电解质保持电中性 | 对比文件未公开通式LiaSnbMcSd,也未公开a、b、c、d的取值范围。其公开的化合物组成(如Li3.4125Al0.1375Sn0.1375P0.725S4)虽符合电中性,但未以范围形式呈现,且元素组成完全不同。 | 对比文件没有任何内容涉及或暗示上述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从对比文件无法推导出这些参数范围,更无法将其与Zr结合。因此,技术特征D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 [0047]:“在氩环境下,称取0.425560g的Li2S(日本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制)、0.3796162g的P2S5(Aldrich公司制)、0.125778g的GeS2(高纯度化学研究所株式会社制)和0.069045g的Al2S3(高纯度化学研究所株式会社制)后,将它们与10个直径10mm的氧化锆球一起放入氧化锆制的钵(容量45ml)中,在氩环境下密闭钵。其后,将该钵安装于行星式球磨机(FRITSCH公司制,P-7)中,使其以每分钟370转的速度旋转,由此混合40小时。接着,将所得混合粉末加入石英管中,减压至石英管内的压力达到30Pa后密封。其后,将密封好的石英管在550℃加热8小时,由此合成实施例1的硫化物固体电解质。”<br>对比文件实施例1、2、3均明确公开了混合原料和加热处理的步骤流程。 | 对比文件公开了硫化物固体电解质的制备方法,包括将起始原料混合,然后对混合物进行热处理。该实质性步骤与目标专利的步骤i和ii对应。虽然对比文件使用了不同原料,但步骤本身(混合和热处理)被直接公开。因此,技术特征E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F:i)将锂硫化物、锡硫化物和含M的硫化物混合以得到混合物,其中M是锆(Zr) | [0047](见上):对比文件混合的原料为Li2S、P2S5、GeS2、Al2S3,未使用锡硫化物(实施例1和2)或使用锡硫化物(实施例3使用SnS2),但均同时使用P2S5和Al2S3,且含M的硫化物为Al2S3,M为Al而非Zr。 | 对比文件未使用锡硫化物与含锆硫化物的组合,也未公开使用锆作为M。其混合步骤中的原料种类与目标专利完全不同。因此,技术特征F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G:和ii)对所述混合物进行热处理 | [0047]:“其后,将密封好的石英管在550℃加热8小时,由此合成实施例1的硫化物固体电解质。”<br>对比文件实施例1、2、3均明确对混合粉末进行加热处理。 | 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在混合后对所得混合物进行热处理的步骤。该操作与目标专利技术特征G内容一致。因此,技术特征G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处理 | [0047](同上)及其他实施例均引用“热处理”步骤。 | 对比文件在方法描述中明确将“加热”作为关键工艺,其本质即为热处理。技术特征H是引入热处理步骤的表述,对比文件公开了该热处理。因此,技术特征H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I:在400℃至850℃下 | [0047]:“将密封好的石英管在550℃加热8小时”。<br>550℃位于400℃至850℃的范围内。 | 对比文件实施例中热处理温度550℃完全落入目标专利限定的400-850℃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该温度条件被公开。因此,技术特征I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J:进行一次或多次 | [0047]:“将密封好的石英管在550℃加热8小时”。<br>对比文件仅在一步热处理中进行一次加热,未明确进行多次,但“一次”属于“一次或多次”的下位概念。 | 对比文件公开了加热一次的实施方式,这落入“进行一次或多次”的范围内。因此,技术特征J被《直接公开》。 |
**结论:**
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部分方法步骤特征(E、G、H、I、J),但未公开任何涉及产品组成的关键特征(A、B、C、D)以及混合步骤中M为Zr的特征(F)。因此,整体上对比文件未公开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
按输出格式要求在结尾插入对应的直接公开特征代码(大写):
<<<E>>><<<G>>><<<H>>><<<I>>><<<J>>>
(技术特征A、B、C、D、F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因此不插入任何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