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2-06-20_US2002075407A_发明申请_US20020075407A1 Picture-in-picture repositioning and_or resizing based on video content analysis
目标专利名称:325用于显示画中画的系统、装置和方法CN105519097B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GPT-4o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包括:通过所述装置的第一成像传感器捕捉在第一方向中的第一视场《未公开》 | 对比文件提及了“primary display image”(主显示图像)、“first video data stream”(第一视频数据流)以及“video data stream”(视频数据流)等,例如段落[0016]提到“...the processor 120 analyzes the incoming video data stream that is selected for the underlying primary display image (the first video data stream).”。但全文未明确描述通过“成像传感器”来“捕捉”视场。 | 对比文件描述的是处理已有的视频数据流(如电视频道、存储设备中的视频)并在显示器上显示。虽然视频数据流必然源于某种捕捉设备(如摄像机),但对比文件并未将“通过装置的第一成像传感器捕捉在第一方向中的第一视场”作为其技术方案的步骤或特征进行描述。其关注点在于对已存在的视频内容的分析处理,而非强调视频来源的捕捉过程。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通过所述装置的第二成像传感器捕捉在第二方向中的第二视场,其中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未公开》 | 对比文件提到了“secondary video image”(次要视频图像)、“second video data stream”(第二视频数据流)以及PIP显示另一个视频,例如段落[0018]提到“...the buttons 138A, 138B, 139A, 139B may also select from amongst a plurality of video data streams from one or more other sources of video.”。但未提及这些视频流是来自装置自身的“第二成像传感器”,也未提及“第二方向”与第一方向不同。 | 对比文件公开了PIP可以显示来自另一个视频源(如另一个电视频道或存储设备)的图像,这意味着存在两个视频流。然而,目标专利强调这两个视场是由同一装置上不同方向的成像传感器(例如前置和后置摄像头)捕捉的。对比文件并未限定或描述第二视频流是来自同一装置上不同物理方向的传感器,其视频源是逻辑上的(如不同频道),而非物理空间方向上的。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C:在所述装置的屏幕上显示所述第一视场的视频《直接公开》 | 段落[0020]:“...the display 110 is shown having a primary display portion 210B displaying a primary display image...”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在显示装置(110)上显示主视频图像(primary display image),这对应于目标专利中“在装置的屏幕上显示所述第一视场的视频”。作用均为在屏幕上呈现主要的视频内容。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D:从所述视频中选择第一对象《未公开》 | 对比文件描述了处理器分析视频内容以检测“cues”(线索),如人脸、特定行为等,以确定重要区域(例如段落[0031]:“...the processor may also detect a person or people present in the primary video display image as a cue...”)。但这是一种自动分析检测过程,而非“选择”动作。 | 目标专利的“选择第一对象”可以是用手指触摸屏幕选择特定目标,或是通过指令选定特定目标以启动追踪。对比文件中处理器自动检测视频中的特征(如人脸)是为了确定PIP应避免遮挡的区域,这是一个分析过程,并非用户或系统“选择”某个特定对象作为后续追踪和显示的目标。两者目的和作用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辨识所述第一对象的选择《未公开》 | 同特征D,对比文件未描述“选择”动作,因此也无从谈及对“选择”的“辨识”。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选择第一对象”这一特征,因此“辨识该选择”这一后续步骤也未被公开。该特征涉及确认所选对象以进行后续处理,对比文件的内容未涉及此环节。 |
| 技术特征F:在所述视频中定义一个包含所述第一对象的所关注区域ROI,其中所述ROI随着所述第一对象在所述视频中移动而与所述第一对象一起移动《未公开》 | 对比文件提及处理器检测视频中的“important portions”(重要部分)或“areas of importance”(重要区域),例如段落[0031]提到检测人物作为线索。但未描述为被追踪的特定对象定义一个ROI,并且该ROI会随对象移动而移动。 | 目标专利的ROI是围绕被选定的第一对象定义的,并随之移动,用于后续判断PIP是否干扰该对象。对比文件中处理器分析出的“重要区域”是基于图像内容特征(如人脸、连续色彩区域)动态识别出的区域,其目的是评估PIP的遮挡影响,而非为了追踪特定对象而定义并持续跟随的ROI。两者在定义目的、与对象的绑定关系及动态行为上均不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在所述屏幕上显示在所述视频中与所述ROI分离的第一PIP,《直接公开》 | 段落[0020]:“...display 110 is shown having a PIP 210A displaying a secondary display image...” 以及段落[0020]描述了PIP遮挡了主显示图像中的对象,而后续段落描述了移动PIP以避免遮挡重要区域。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屏幕上显示PIP(210A)。虽然对比文件未使用“ROI”一词,但其PIP的显示位置与处理器识别的“重要区域”(对应于目标专利的ROI所关注的区域)在空间上是分离的(或经过调整后变得分离)。显示PIP这一基本行为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在具有所述屏幕上的第一位置的方位中显示所述第一PIP,使得在所述第一位置中的所述第一PIP不干扰在所述视频中的所述ROI,《直接公开》 | 段落[0021]:“...the PIP 210A has been automatically repositioned with regard to the underlying primary display image...”; 段落[0025]:“Typically, a suitable position for the PIP 210A would be somewhere around the outer edge of the display 110.”; 段落[0007]:“The processor then determines whether a change in a display characteristic of the PIP leads to the PIP obscuring less of an important portion of the primary display image, and if so, the processor changes the display characteristic of the PIP.” | 对比文件的核心发明点之一就是自动重新定位PIP,使其避免遮挡主显示图像中的重要部分(important portion)。这明确公开了将PIP显示在某个位置(例如第一位置),且在该位置PIP不干扰(即不遮挡)视频中的重要区域(对应于目标专利中ROI所关注的区域)。作用完全相同,都是为了改善观看体验,避免PIP覆盖关键内容。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第一PIP连续地显示第一PIP视频,所述第一PIP视频包含所述第一对象的图像《未公开》 | 段落[0020]:“...a PIP 210A displaying a secondary display image containing illustrative objects such as a sun object 220 and a truck object 230.” | 对比文件的PIP显示的是另一个视频源的内容(如另一个频道),其内容独立于主视频。虽然其PIP视频可能包含某个对象(如图中的太阳、卡车),但并未限定或描述该PIP视频“连续地”显示的是从主视频中选定的“第一对象”的图像。目标专利中第一PIP视频是专门用于持续显示被追踪的特定对象。两者内容来源和显示目的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追踪所述第一对象并且在所述第一对象正被追踪时在所述第一PIP中显示所述第一对象《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描述对视频中特定对象的“追踪”(tracking)行为。其内容分析是基于单帧或场景的静态或动态特征识别,并非持续跟随某个特定目标的运动轨迹。 | 目标专利的核心特征之一是“追踪”选定的对象,并在PIP中持续显示该被追踪的对象。对比文件仅涉及基于内容分析调整PIP的位置或大小,以避免遮挡重要区域,并未涉及对某个选定目标进行持续的、运动轨迹上的追踪,更未涉及在PIP中专门显示该被追踪目标。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在所述屏幕上显示第二PIP,其中所述第二PIP从所述第二视场显示第二PIP视频,所述第二PIP视频包含第二对象的图像《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只讨论了一个PIP(210A)的显示和调整。未提及同时显示两个或更多个PIP。 | 目标专利要求显示第二PIP,且该PIP的视频来自第二视场(由第二成像传感器捕捉)。对比文件仅公开了单个PIP的实施方案,没有公开同时显示多个PIP的技术特征。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响应于确定所述第一PIP或者所述第二PIP干扰了所定义的所述ROI而将所述第一PIP和所述第二PIP作为一个组一起移动。《未公开》 | 对比文件仅涉及单个PIP的移动。例如段落[0021]描述“自动重新定位PIP 210A”。未提及存在多个PIP,更未提及将多个PIP作为一个组来移动。 | 该特征涉及多个PIP的协同移动管理。由于对比文件仅公开了单个PIP系统,因此完全不存在将多个PIP作为一组来移动的技术方案。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进一步包括当在所述屏幕上显示所述第一对象时检测所述第一对象。《隐含公开》 | 段落[0031]:“...the processor may also detect a person or people present in the primary video display image as a cue...” | 对比文件公开了处理器可以检测主视频图像中的人物作为线索。虽然这并非针对“第一对象”的特定检测,但“检测人物”是“检测对象”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公开的“检测人物”这一具体手段,合理推断出检测屏幕上显示的对象(包括第一对象)是可能实现的,且作用都是为了识别视频内容中的特定元素。因此,该技术特征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进一步包括记录所述视频、所述第一PIP中显示的图像以及所述第二PIP中显示的图像。《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记录(recording)功能。其重点在于实时显示和PIP调整。 | 目标专利的特征N涉及对主视频和多个PIP内容的记录。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描述或暗示任何记录或存储功能。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屏幕上显示第三PIP和第四PIP,其中所述第三PIP显示第三对象并且所述第四PIP显示第四对象《未公开》 | 同特征K,对比文件仅公开了一个PIP。 | 该特征要求同时显示第三和第四PIP。对比文件的方案仅限于单个PIP,没有提供任何关于同时显示三个或四个PIP的技术启示。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在正显示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对象时追踪所述对象。《未公开》 | 同特征J,对比文件未描述对任何对象的“追踪”功能。 | 该特征要求在显示多个对象的同时追踪它们。由于对比文件既未公开多个PIP/对象的显示,也未公开对单个对象的追踪功能,因此该特征显然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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