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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文件列表
2009-10-29_US2009267893A_发明申请_US20090267893A1 TERMINAL DEVICE_+++B_M_N_c_d_e_f_g_o_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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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2_JP2009265809A_发明专利_JP2009265809A Information terminal device_+++B_C_D_E_F_I_M_N_a_g_o+++.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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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6_JP2011198150A_发明专利_JP2011198150A Head-mounted augmented reality video presentation device and virtual display object operation method_+++B_C_D_E_F_I_N_O_g_m+++.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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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0_JP2012088881A_发明专利_JP2012088881A Person motion detection device and program thereof_+++A_B_C_G_I_L_M_P_Q_S_V_W_d_n_r_t_u+++.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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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0_US2012117514A_发明申请_US20120117514A1 Three-Dimensional User Interaction_+++B_C_D_E_F_G_I_M_N_O_z+++.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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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6_JP2012238175A_发明专利_JP2012238175A Information processing device, information processing method, and program_+++A_B_C_I_N_W_g_m_p_q_r_s_v+++.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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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9_CN104903934A_发明公开_CN104903934A 基于前景物体再现扩增实境_+++A_B_C_D_E_F_G_H_I_J_K_L_M_N_O_P_Q_R_S_T_U_V_W_X_Y_Z+++.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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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1_EP2941756A_发明公开_EP2941756A1 RENDERING AUGMENTED REALITY BASED ON FOREGROUND OBJECT_+++A_B_C_D_E_F_G_J_K_L_M_N_O_Q_R_S_T_U_V_W_X_Y_Z_h_i_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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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8_CN104903934B_发明授权_CN104903934B 基于前景物体再现扩增实境_+++A_B_C_D_E_F_G_H_I_J_K_L_M_N_O_Q_R_S_T_U_V_W_X_Y_Z_p+++.docx
2026-03-19 22:40
2021-03-17_EP2941756B_发明授权_EP2941756B1 RENDERING AUGMENTED REALITY BASED ON FOREGROUND OBJECT_+++A_B_C_D_E_G_I_J_K_L_M_N_O_Q_R_S_T_U_V_W_X_Y_Z_f_h_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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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941756A1_Description_20260309_1948_+++A_B_C_D_E_F_G_H_I_J_K_L_M_N_O_P_Q_R_S_T_U_V_W_X_Y_Z+++.docx
2026-03-19 22:40
2009-10-29_US2009267893A_发明申请_US20090267893A1 TERMINAL DEVICE_+++B_M_N_c_d_e_f_g_o_p+++.docx

对比文件名称:2009-10-29_US2009267893A_发明申请_US20090267893A1 TERMINAL DEVICE

目标专利名称:基于前景物体再现扩增实境CN104903934B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未提供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产生场景的参考图像<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目标专利中的“参考图像”特指场景不包含前景物体的图像,用于与包含前景物体的图像进行比较以检测前景物体(参见说明书[0031]-[0032]段)。对比文件中描述的系统直接处理拍摄的图像(shot image)以提取皮肤区域和指甲区域(参见[0037]段),并未提及需要产生或存储一个不包含前景物体(如手指)的场景参考图像。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
**技术特征B**:捕捉所述场景的图像<br>**《直接公开》**[0037]段:“An image detector 1 shoots a subject continuously at a predetermined sampling cycle, outputting the shot image thereof.”<br>(图像检测器1以预定的采样周期连续拍摄主体,输出其拍摄图像。)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终端设备包含图像检测器(如数码相机)用于连续拍摄主体,这直接对应于“捕捉场景的图像”。因此,该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C**:所述场景具有未附加到所述场景的前景物体<br>**《隐含公开》**[0037]段:“In the present embodiment, the subject is a back side of a hand and shot so as to cover the nail of a finger in particular.”<br>(在本实施例中,主体是手背,并被拍摄以特别覆盖手指的指甲。)目标专利的“前景物体”指可相对于场景移动、未附加到场景的物体,如用户手指(参见说明书[0027]-[0028]段)。对比文件中,被拍摄和检测的主体是用户的手和手指,用户的手和手指显然是可移动的,并非固定于拍摄背景(场景)的一部分,因此属于“未附加到所述场景的前景物体”。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使用“前景物体”这一术语,但其描述的手指符合该定义,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合理推断出此特征。
**技术特征D**:所述前景物体包含关注点<br>**《隐含公开》**[0037]段:“...shot so as to cover the nail of a finger in particular.” 以及 [0039]段:“...extracting a skin region (first region) containing a nail region (second region) from a shot image...”<br>(...被拍摄以特别覆盖手指的指甲。...从拍摄图像中提取包含指甲区域(第二区域)的皮肤区域(第一区域)...)目标专利的“关注点”是前景物体的独特物理方面,如手指的尖端(参见说明书[0028]、[0032]段)。对比文件中,系统特别关注并提取“指甲区域(nail region)”作为检测和追踪的目标(第二区域)。指甲是手指的一个独特物理部分,因此对比文件中的“指甲区域”对应于目标专利中前景物体(手指)上的“关注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为检测手指运动而关注的指甲区域,即是手指上的一个独特特征点。
**技术特征E**:所述关注点是所述前景物体的属性<br>**《隐含公开》**同上,[0037]、[0039]段。目标专利强调“关注点”是前景物体的“独特物理方面”或“属性”,而非通过算法提取的图像特征(参见说明书[0032]段)。对比文件关注的“指甲区域”同样是指甲这一物理实体在图像上的表现,是指甲这一物体本身的属性(物理部分)。因此,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关注点是前景物体的属性”这一特征。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前景物体为用户的至少一个手指或指针且所述关注点为所述用户的所述至少一个手指或所述指针的尖端<br>**《隐含公开》**[0037]段:“...the subject is a back side of a hand and shot so as to cover the nail of a finger in particular.”<br>(...主体是手背,并被拍摄以特别覆盖手指的指甲。)目标专利具体示例了前景物体是用户手指,关注点是指尖(参见权利要求及说明书[0027]段)。对比文件明确将手指的指甲区域作为检测目标。指甲位于手指的末端,是手指尖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比文件所检测的“指甲区域”实质上公开了“手指”这一前景物体及其“尖端”这一关注点的具体示例。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图像是使用不具有深度信息的摄像机捕捉的<br>**《隐含公开》**[0037]段:“As the image detector, there can be used a digital camera standardly equipped on a cellular phone.”<br>(作为图像检测器,可以使用标准配备在手机上的数码相机。)目标专利强调使用不提供深度信息的摄像机(参见说明书[0027]、[0031]段)。对比文件明确指出使用的图像检测器是手机上“标准配备的数码相机”。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此类标准数码相机在拍摄时通常不直接提供深度信息(如深度图)。因此,可以合理推断对比文件使用的摄像机“不具有深度信息”。
**技术特征H**:使所述图像或不包含所述前景物体的所述场景的所述参考图像扭曲,因此所述图像及所述参考图像具有相同视图,其中扭曲包括:从所述参考图像提取特征<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目标专利的“扭曲”步骤是为了使当前图像与参考图像(背景)的视图(如正视图)对齐,以便后续进行像素级比较(参见说明书[0031]-[0033]段)。对比文件的整个处理流程是基于单帧拍摄图像直接进行区域提取和识别,没有涉及为了与一个不包含前景物体的参考图像对齐而对图像进行“扭曲”的操作,也没有提及从这样的参考图像中提取特征。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I**:从所捕捉的所述场景的图像提取特征<br>**《直接公开》**[0055]段:“The first feature calculator 21b calculates an image feature by every predetermined unit region (for example, a pixel unit) from a shot image.”<br>(第一特征计算器21b从拍摄图像中按每个预定单位区域(例如,像素单位)计算图像特征。)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从拍摄的图像(shot image)中计算图像特征(image feature)。这与技术特征I“从所捕捉的场景的图像提取特征”完全一致。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J**:基于将所述所捕捉的图像中的所提取的特征与所述参考图像中的所提取的特征进行比较来产生所述图像和所述参考图像之间的姿势<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目标专利通过比较当前图像与参考图像(已知目标)的特征来计算单应性(姿势),以实现视图对齐(参见说明书[0036]-[0037]段)。对比文件没有使用“参考图像”的概念,因此不存在将所捕捉图像的特征与参考图像的特征进行比较以产生姿势的步骤。其图像处理不依赖于已知目标或场景的参考模型来估计相机姿势。
**技术特征K**:以及基于所述姿势扭曲所述图像或所述参考图像<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如上所述,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与参考图像的比较来计算“姿势”(如单应性)的步骤,因此自然也不存在基于此“姿势”对图像或参考图像进行“扭曲”的操作。
**技术特征L**: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以检测属于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的像素<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目标专利的核心步骤之一是在视图对齐(扭曲)后,通过像素级比较(如差分或比率)来检测前景像素(参见说明书[0034]-[0035]段)。对比文件没有“参考图像”,也不进行此类“扭曲”后的像素比较。其检测前景物体(指甲)的方式是通过学习模型(如GMM、SVM)直接对图像特征进行分类,从而提取皮肤区域和指甲区域(参见[0042]-[0065]段)。方法原理不同。
**技术特征M**:使用所述检测到的像素检测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其中检测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是使用分类器在不使用对所述前景物体的预定几何约束的情况下执行<br>**《直接公开》**[0042]段:“...extracting a skin region by applying a feature of the shot image to a learning model.” 以及 [0058]段:“...modeling criteria for discriminating the nail region from the non-nail region...”<br>(...通过将拍摄图像的特征应用于学习模型来提取皮肤区域。...对区分指甲区域与非指甲区域的标准进行建模...)目标专利使用分类器(如随机森林)基于检测到的像素(特征)来检测关注点,且无需预定几何约束(参见说明书[0032]、[0049]段)。对比文件明确使用学习模型(如GMM高斯混合模型、SVM支持向量机)从图像中提取皮肤区域和指甲区域(关注点)(参见[0042]、[0058]段)。这些学习模型(GMM、SVM)本质上是分类器。并且,其方法是基于特征统计学习进行判别,并未要求对指甲或手指的形状有预先的几何约束(如必须是直线或特定轮廓)。因此,该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N**:在显示器上显示所述图像<br>**《直接公开》**[0001]段:“...a terminal device which detects motions of a subject inside the shot image to execute unique control allocated to each of the motions.” 以及 [0038]段:“On the basis of estimation results of the input operation, a controller 3 controls display content on a display 4...”<br>(...一种终端设备,其检测拍摄图像内主体的运动以执行分配给每个运动的独特控制。...基于输入操作的估计结果,控制器3控制显示器4上的显示内容...)对比文件明确其终端设备包含显示器(display 4),并且控制器根据检测到的操作来控制显示内容(参见[0038]段)。虽然未明确说明直接显示原始拍摄图像,但作为具备摄像和显示功能的终端设备(如手机),且在检测手势过程中需要用户观察和交互,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推断出其必然具备在显示器上显示图像(可能包含拍摄的图像内容或叠加了虚拟对象的图像)的能力和步骤。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O**:基于所述关注点在所述显示器上于所述图像上方再现扩增对象<br>**《隐含公开》**[0038]段:“On the basis of estimation results of the input operation, a controller 3 controls display content on a display 4...” 以及附图6-17及相关描述,例如[0072]段:“...the motion of the nail region is allocated to the motion of an object displayed on the display 4...”<br>(...基于输入操作的估计结果,控制器3控制显示器4上的显示内容... ...指甲区域的运动被分配给显示在显示器4上的对象的运动...)目标专利的“扩增对象”是在真实图像上方再现的计算机生成物体(参见说明书[0004]、[0028]段)。对比文件中,基于检测到的指甲区域(关注点)的运动、数量等信息,控制器控制显示器上显示的对象(object)进行移动、缩放、旋转等(参见[0072]-[0082]段及附图6-17)。这种在显示画面上基于真实世界检测到的物体信息来控制虚拟对象的行为,本质上构成了“扩增现实(AR)”的一种表现形式,即在真实图像(或场景)上方“再现”了可交互的虚拟对象。因此,该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P**:以及在随后捕捉的图像中追踪所述前景物体,其中所述追踪包括:如果场景有变化,那么更新所述参考图像。<br>**《隐含公开》**(部分)[0066]-[0069]段描述了通过比较连续帧(时间t-1和时间t)中指甲区域的重心、颜色、大小等信息,来检测指甲区域的运动(移动、缩放),并建立不同帧间指甲区域的对应关系。这构成了对前景物体(指甲区域)的追踪。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在连续拍摄的图像(视频流)中追踪指甲区域(关注点)的位置和状态变化(运动检测),这对应于“在随后捕捉的图像中追踪所述前景物体”(参见[0066]-[0069]段)。然而,对比文件没有提及“如果场景有变化,那么更新所述参考图像”这一子特征,因为其方法根本不依赖于目标专利所定义的“参考图像”。因此,对于“追踪”这一整体动作,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但对于包含“更新参考图像”的特定追踪方式,则未公开。
**技术特征Q**:其中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以检测属于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的像素包括:产生用于所述前景物体的掩模<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目标专利通过比较扭曲后的图像与参考图像来产生前景物体的掩模(参见说明书[0034]、[0040]段及图4、6)。对比文件未使用参考图像进行比较,也不涉及产生用于分割前景的“掩模”这一中间步骤。其区域提取直接通过分类器完成。
**技术特征R**:使用所述掩模从所述图像分割所述前景物体<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产生掩模(特征Q),因此自然也不存在“使用掩模从图像分割前景物体”的步骤。
**技术特征S**:以及使用从所述图像分割的所述前景物体检测所述像素。<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该特征依赖于通过掩模分割前景物体(特征R)。既然特征R未被公开,此特征也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检测像素(特征)的方式是从整个皮肤区域或图像中直接计算,而非从分割出的前景物体图像中检测。
**技术特征T**:其中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以检测属于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的像素包括:使用所述图像中的不同于所述参考图像中的对应像素的像素产生前景物体图像<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该特征同样是目标专利特有的、基于参考图像进行像素比较以生成前景图像的方法之一(参见说明书[0035]段及图3B)。对比文件没有参考图像,也不进行此类像素级比较,因此未公开此特征。
**技术特征U**:以及在所述前景物体图像中检测属于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的所述像素。<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该特征依赖于特征T中生成的前景物体图像。既然特征T未被公开,此特征也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V**:其中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包括:在扭曲之后从所述参考图像中的对应像素减去所述图像中的像素以产生每一像素的差<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这是目标专利实现像素比较的具体数学操作(参见说明书[0034]、[0039]段)。对比文件未进行此类操作。
**技术特征W**:以及比较每一像素的所述差与阈值。<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这是特征V的后续步骤。既然特征V未被公开,此特征也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X**:其中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包括:在扭曲之后产生所述图像及所述参考图像中的对应像素的比率<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这是目标专利实现像素比较的另一种具体数学操作(参见说明书[0034]、[0039]段)。对比文件未进行此类操作。
**技术特征Y**:以及比较对应像素的所述比率与阈值。<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这是特征X的后续步骤。既然特征X未被公开,此特征也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Z**:其中在所述显示器上再现所述扩增对象包括再现所述扩增对象以看起来如同所述扩增对象在显示于所述显示器上的所述前景物体下方。<br>**未公开**无对应内容。目标专利的该特征创造了前景物体遮挡扩增对象的视觉效果,增强了交互沉浸感(参见说明书[0028]、[0047]段及图5F)。对比文件中,虽然虚拟对象会随指甲区域运动而运动(如附图6、12-14所示),但并未描述或暗示虚拟对象被渲染在指甲(前景物体)“下方”以产生遮挡关系。其交互逻辑是简单的映射控制,并未营造这种空间层次感。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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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与技术特征

A 其包括: 产生场景的参考图像
B 捕捉所述场景的图像,
C 所述场景具有未附加到所述场景的前景物体,
D 所述前景物体包含关注点,
E 所述关注点是所述前景物体的属性
F ,其中所述前景物体为用户的至少一个手指或指针且所述关注点为所述用户的所述至少一个手指或所述指针的尖端,
G 其中所述图像是使用不具有深度信息的摄像机捕捉的
H 使所述图像或不包含所述前景物体的所述场景的所述参考图像扭曲,因此所述图像及所述参考图像具有相同视图,其中扭曲包括:从所述参考图像提取特征
I 从所捕捉的所述场景的图像提取特征
J 基于将所述所捕捉的图像中的所提取的特征与所述参考图像中的所提取的特征进行比较来产生所述图像和所述参考图像之间的姿势
K 以及基于所述姿势扭曲所述图像或所述参考图像
L 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以检测属于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的像素
M 使用所述检测到的像素检测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其中检测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是使用分类器在不使用对所述前景物体的预定几何约束的情况下执行
N 在显示器上显示所述图像
O 基于所述关注点在所述显示器上于所述图像上方再现扩增对象
P 以及在随后捕捉的图像中追踪所述前景物体,其中所述追踪包括:如果场景有变化,那么更新所述参考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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