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2-06-21_KR1020020046892A_发明公开_KR1020020046892A 하이드로포르밀레이션 반응 촉매계 및 이를 이용한알데히드의 제조 방법
目标专利名称:1519加氢甲酰化方法CN114401940B
模型名称:本分析采用创造性评估辅助AI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该方法包括,加氢甲酰化,通过在用于加氢甲酰化反应的催化剂组合物的存在下使粗‑C5进料与合成气反应来制备醛(《未公开》) | 对比文件[27]规定:“作为烯烃,优选使用具有6~14个碳原子且具有下述化学式1结构的脂肪族烯烃”,[30]列出“己烯类、庚烯类、辛烯类、壬烯类、癸烯类、十一碳烯类、十二碳烯类、十三碳烯类及十四碳烯类”。全文未提及C5烯烃或粗‑C5进料。 | 目标专利的粗‑C5进料是石脑油裂化中心(NCC)工艺的C5馏分,含有C5烯烃。对比文件明确限定烯烃为C6‑C14,不含C5,且实施例均使用C8、C12等。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毫无疑义地得出使用粗‑C5进料的技术方案,也无任何暗示或推理基础,因此该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B**:所述用于加氢甲酰化反应的催化剂组合物包含磷系配体、由下面化学式1表示的过渡金属化合物和溶剂(《未公开》) | 对比文件[15]‑[19]明确其催化剂体系由“铑催化剂和作为配体的含有VIB族过渡金属的无机胺”组成,全文未提及任何磷系配体。背景技术[5]虽提到磷系配体(如三苯基膦),但那属于已有技术,并非本发明催化剂体系的组成部分。 | 目标专利要求催化剂组合物必须包含磷系配体。对比文件的配体为无机胺(如铬酸铵、钼酸铵),与磷系配体完全不同。无任何记载表明该体系可包含磷系配体,或可由无机胺配体合理推演至磷系配体。因此该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C**:所述溶剂包括四甘醇二甲醚(TEGDME)、1,2,4‑三甲基苯和枯烯中的一种或更多种类型(《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40]:“作为氢甲酰化反应的溶剂,优选使用醚类、醇类、烷烃类及芳香族物质,其例子包括…四甘醇二甲醚(테트라에틸렌 글리콜 디메틸 에테르)…苯、甲苯等。” | 对比文件明确列出了“四甘醇二甲醚”作为溶剂的具体实例,该物质与目标专利中的TEGDME完全相同。该溶剂在对比文件中起到溶解反应物、提高接触效率的作用(与目标专利一致,参见[40]目的)。因此,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TEGDME作为溶剂,满足该特征“包括…TEGDME…中的一种”的要求。 |
| **技术特征D**:基于所述过渡金属化合物的总重量,所述粗‑C5进料的总重量比大于或等于100且小于或等于900,所述溶剂的总重量比为500至1,000(《未公开》) | 对比文件[33]仅给出铑金属浓度范围:“每1ml烯烃中铑金属1.0×10⁻³~1.0mg”,未涉及任何基于过渡金属化合物总重量的进料或溶剂的重量比,更无具体数值范围。 | 目标专利的该重量比是经过优化以平衡催化活性与经济效益的关键参数。对比文件既未公开粗‑C5进料(也无C5进料),也未公开溶剂与过渡金属化合物的特定重量比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的内容直接或隐含推导出该数值范围。因此该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E**:[化学式1] M(L1)x(L2)y(L3)z,其中M是Rh、Co、Ir、Ru、Fe、Ni、Pd、Pt或Os;L1、L2、L3各自独立为H、CO、环辛二烯、降冰片烯、Cl、TPP或AcAc(《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20]列举了多种铑前体,包括“Rh(CO)₂(C₅H₇O₂)”(即Rh(CO)₂(AcAc))、“Rh(CO)(PPh₃)(C₅H₇O₂)”(即Rh(CO)(TPP)(AcAc))、“HRh(CO)(PPh₃)₃”(即H-Rh(CO)(TPP)₃)、“RhCl(CO)(PPh₃)₂”等。这些化合物均满足化学式1:M=Rh,L基团为CO、AcAc、TPP、H、Cl等,x、y、z为相应整数。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多种落于化学式1定义范围内的过渡金属化合物。虽然通式未以文字写出,但所列具体化合物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直接、毫无疑义地认识到该通式的存在,且各化合物中的M、L选择均被涵盖。故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F**:x、y、z各自独立地是0至5的整数,并且x、y、z不同时为0(《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20]中的化合物如Rh(CO)₂(AcAc)(x=2, y=0, z=1)、HRh(CO)(PPh₃)₃(x=1, y=0, z=3)等,其x、y、z均为0‑5的非零整数组合,满足该限定。 | 对比文件公开的所有铑络合物均符合x、y、z为0‑5且不同时为0的条件。该特征是对化学式1的进一步数值限定,对比文件通过具体实例直接体现了该限定,故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G**:所述粗‑C5进料是石脑油裂化中心(NCC)工艺的产物(《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关于原料的来源仅记载于[81]‑[83]:采用“炼油厂生产的石脑油在石脑油裂解炉中高温热解后得到的C4馏分”并进一步二聚获得混合辛烯。未涉及C5馏分或NCC工艺的C5产物。 | 目标专利明确指出粗‑C5进料来自NCC工艺。对比文件虽涉及石脑油裂解,但使用的是C4馏分下游产品,未公开NCC工艺直接产出的C5馏分,也无任何指向。因此该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所述粗‑C5进料包括末端单烯、内部单烯和二烯的混合物(《未公开》) | 对比文件实施例使用的烯烃包括1‑辛烯(末端单烯)、2,4,4‑三甲基‑2‑戊烯(内部单烯)、混合辛烯(主要为单烯异构体)。全文未涉及二烯(如异戊二烯、戊二烯等)的存在或混合。 | 目标专利的粗‑C5进料特意包含二烯,且二烯含量很高(见特征I)。对比文件所用原料均为纯单烯或单烯混合物,无二烯组分。故该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I**:基于所述末端单烯、内部单烯和二烯的混合物的总重量,二烯的含量为40重量%至80重量%(《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出现任何关于二烯含量或二烯在原料中比例的记载。 | 该特征是对粗‑C5进料中二烯含量的具体数值限定。对比文件中既无二烯,更无含量范围,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J**:所述磷系配体包括1,2‑双(二苯基膦基)乙烷、4,5‑双(二苯基膦基)、三苯基膦和6,6'‑[(3,3'‑二叔丁基‑5,5'‑二甲氧基‑1,1'‑联苯‑2,2'‑二基)双(氧基)]双(二苯并[d,f][1,3,2]二氧杂膦)中的一种或更多种类型(《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上述任一特定磷系配体。背景技术[5]虽提到三苯基膦等,但那属于现有技术,并非本发明催化剂体系实际使用的配体。 | 目标专利要求催化剂组合物包含所列磷系配体之一。对比文件的催化剂不使用任何磷系配体,故该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K**:所述过渡金属化合物包括羰基钴[Co₂(CO)₈]、乙酰丙酮二羰基铑[Rh(AcAc)(CO)₂]、乙酰丙酮羰基三苯基膦铑[Rh(AcAc)(CO)(TPP)]、氢化羰基三(三苯基膦)铑[HRh(CO)(TPP)₃]、乙酰丙酮二羰基铱[Ir(AcAc)(CO)₂]、氢化羰基三(三苯基膦)铱[HIr(CO)(TPP)₃]和氯(1,5‑环辛二烯)铑[Rh(COD)Cl₂]中的一种或更多种类型(《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20]明确记载:“Rh(CO)₂(C₅H₇O₂)(即乙酰丙酮二羰基铑)、Rh(CO)(PPh₃)(C₅H₇O₂)(即乙酰丙酮羰基三苯基膦铑)、HRh(CO)(PPh₃)₃(即氢化羰基三(三苯基膦)铑)、RhCl(CO)(PPh₃)₂、[ClRh(CO)₂]₂等”。其中Rh(CO)₂(AcAc)、Rh(CO)(TPP)(AcAc)、HRh(CO)(TPP)₃完全对应于特征K中的列举项。 | 对比文件公开了至少三种与特征K完全相同的过渡金属化合物(乙酰丙酮二羰基铑、乙酰丙酮羰基三苯基膦铑、氢化羰基三(三苯基膦)铑),这些在对比文件中作为催化剂前体直接使用,发挥催化活性中心的作用。因此,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特征K中的部分化合物,满足“包括…中的一种或更多种”。 |
| **技术特征L**:所述加氢甲酰化在90℃以上的反应温度和15巴以上的反应压力下进行(《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36]:“加热温度优选为40℃至200℃,特别优选60℃至160℃”;[37]:“注入一氧化碳/氢气混合气体后将压力升至4至16MPa开始反应”;实施例1([54]‑[55])具体在140℃、8.0MPa(80巴)条件下反应。 | 对比文件公开了140℃(>90℃)的操作温度及8.0MPa(80巴>15巴)的操作压力,这些具体数值均落入特征L的范围内。虽然对比文件也包含80℃、4MPa等较低条件,但其明确记载了高于限值的实施例,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得出该特征限定的条件。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M**:所述粗‑C5进料:所述合成气的摩尔比为95:5至5:95(《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粗‑C5进料与合成气的摩尔比或任何进料/气体比例的具体数值。 | 对比文件对反应物比例无任何限定。特征M的数值范围未见记载,也无法由对比文件隐含或推理得出。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N**:所述合成气包括一氧化碳和氢气,并且一氧化碳:氢气的摩尔比为5:95至70:30(《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35]:“一氧化碳/氢气混合气体中一氧化碳与氢气的混合比例优选为1:2至2:1(即约33:67至67:33),特别优选为1:1(50:50)。” | 对比文件公开的CO/H₂比例范围(1:2至2:1,即33:67至67:33)完全落入特征N所要求的5:95至70:30范围内。该比例在对比文件中用于形成活性催化剂并驱动反应,与目标专利中合成气的作用一致。故直接公开。 |
### 公开性代码输出
根据以上分析,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C、E、F、K、L、N,未直接或隐含公开其他特征。
<<<C>>><<<E>>><<<F>>><<<K>>><<<L>>><<<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