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6-07-06_US2006146920A_发明申请_US20060146920A1 Scheduling apparatus and method in a multicarrier communication system
目标专利名称:1647无线通信系统中的发送和接收设备及方法 CN106464469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DeepSeek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特征A:该数据发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直接公开》 | [0078] “串行/并行转换器125对来自IFFT 123的信号和循环前缀进行串行转换,并输出至数模转换器127。数模转换器127将来自串行/并行转换器125的信号进行模数转换,并输出至RF处理器129。RF处理器129包括滤波器和前端单元,执行RF处理使得来自数模转换器127的信号能够通过空中发送,并通过天线发送RF处理后的信号。” 以及图6的流程图描述。 | 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OFDMA通信系统中的信号发送方法,明确包括对数据进行调制、IFFT、串并转换、数模转换、RF处理并发送的步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确定该对比文件公开了数据发送方法包括一系列步骤,且这些步骤是发送信号的必要操作,因此技术特征A被直接公开。 |
| 特征B:使用正交频分多址OFDMA方案将发送信号发送到接入点AP《隐含公开》 | [0008] “基于OFDM方案的多址接入方案称为正交频分多址(OFDMA)方案。” [0045] “为了便利,将参考使用OFDMA方案的多载波通信系统来描述本发明。” [0085] “第一CQI生成器223根据信道估计值和从BS接收的CQI反馈数量生成部分CQI。” 系统整体基于OFDMA,且SS需要向BS(即AP)反馈CQI(部分CQI)信息。 | 对比文件整体基于OFDMA通信系统,该系统中基站(AP)和用户站(SS)之间的通信自然包含上行链路。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示SS使用OFDMA发送数据信号,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SS向AP反馈CQI时必然采用相同的OFDMA方案才能被AP正确接收。因此,根据对比文件中OFDMA系统的整体架构以及SS存在上行发送的必然逻辑,技术特征B被隐含公开。 |
| 特征C:其中所述发送信号包括作为所述OFDMA方案的子载波分配的基础的一个或更多个音调单元《未公开》 | [0008] “OFDMA方案将全部子载波中的特定子载波重组成子信道,并将子信道分配给特定用户站(SS)。‘子信道’指由至少一个子载波构成的信道。” | 对比文件公开了以“子信道”作为子载波分配的单位,但子信道是由至少一个子载波构成的,其大小可变,并未限定为固定数量的音调单元。目标专利中的“音调单元”特指具有固定数量(如26、52等)的子载波块,用于OFDMA的基本分配单位。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固定音调单元的概念,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子信道的描述直接或间接推导出音调单元的存在及其作为分配基础的作用。因此技术特征C未公开。 |
| 特征D:其中通过不同数量的音调来限定多种类型的音调单元《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通过不同音调数量限定多种类型的音调单元,也未给出任何关于音调单元类型划分的教导或暗示。目标专利中明确存在26音调、52音调、108音调、242音调等多种类型,对比文件对此无任何描述,故技术特征D未公开。 |
| 特征E: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个音调单元包括由26个音调构成的第一音调单元和/或由52个音调构成的第二音调单元《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既未出现“26音调”也未出现“52音调”或任何特定音调数量的概念。没有公开特定数量的音调单元作为OFDMA子载波分配的基础单元,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获得任何关于26或52音调单元的技术启示,因此技术特征E未公开。 |
| 特征F:其中由所述26个音调构成的所述第一音调单元插入有两个导频音《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讨论任何关于26音调单元或其内部导频音数目的具体配置。虽然在[0084]中提到了使用导频信号进行信道估计,但未涉及导频音数量与特定大小音调单元之间的对应关系,更没有给出26音调单元插入两个导频音的特定方案,故技术特征F未公开。 |
| 特征G:其中插入在所述第二音调单元中的多个导频音的位置与所述第一音调单元对齐《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定义第一音调单元和第二音调单元,也未涉及任何导频音位置的对齐关系。因此,关于第二音调单元中导频音位置与第一音调单元对齐的特征完全未被公开或暗示,技术特征G未公开。 |
| 特征H:所述多个导频音的数目为4《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与音调单元绑定的导频音数目。虽然OFDMA系统通常包含导频,但对比文件未限定在特定单元(如52音调)内必须设置4个导频音,亦无相关的教导或推导依据,故技术特征H未公开。 |
| 特征I:其中所述第二音调单元包括2个第一音调单元《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出第一音调单元和第二音调单元的概念,更未说明第二音调单元由两个第一音调单元构成。目标专利中52音调单元由两个26音调单元组成的结构,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技术特征I未公开。 |
| 特征J:其中所述音调单元包括导频音,并且所述第二音调单元的导频音的位置与所述第一音调单元的导频音的位置对齐《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音调单元内导频音位置及其对齐方式的细节。既无第一音调单元的定义,也无导频位置对齐的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获得该技术特征,故技术特征J未公开。 |
| 特征K:其中所述第二音调单元的所述导频音的位置索引与所述第一音调单元的所述导频音的位置索引相同《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导频音位置索引的概念,更未提及第二音调单元与第一音调单元导频音位置索引相同的关系。目标专利中26音调单元导频位于{7,20}、52音调单元导频位于{7,20,33,46},对比文件无任何对应内容,技术特征K未公开。 |
| 特征L:其中所述第二音调单元包括4个导频音,并且所述4个导频音的位置索引与2个第一音调单元的4个导频音的位置索引相同《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相关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音调单元内导频音数量、位置索引以及多个单元之间索引相同关系的技术内容。目标专利关于52音调单元包含4个导频音且位置与两个26音调单元的导频位置相同的具体安排,在对比文件中完全没有记载或暗示,技术特征L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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