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2-05-23_CN102474386A_发明公开_CN102474386A 用于WLAN发送的方法和装置
目标专利名称:1647 无线通信系统中的发送和接收设备及方法 CN106464469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AI语言模型
以下为特征比对表格。技术特征严格按照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已给出的划分执行。对于每个特征,第一栏标注技术特征描述和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隐含公开/未公开),第二栏引用对比文件相关原文(已翻译为中文,并注明段落标号),第三栏进行公开性论述。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含段落标号)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该数据发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 **直接公开** | [0276] “图17是根据一个实施例的示例方法750的流程图,该方法用于生成用于经由具有带宽的通信信道发送的第一OFDM符号。” [0290] “图18是根据一个实施例的示例方法800的流程图,该方法用于生成用于经由通信信道发送的PHY数据单元。…在块804处确定…在块812处向信息位添加填充位…在块816处,信息位由…编码…在块820处根据MCS调制…在块824处形成一个或者多个OFDM符号。” 类似地,图19-23也描述了包含多个步骤的发送方法。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一种用于WLAN的PHY数据单元生成方法,该方法包括确定参数、填充、编码、调制、形成OFDM符号等一系列步骤。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数据发送方法包括以下步骤”这一前序特征。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起到方法流程的总体限定作用,与目标专利中该特征的作用相同。 |
| 技术特征B:使用正交频分多址OFDMA方案将发送信号发送到接入点AP —— **未公开** | 全文未出现“正交频分多址(OFDMA)”或类似术语。对比文件在[0198]提及“同时发送与不同站对应的独立数据,由此称为多用户发送”,但该多用户发送通过MU-MIMO实现,而非OFDMA。对比文件在其他部分也未涉及将频率资源划分为子信道分配给不同用户。 | 目标专利中的OFDMA方案是将信道划分为多个音调单元分别分配给不同站点,以实现多址接入。对比文件虽然支持多用户发送,但采用空间复用(MU-MIMO)方式,且整个信号带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OFDM调制,并未采用OFDMA。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的内容中推理或合理推断出使用OFDMA方案。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发送信号包括作为所述OFDMA方案的子载波分配的基础的一个或更多个音调单元 —— **未公开** | [0097] “根据一个实施例,用于80MHz信道的OFDM符号350对应于大小为256的IDFT…包括256个音调…OFDM符号350包括242个数据/导频音调。” 对比文件定义了不同带宽下的OFDM符号结构,但始终将整个信道带宽的OFDM符号视为一个整体,未定义任何作为子载波分配基础的“音调单元”。 | 目标专利中的“音调单元”是OFDMA中用于分配给不同用户的资源块,如26/52/108/242音调单元。对比文件没有教导将OFDM符号内的子载波划分成多个独立的分配单元(音调单元),而是将整个带宽的OFDM符号作为一个整体处理。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中得出该特征。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D:其中通过不同数量的音调来限定多种类型的音调单元 ——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描述了20MHz(64音调)、40MHz(128音调)、80MHz(256音调)、120MHz、160MHz等不同带宽的OFDM符号,但均对应于整个信道带宽的符号,而非作为OFDMA资源分配基础的“音调单元”。对比文件未将不同大小的音调块定义为单位。 | 目标专利中“多种类型的音调单元”特指26、52、108、242音调等分配粒度,用于OFDMA灵活调度。对比文件的不同带宽符号是整体传输带宽的选择,其目的和功能与目标专利的OFDMA资源单元完全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因为对比文件存在不同音调数的符号就认为其公开了多种类型的音调单元。因此该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一个或更多个音调单元包括由26个音调构成的第一音调单元和/或由52个音调构成的第二音调单元 ——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出现“26音调”或“52音调”作为独立单元。20MHz符号有56个数据/导频音调([0095]),40MHz有114个([0096]),80MHz有242个([0097])。不存在26或52个音调的子块定义。 | 目标专利中26音调单元是1MHz带宽的模拟,52音调单元是20MHz带宽的模拟,用于与传统系统兼容。对比文件中的所有音调数量均与这些特定数值不同,且未将其作为基本资源单元。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F:其中由所述26个音调构成的所述第一音调单元插入有两个导频音 ——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26音调单元,也未提及任何单元内有两个导频音的情况。20MHz符号具有4个导频音([0095]),40MHz具有6个([0096]),80MHz具有8、10或12个(图8A-8C)。 | 目标专利第一音调单元大小为26音调,内设2个导频音。对比文件中没有26音调大小的单元,也没有在两个数据子载波组中只设两个导频的设计。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插入在所述第二音调单元中的多个导频音的位置与所述第一音调单元对齐 ——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定义第一、第二音调单元,也未教导将两个单元中的导频位置进行对齐。 | 目标专利中第二音调单元(52音调)由两个第一音调单元(26音调)组成,导频位置在52单元中与26单元的导频位置对齐。对比文件没有这种层级结构和对齐概念,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所述多个导频音的数目为4 —— **未公开**(在第二音调单元的上下文中) | [0103] “IEEE 802.11n标准指定20MHz OFDM符号具有子载波索引为{±7,±21}的四个导频音调。” 对比文件描述了20MHz符号有4个导频。但此4导频是针对整个20MHz信道(56个数据/导频音调),并非针对第二(52)音调单元。 | 特征H与第二音调单元(52音调)关联,该单元在对比文件中不存在。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4个导频的实例,但该实例作用于完全不同的对象(20MHz整体信道),而非作为OFDMA资源单元的第二音调单元。因此,结合前序特征,H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第二音调单元包括2个第一音调单元 ——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定义第一、第二音调单元。对比文件在[0082]提到80MHz信道可由两个40MHz部分组成,但40MHz部分并非作为第一音调单元(26音调)的复合体。 | 目标专利第二音调单元(52音调)由两个第一音调单元(26音调)构成。对比文件没有任何结构暗示第二单元由两个第一单元组成,且单元大小(52和26)在对比文件中未出现。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音调单元包括导频音,并且所述第二音调单元的导频音的位置与所述第一音调单元的导频音的位置对齐 ——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导频位置在不同音调单元之间的对齐关系。 | 在目标专利中,52音调单元的导频位置(7,20,33,46)直接继承自26音调单元(7,20)并在52单元中保持相同索引。对比文件没有这种继承关系,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第二音调单元的所述导频音的位置索引与所述第一音调单元的所述导频音的位置索引相同 ——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上述概念。 | 目标专利中第二音调单元(52)的导频位置索引与第一音调单元(26)的导频位置索引在26的子块内相同(即7和20)。对比文件无此内容。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第二音调单元包括4个导频音,并且所述4个导频音的位置索引与2个第一音调单元的4个导频音的位置索引相同 ——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类似映射。 | 特征L是对特征G、H、I、K的总结,明确指出52音调单元的4个导频位置与其组成的两个26音调单元的导频位置相同。对比文件完全没有这种资源单元划分及导频继承的设计。因此未公开。 |
综上,对比文件仅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A,其余技术特征B~L均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根据输出要求,对应代码插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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