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9-03-04_JP4233999B_发明专利_JP4233999B2 Stacked polarizing plate and a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目标专利名称:1663用于切割偏光板的方法以及使用该方法切割的偏光板CN106687249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无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其中激光束的形状为椭圆形状 | 对比文件中未公开激光束形状为椭圆形状的任何内容。对比文件仅在段落[2]中提到使用CO2激光、YAG激光、UV激光等,且实施例中使用了CO2激光,但未提及激光束的形状特征(如椭圆、圆形等)。 | 目标专利明确要求激光束形状为椭圆形状,以改善切割表面质量并减少热损伤。对比文件仅描述了激光类型(如CO2激光)和工艺参数(如输出、速度),但未涉及激光束形状的具体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毫无疑义地得出激光束形状为椭圆形状的技术方案,且对比文件也未隐含或暗示椭圆形状的使用。因此,对比文件未直接或隐含公开技术特征A。 |
| 技术特征B:所述椭圆形状的长轴与切割方向平行 | 对比文件中未公开椭圆形状及其长轴方向。对比文件在段落[2]中仅描述切割方向为“吸収軸方向にそって切断”(沿着吸收轴方向切割),但未结合椭圆形状的长轴方向。 | 目标专利限定椭圆形状的长轴与切割方向平行,以优化能量分布和切割质量。对比文件仅公开了切割方向(如吸收轴方向),但未提及椭圆形状或其长轴与切割方向的相对关系。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直接或合理推断出此特征。因此,对比文件未直接或隐含公开技术特征B。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椭圆形状具有1:0.6至1:0.4的长轴对短轴的比率 | 对比文件中未公开任何椭圆形状的尺寸比率。对比文件未涉及椭圆形状的几何参数。 | 目标专利限定椭圆形状的具体长轴与短轴比率(1:0.6至1:0.4),以控制热影响和切割精度。对比文件没有任何关于椭圆形状或光束比率的内容,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获知或推导出此特征。因此,对比文件未直接或隐含公开技术特征C。 |
|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激光束具有100毫米/秒至1,000毫米/秒的切割速度 | 对比文件段落[2]中实施例1公开:“出力190W、搬送速度250mm/s”(输出190W,搬运速度250mm/s)。实施例2公开:“出力25W、搬送速度100mm/sの条件で、4回レーザー照射を施した”(输出25W,搬运速度100mm/s的条件下,进行4次激光照射)及“搬送速度60mm/s”(搬运速度60mm/s)。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切割速度(搬运速度)为250mm/s、100mm/s、60mm/s,这些数值落于目标专利限定的100毫米/秒至1,000毫米/秒的范围内。虽然对比文件的速度值具体,但目标专利的范围覆盖了这些值,且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确定对比文件的切割速度属于该范围。因此,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实质公开了技术特征D,两者在作用上相同(均为实现激光切割的工艺参数)。所以,技术特征D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激光束具有在5mJ至7mJ的范围内的脉冲能量 | 对比文件中未公开激光束的脉冲能量。对比文件在段落[2]中仅公开了激光的输出功率(如190W、25W),但未提及脉冲能量(单位mJ)的具体数值或范围。 | 目标专利限定脉冲能量范围(5mJ至7mJ),以控制切割质量和减少热变形。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输出功率,但脉冲能量是激光参数的独立指标,对比文件未给出任何关于脉冲能量的数值或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输出功率直接推知脉冲能量,且对比文件未隐含该特征。因此,对比文件未直接或隐含公开技术特征E。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偏光板包括基于环烯烃的薄膜作为光学膜 | 对比文件段落[2]中公开了透明保护层的材料,包括:“シクロ系またはノルボルネン構造を有するポリオレフィン”(具有环系或降冰片烯结构的聚烯烃)。此外,段落[2]中树脂薄膜的材料包括“ポリノルボルネン系樹脂(例えば、商品名アートン(ARTON)樹脂;JSR社製)”(聚降冰片烯系树脂,例如商品名ARTON树脂)。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偏光板结构中使用具有环烯烃结构(如环系或降冰片烯结构)的聚烯烃薄膜,其中ARTON树脂是典型的环烯烃聚合物。目标专利中基于环烯烃的薄膜作为光学膜,与对比文件中透明保护层或树脂薄膜的材料实质相同,且均在偏光板中起到光学层作用。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指定该薄膜为“光学膜”,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合理推断其具备光学功能。因此,基于宽松的隐含公开判断标准,对比文件部分公开了此特征,技术特征F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G:所述切割方向是与偏光板的拉伸方向相同的方向或是与偏光板的拉伸方向垂直的方向 | 对比文件段落[2]中公开:“吸収軸方向にそって切断した”(沿着吸收轴方向切割)以及“前記積層体の樹脂フィルム側から、垂直軸方向を同様の条件で切断”(从树脂薄膜侧以相同条件切割垂直轴方向)。段落[2]中图2说明中标注“矢印Bは偏光板の吸収軸方向を、矢印Aは面内において吸収軸と垂直な軸方向(垂直軸方向)”。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切割方向为吸收轴方向(相当于偏光板的拉伸方向)和垂直轴方向(相当于与拉伸方向垂直的方向),且实施例1和2中分别切割了这两个方向。这与目标专利限定的切割方向相同,且作用一致(实现定向切割)。因此,技术特征G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H:在所述偏光板的切割表面上形成的锥度具有80微米至120微米的尺寸 | 对比文件中未公开切割表面上锥度的尺寸。对比文件在段落[2]中测量了切断面的隆起、突起物长度和切断面的うねり(波纹),但未涉及锥度(taper)的尺寸,也未提供类似指标。 | 目标专利中锥度尺寸是评估切割表面质量的关键特征,要求为80至120微米。对比文件虽然测量了其他切割面参数(如隆起、突起物),但未公开锥度或其尺寸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的测量数据中直接或合理推断出锥度的具体数值。因此,对比文件未直接或隐含公开技术特征H。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激光为CO2激光或UV激光 | 对比文件段落[2]中公开:“前記レーザーとしては、例えば、CO2レーザー、YAGレーザー、UVレーザー等があげられ”(作为所述激光,例如可以举出CO2激光、YAG激光、UV激光等)。实施例1和2中均使用CO2激光。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激光类型包括CO2激光和UV激光,这与目标专利的限定完全相同。对比文件中CO2激光的具体应用(实施例)进一步证实了其公开性。因此,技术特征I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UV激光具有300纳米至400纳米的波长 | 对比文件中未明确公开UV激光的具体波长范围。对比文件段落[2]中在光聚合部分提到紫外线的波长范围为“約180〜460nm”(约180至460nm),但这是针对光固化工艺,而非激光切割。 | 目标专利限定UV激光波长为300至400纳米,以优化切割效果。对比文件未直接公开此数值范围,且光聚合工艺的波长范围与激光切割无关。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的泛泛描述中确定激光切割用UV激光的特定波长。因此,对比文件未直接或隐含公开技术特征J。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CO2激光具有9.0微米至10.9微米的振荡波长 | 对比文件中未公开CO2激光的振荡波长。对比文件仅提到使用CO2激光,但未提及其具体波长参数。 | 目标专利限定CO2激光的振荡波长范围(9.0至10.9微米),这是CO2激光的典型波长,但对比文件未给出任何数值。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CO2激光”这一描述中直接获知确切的振荡波长范围。因此,对比文件未直接或隐含公开技术特征K。 |
| 技术特征L:其中,使用激光切割偏光板通过单一切割系统或多重切割系统执行 | 对比文件段落[2]中公开:“一回の照射で切断しても、複数の照射で切断してもよい”(可以以一次照射进行切割,也可以以多次照射进行切割)。实施例1中为一次照射(单一切割),实施例2中为4次或2次照射(多重切割)。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激光切割可以通过单次照射(单一切割)或多次照射(多重切割系统)执行,与目标专利技术特征L完全一致。因此,技术特征L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基于环烯烃的薄膜具有10微米至80微米的厚度 | 对比文件中未公开基于环烯烃的薄膜的特定厚度范围。对比文件段落[2]中公开了树脂薄膜的厚度为“0.05mm〜1.5mm”(0.05mm至1.5mm),以及透明保护层的厚度为“一般的に500μm以下であり、1〜300μm”(一般为500μm以下,优选1至300μm)。这些厚度范围与目标专利的10至80μm不完全重叠,且对比文件未针对环烯烃薄膜给出具体数值。 | 目标专利限定环烯烃薄膜的厚度为10至80微米,以平衡光学性能和切割效果。对比文件虽然给出了树脂薄膜和透明保护层的厚度范围,但这些范围较宽且不特定于环烯烃材料。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直接或合理推断出该具体厚度范围。因此,对比文件未直接或隐含公开技术特征M。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偏光板具有50微米至250微米的厚度 | 对比文件段落[2]中实施例1公开:“偏光板を調製した(厚み195μm)”(制备了偏光板(厚度195μm))。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偏光板的厚度为195μm,该数值落于目标专利限定的50至250微米范围内。因此,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实质公开了此特征,技术特征N被直接公开。 |
### 公开性代码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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