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4-09-01_TW201433393A_发明专利_TW201433393A 雷射加工裝置及雷射加工方法
**目标专利名称**:1663用于切割偏光板的方法以及使用该方法切割的偏光板CN106687249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指定(语言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其中激光束的形状为椭圆形状(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激光束形状为椭圆形状的相关内容。全文未出现“椭圆”“椭圆形”等描述。 | 对比文件涉及玻璃加工,未提及激光束形状的调整,更未公开椭圆形状。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得出该特征,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B**:所述椭圆形状的长轴与切割方向平行(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椭圆形状长轴方向与切割方向的关系。 | 对比文件未公开椭圆形状,故长轴与切割方向平行的关系无从谈起,不构成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椭圆形状具有1:0.6至1:0.4的长轴对短轴的比率(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任何关于椭圆形状长轴与短轴比率的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椭圆形状,更未公开任何比率范围,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激光束具有100毫米/秒至1,000毫米/秒的切割速度(未公开) | 对比文件“1.5 所實施的雷射加工的說明1”中提及“將雷射光照射至玻璃基板900,同時使載置部51移動”,但未记载具体移动速度数值。 | 对比文件未公开切割速度的具体数值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确定该速度范围,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激光束具有在5mJ至7mJ的范围内的脉冲能量(未公开) | 对比文件“3.1.2 動作”记载“Q開關120係為了從MO110獲得脈衝寬度為30ns以下且脈衝能量為數mJ的脈衝雷射光而設置”。 | 对比文件仅提及“數mJ”,未明确限定为5mJ至7mJ的具体范围,且“數mJ”通常指代多个毫焦耳,无法直接或确切推导出目标专利的精确范围,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偏光板包括基于环烯烃的薄膜作为光学膜(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记载偏光板、环烯烃薄膜或光学膜相关内容,其加工对象为石英玻璃等二氧化硅材料。 | 对比文件完全不涉及偏光板及环烯烃薄膜,该特征与对比文件技术领域无关,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所述切割方向是与偏光板的拉伸方向相同的方向或是与偏光板的拉伸方向垂直的方向(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偏光板的拉伸方向及切割方向与拉伸方向的关系。 | 对比文件未涉及偏光板的拉伸方向,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H**:在所述偏光板的切割表面上形成的锥度具有80微米至120微米的尺寸(未公开) | 对比文件“1.1 課題”及图1提及玻璃加工中形成的孔910及隆起部911,但未记载锥度尺寸,且对象为玻璃而非偏光板。 | 对比文件未涉及偏光板切割表面锥度,更未公开80微米至120微米的尺寸范围,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激光为CO2激光或UV激光(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1.2 構成”记载“雷射光源,發射在8μm至11μm的波長範圍內具有峰值的脈衝雷射光”;“3.1 短脈衝CO2雷射光源”标题及内容明确使用CO2激光。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使用CO2激光作为激光光源,而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I为“激光为CO2激光或UV激光”,CO2激光是其中一种具体选择,因此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该特征。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UV激光具有300纳米至400纳米的波长(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UV激光,仅提及CO2激光、量子级联激光等,波长范围均在红外区域。 | 对比文件未涉及UV激光,更未公开其波长范围,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CO2激光具有9.0微米至10.9微米的振荡波长(未公开) | 对比文件“1.2 構成”记载“8μm至11μm的波長範圍”;“3.1.1 構成”提及“CO2雷射的振盪波長約為10.6μm”。 | 对比文件公开了8μm至11μm的宽范围及10.6μm的点值,但未明确限定9.0微米至10.9微米的子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唯一确定该具体范围,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使用激光切割偏光板通过单一切割系统或多重切割系统执行(未公开) | 对比文件“1.5 所實施的雷射加工的說明1”记载“將雷射光照射至玻璃基板900,同時使載置部51移動,形成開口部71”,未明确提及单一切割或多重切割系统。 | 对比文件虽涉及激光移动,但未区分单次或多次切割,且加工对象为玻璃而非偏光板,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基于环烯烃的薄膜具有10微米至80微米的厚度(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基于环烯烃的薄膜,更未提及厚度范围。 | 对比文件不涉及环烯烃薄膜,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偏光板具有50微米至250微米的厚度(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偏光板,更未提及厚度范围。 | 对比文件不涉及偏光板,该特征未被公开。 |
### 公开性代码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I,故在结尾插入代码: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