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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文件列表
2010-04-02_JP2010072414A_发明专利_JP2010072414A Optical film,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optical film, and polarizing plate_+++F_I_J_K_m+++.docx

**对比文件名称**:2010-04-02_JP2010072414A_发明专利_JP2010072414A Optical film,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optical film, and polarizing plate

**目标专利名称**:用于切割偏光板的方法以及使用该方法切割的偏光板(CN106687249B)

**模型名称**:DeepSeek-R1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激光束的形状为椭圆形状** (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记载激光束形状为椭圆形状。全文仅提及使用“レーザー光”(激光)进行裁切(スリッター)和压花(エンボス),但未对光束形状进行任何描述。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或暗示激光束的形状,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且毫无疑义地得出“激光束的形状为椭圆形状”。
**技术特征B:所述椭圆形状的长轴与切割方向平行** (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记载椭圆形状或长轴与切割方向的关系。基于A未公开,B也无从公开。对比文件无任何关于光束形状与切割方向相对位置的内容。
**技术特征C:所述椭圆形状具有1:0.6至1:0.4的长轴对短轴的比率** (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记载椭圆形状及其比率。对比文件未提及光束形状,更未提及长轴与短轴比率。
**技术特征D:所述激光束具有100毫米/秒至1,000毫米/秒的切割速度** (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记载激光切割速度。实施例中仅提到激光强度(例如“標準のレーザー強度をP1(=120W)”、“0.5P1、0.7P1、P1、1.5P1”),未涉及切割速度。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切割速度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直接得出100-1000mm/s的速度。
**技术特征E:所述激光束具有在5mJ至7mJ的范围内的脉冲能量** (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记载脉冲能量。实施例中激光强度以功率(W)表示,未涉及脉冲能量(mJ)。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脉冲能量,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直接获得5mJ-7mJ的范围。
**技术特征F:所述偏光板包括基于环烯烃的薄膜作为光学膜** (《直接公开》)对比文件明确记载:“本発明による光学フィルムは、フィルム基材(高分子化合物)が、セルロースエステル系樹脂、ノルボルネン樹脂、シクロオレフィン系樹脂、及びオレフィン系樹脂よりなる群の中から選ばれた樹脂であるのが、好ましい。”(根据本发明的光学薄膜,薄膜基材优选为选自由纤维素酯系树脂、降冰片烯树脂、**环烯烃系树脂**和烯烃系树脂组成的组中的树脂。)并且该光学膜用于偏光板:“前記1乃至5の何れか1項に記載の光学フィルムを少なくとも偏光子の片側に配置したことを特徴とする偏光板。”(特征在于将上述任一项的光学膜配置在偏光子的至少单侧的偏光板。)对比文件明确教导光学膜可以使用环烯烃树脂(シクロオレフィン系樹脂),且该光学膜用于构成偏光板。因此,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偏光板包括基于环烯烃的薄膜作为光学膜”这一技术特征,且所起作用均为提供具有特定性能的偏光板,作用相同。
**技术特征G:所述切割方向是与偏光板的拉伸方向相同的方向或是与偏光板的拉伸方向垂直的方向** (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记载切割方向与偏光板拉伸方向的关系。对比文件中的激光裁切(スリッター)用于切割光学膜端部,但未提及光学膜或偏光板的拉伸方向。对比文件无任何关于切割方向与拉伸方向关系的内容。
**技术特征H:在所述偏光板的切割表面上形成的锥度具有80微米至120微米的尺寸** (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记载锥度(taper)的概念,也未测量或公开任何锥度尺寸。对比文件没有涉及切割表面锥度及其尺寸。
**技术特征I:所述激光为CO2激光或UV激光** (《直接公开》)对比文件记载:“ところで、レーザー光は、「誘導放出による光の増幅」(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という意味で、発振波長によって、いくつかの種類があり、**CO2レーザー光やUVレーザー光**がある。”(此外,激光是“通过受激辐射的光放大”,根据振荡波长有几种类型,有**CO2激光和UV激光**。)并且在实施例中明确使用了CO2激光装置。对比文件直接区分并列举了CO2激光和UV激光,并在具体实施方式中使用CO2激光。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J:所述UV激光具有300纳米至400纳米的波长** (《直接公开》)对比文件记载:“UVレーザーの波長は、0.405μm、0.355μm、0.266μm、0.248μm付近などにあり”。(UV激光的波长在0.405μm、**0.355μm**、0.266μm、0.248μm附近。)其中0.355μm=355nm,落入300-400nm范围。对比文件明确列出UV激光波长包括355nm(0.355μm),该数值在300-400nm区间内。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K:所述CO2激光具有9.0微米至10.9微米的振荡波长** (《直接公开》)对比文件记载:“CO2レーザーの波長は、**9.3〜10.6μm**付近にあり”。(CO2激光的波长在**9.3~10.6μm**附近。)对比文件给出的9.3-10.6μm范围完全包含在9.0-10.9μm范围内。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L:使用激光切割偏光板通过单一切割系统或多重切割系统执行** (未被公开)对比文件记载了使用激光裁切(スリッター)和压花(エンボス),但未说明切割系统是单次通过还是多次通过。对比文件未涉及切割系统的类型(单一切割或多重切割)。
**技术特征M:所述基于环烯烃的薄膜具有10微米至80微米的厚度** (《隐含公开》)对比文件记载了光学薄膜的厚度范围:“本発明の方法によって製造される光学フィルムの厚さは、20〜150μmの厚みで使用されるが、液晶表示装置の薄肉化、軽量化が要望から、30〜100μmであることが好ましい。”(通过本发明方法制造的光学薄膜的厚度为**20~150μm**,但为了液晶显示装置的薄型化、轻量化,优选**30~100μm**。)对比文件虽未单独指定环烯烃薄膜的厚度,但环烯烃系树脂是光学薄膜的一种具体材料,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环烯烃薄膜同样适用该厚度范围。目标专利的10-80μm与对比文件公开的20-150μm及优选30-100μm有重叠(20-80μm),且对比文件给出了厚度调整的教导,故隐含公开了环烯烃薄膜可具有10-80μm的厚度。
**技术特征N:所述偏光板具有50微米至250微米的厚度** (未被公开)对比文件仅在实施例中给出了光学膜的厚度(如目标干膜厚40μm),但未公开偏光板的总厚度。对比文件未涉及偏光板整体的厚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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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比对,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F、I、J、K;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M。

因此,输出代码如下:

<<<F>>><<<I>>><<<J>>><<<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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