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8-01-17_JP2008011035A_发明专利_JP2008011035A Animation reproducing apparatus
目标专利名称:显示器的显示角度的确定CN105556431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AI语言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A:包括:至少一个显示器**<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2]段:“テレビ1はハードディスクレコーダ2から送信された映像信号をディスプレイ11に表示する”(电视1在显示器11上显示从硬盘记录器2发送的视频信号)。 | 对比文件中的显示器属于外部电视,而非目标专利所述的装置(硬盘记录器)本身所包括的显示器。目标专利的装置(如电子装置10)明确包含显示器,而对比文件中的硬盘记录器不具备显示器。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装置包括至少一个显示器的特征。故未公开。 |
| **B:至少一个处理器**<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2]段:“ハードディスクレコーダ2は、...制御用マイコン24(制御手段)とを備える”(硬盘记录器2具备...控制微电脑24(控制装置))。 | 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硬盘记录器包括控制微电脑(相当于处理器),该处理器用于控制装置各部分。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至少一个处理器”的技术特征。故直接公开。 |
| **C: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成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以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一显示角度的确定**<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2]段:“ハードディスクレコーダ2は、...制御用マイコン24の動作プログラムを格納するROM25と...をさらに備える”(硬盘记录器2还具备存储控制微电脑24动作程序的ROM25)。 | 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存储器和程序,但该程序被配置成执行基于遥控器按钮倾斜角度计算播放位置,而非目标专利中“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一显示角度的确定”。两者作用完全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该特征。故未公开。 |
| **D: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进行的信息的序列布置的第一连续子集的确定**<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2]段:“傾斜算出手段により算出された傾斜方向と傾斜角度との内容に応じて前記動画コンテンツの再生開始ポイントを算出する”(根据倾斜计算装置算出的倾斜方向和倾斜角度的内容,计算动画内容的再现开始点)。 | 对比文件中的“第一连续子集”(再现开始点)是基于按钮倾斜角度确定的,而非基于显示器的显示角度。作用不同,且对比文件未涉及显示器角度。故未公开。 |
| **E: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第一操作的执行**<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2]段:“制御手段は、ポイント算出手段により算出された動画コンテンツの再生開始ポイントから再生手段を用いて該動画コンテンツを再生する”(控制装置使用再生装置从由点计算装置算出的动画内容的再现开始点开始再现该动画内容)。 | 对比文件中的操作(开始播放)是基于按钮角度确定的再现点,而非基于显示角度确定的连续子集。与目标专利的作用不同。故未公开。 |
| **F: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二显示角度的确定,所述第二显示角度不同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无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显示器的显示角度,更没有涉及相对于重力的角度确定。故未公开。 |
| **G: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进行的所述序列布置的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无相关内容。 | 同特征D、F,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显示角度确定子集。故未公开。 |
| **H: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二连续子集进行的第二操作的执行**<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无相关内容。 | 同特征E,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第二显示角度确定的子集执行操作。故未公开。 |
| **I:其中所述显示器无论是以所述第一显示角度被放置还是以所述第二显示角度被放置,所述信息的序列布置的、被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至少一部分都保持在相对于重力的竖立方位**<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电视显示器显示动画内容,但未涉及显示角度或保持竖立方位。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显示器显示角度变化时调整内容方位以保持竖立的技术。目标专利中,该特征确保内容始终相对于重力竖立,对比文件没有相应教导或暗示。故未公开。 |
| **J:并且其中当所述信息的序列布置内的元素被竖立显示时,所述第一操作和所述第二操作在选择所述元素时被执行**<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无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信息元素竖立显示以及基于元素选择执行操作。故未公开。 |
| **K:其中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包括:所述第一显示角度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之间的角度变化的确定,以及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角度变化和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基于按钮倾斜角度计算播放位置,但未涉及角度变化(从第一角度到第二角度的变化)。 | 对比文件每次操作是独立检测当前倾斜角度,而不是检测两个显示角度之间的变化。没有公开基于角度变化和第一连续子集确定第二连续子集。故未公开。 |
| **L:其中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与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第一位置对应,并且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角度变化和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包括:所述角度变化的幅度的确定,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第二位置的确定,以及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以使得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与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对应**<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2]段:“動画コンテンツの再生開始位置は、...選択ボタン31の傾斜角度で分割し、傾斜方向及び傾斜角度に応じて算出する”(动画内容的再现开始位置...用选择按钮31的倾斜角度分割,根据倾斜方向和倾斜角度计算)。 | 对比文件虽然涉及基于倾斜角度计算新位置,但该角度是单一倾斜角度,而非两个显示角度之间的变化幅度。目标专利的特征L明确要求角度变化的幅度,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角度变化的概念。故未公开。 |
| **M:其中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的确定包括:所述角度变化的方向的确定,以及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以及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方向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的确定**<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倾斜方向(左右)和倾斜角度,用于确定播放位置向前或向后。但方向是按钮倾斜方向,不是显示角度变化方向。 | 对比文件公开了方向(左/右)和幅度(角度大小)用于计算位置,但该方向是按钮倾斜方向,而非显示角度变化方向。目标专利的特征M要求基于角度变化的方向,对比文件未公开角度变化方向。故未公开。 |
| **N:其中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为信息的虚拟屏幕,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为所述虚拟屏幕的第一区域,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为所述虚拟屏幕的第二区域,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虚拟屏幕的所述第一区域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虚拟屏幕的所述第二区域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无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涉及动画内容的时间序列,不是虚拟屏幕。没有公开虚拟屏幕的概念,操作也不是显示虚拟屏幕的区域。故未公开。 |
| **O:其中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为阵列元素的阵列,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为所述阵列的第一阵列元素,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为所述阵列的第二阵列元素,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第一阵列元素的选择,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第二阵列元素的选择**<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无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阵列元素的选择。故未公开。 |
| **P:其中所述阵列为菜单项的阵列,所述第一阵列元素为第一菜单项,所述第二阵列元素为第二菜单项,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第一菜单项的选择,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第二菜单项的选择**<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无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菜单项阵列。故未公开。 |
| **Q:其中所述阵列为程序标识符的阵列,所述第一阵列元素为第一程序标识符,所述第二阵列元素为第二程序标识符,所述第一操作包括对所述第一程序标识符所标识的第一程序的调用,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对所述第二程序标识符所标识的第二程序的调用**<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无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程序标识符阵列和程序调用。故未公开。 |
| **R:其中所述第一操作包括由所述第一程序引起被显示的视觉信息在所述显示器的中央部分的显示,以使得由所述第一程序引起被显示的所述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对应,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由所述第二程序引起被显示的视觉信息在所述显示器的中央部分的显示,以使得由所述第二程序引起被显示的所述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对应**<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无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程序调用以及视觉信息显示方位与显示角度对应。故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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