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为一名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对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进行严谨的公开性评估。
首先,明确本次评估的文档信息和模型信息:
- **对比文件名称**:2008-09-18_JP2008217444A_发明专利_JP2008217444A Device, method and program for dialog with user
- **目标专利名称**:749显示器的显示角度的确定CN105556431B
-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您未指定,作为资深代理师,我将基于逻辑和专业知识进行判断。
现在,开始进行特征比对和公开性分析。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至少一个显示器 | **原文**:表示部136は、メニュー、再生した映像情報、および応答などを提示するものであり、液晶ディスプレイ、ブラウン管、およびプラズマディスプレイなどの従来から用いられているあらゆる表示装置によって実現できる。 <br><br> **翻译**:显示部136用于显示菜单、再现的影像信息以及响应等,可以通过液晶显示器、阴极射线管以及等离子显示器等所有传统上使用的显示装置来实现。 | **直接公开**。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用于显示信息的“表示部136”,并列举了其可以作为液晶显示器等实现,这完全等同于目标专利中的“显示器”。该部件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显示信息)与在目标专利中的作用(显示信息)完全相同。 |
| 技术特征B:至少一个处理器 | **原文**:図21は、本実施の形態にかかる対話装置のハードウェア構成を示す説明図である。本実施の形態にかかる対話装置は、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51などの制御装置と、を備えている。 <br><br> **翻译**:图21是表示本实施方式涉及的对话装置的硬件结构的说明图。本实施方式涉及的对话装置具备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51等控制装置。 | **直接公开**。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作为处理核心的“CPU51”,这等同于目标专利中的“处理器”。该部件在对比文件中用于执行程序、控制装置,与在目标专利中的作用相同。 |
| 技术特征C: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成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以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一显示角度的确定 | **原文**:本実施の形態にかかる対話装置で実行される対話プログラムは、ROM52等に予め組み込まれて提供される。... 実際のハードウェアとしてはCPU51が上記ROM52から対話プログラムを読み出して実行することにより上記各部が主記憶装置上にロードされ... <br><br> **翻译**:在本实施方式的对话装置中执行的对话程序,被预先装入ROM52等中提供。... 作为实际的硬件,CPU51从上述ROM52中读出并执行对话程序,从而使上述各部分被加载到主存储装置上... | **部分公开**。对比文件公开了“至少一个存储器”(ROM52、RAM53等)和“计算机程序代码”(对话程序),并且该程序由CPU执行。然而,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一显示角度的确定”这一核心功能。对比文件确定的是用户的“视线方向”(利用红外线)和“距离”(利用超声波),而非显示器的物理角度。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D: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进行的信息的序列布置的第一连续子集的确定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基于显示角度来确定信息的序列布置的连续子集的相关内容。 | **未公开**。对比文件中的信息选择(如节目列表)是基于语音命令或遥控器输入,而非基于显示器的物理角度。对比文件没有“第一显示角度”的概念,因此无法基于其确定任何信息子集。 |
| 技术特征E: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第一操作的执行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基于显示角度确定的信息子集来执行操作的相关内容。 | **未公开**。由于技术特征D未被公开,该特征自然也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执行的操作(如播放、快进、显示节目列表)是基于语音或遥控器指令,而非基于显示角度确定的子集。 |
| 技术特征F: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二显示角度的确定,所述第二显示角度不同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任何关于显示器角度变化(从第一角度到第二角度)的检测或确定。 | **未公开**。对比文件仅检测用户相对于显示器的状态,从未涉及显示器自身相对于重力方向的旋转或角度变化。 |
| 技术特征G: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进行的所述序列布置的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基于第二显示角度来确定信息子集的相关内容。 | **未公开**。由于技术特征D和F均未被公开,该特征自然也未被公开。对比文件中没有“第二显示角度”的概念,也没有基于角度变化来切换信息子集的机制。 |
| 技术特征H: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二连续子集进行的第二操作的执行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基于第二显示角度确定的信息子集来执行第二操作的相关内容。 | **未公开**。由于技术特征G未被公开,该特征自然也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显示器无论是以所述第一显示角度被放置还是以所述第二显示角度被放置,所述信息的序列布置的、被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至少一部分都保持在相对于重力的竖立方位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关于信息显示时保持相对于重力竖立方位的任何内容。 | **未公开**。对比文件没有涉及显示器被旋转放置的场景,也没有公开任何技术手段来使显示内容在显示器物理旋转后仍保持竖立。 |
| 技术特征J:并且其中当所述信息的序列布置内的元素被竖立显示时,所述第一操作和所述第二操作在选择所述元素时被执行。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基于“竖立显示”的元素来选择并执行操作。 | **未公开**。对比文件中的元素选择(如选择菜单项)与显示内容的方位无关,而是通过语音或遥控器完成。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包括:所述第一显示角度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之间的角度变化的确定,以及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角度变化和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任何关于“角度变化”的计算或基于此确定子集的内容。 | **未公开**。该特征进一步限定了角度变化的计算及其在确定子集中的应用。对比文件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技术教导。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与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第一位置对应,并且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角度变化和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包括:所述角度变化的幅度的确定,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第二位置的确定,以及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以使得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与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对应。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基于角度变化幅度来确定信息序列内新位置的相关内容。 | **未公开**。该特征进一步限定了基于角度变化的幅度来确定新位置。对比文件完全没有相关教导。 |
| 技术特征M:其中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的确定包括:所述角度变化的方向的确定,以及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以及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方向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的确定。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基于角度变化方向来确定新位置的相关内容。 | **未公开**。该特征进一步限定了基于角度变化的方向来确定新位置。对比文件完全没有相关教导。 |
| 技术特征N:其中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为信息的虚拟屏幕,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为所述虚拟屏幕的第一区域,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为所述虚拟屏幕的第二区域,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虚拟屏幕的所述第一区域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虚拟屏幕的所述第二区域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虚拟屏幕”的概念,也没有公开通过角度变化来摇拍虚拟屏幕的不同区域。 | **未公开**。对比文件中的信息显示是基于命令切换整个内容(如切换到节目列表),而非在一个大的虚拟屏幕上平移显示区域。 |
| 技术特征O:其中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为阵列元素的阵列,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为所述阵列的第一阵列元素,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为所述阵列的第二阵列元素,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第一阵列元素的选择,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第二阵列元素的选择。 | **原文**:図14では、通常の大きさの文字により、上位10件の番組の一覧が表示された例が示されている。 <br><br> **翻译**:图14示出了用普通大小的文字显示前10个节目的列表的例子。 | **隐含公开**。对比文件公开了“番組の一覧”(节目列表),这可以视为一种“阵列元素的阵列”。然而,对比文件中选择列表中的项目(第一阵列元素、第二阵列元素)是通过语音命令(如“番組一覧コマンド”)或遥控器实现的,而非通过改变显示角度。尽管对比文件公开了列表(阵列元素)和选择操作,但其选择机制与本专利的基于显示角度的选择机制完全不同。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阵列为菜单项的阵列,所述第一阵列元素为第一菜单项,所述第二阵列元素为第二菜单项,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第一菜单项的选择,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第二菜单项的选择。 | **原文**:ポインティング受信部135は、赤外線などを利用したリモートコントロールなどのポインティング機能を持つポインティングデバイスによって送信されるポイント指示を受信するものである。 これにより、利用者は表示部136に表示されたメニューから所望のメニューを指示するなどが可能となる。 <br><br> **翻译**:指向接收部135接收通过具有指向功能的指向设备(例如利用红外线的遥控器)发送的指向指示。由此,用户能够从显示部136显示的菜单中指示所期望的菜单等。 | **隐含公开**。对比文件公开了“表示されたメニュー”(显示的菜单),这可以视为“菜单项的阵列”。用户可以通过遥控器选择菜单项。然而,与特征O类似,其选择机制是基于外部指向设备,而非基于显示角度的改变。因此,虽然对比文件公开了菜单项的选择,但未公开本专利中通过改变显示角度来选择菜单项的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阵列为程序标识符的阵列,所述第一阵列元素为第一程序标识符,所述第二阵列元素为第二程序标识符,所述第一操作包括对所述第一程序标识符所标识的第一程序的调用,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对所述第二程序标识符所标识的第二程序的调用。 | 对比文件未公开通过程序标识符阵列来调用程序的功能。对比文件的核心功能是视频录制和播放,而非调用不同程序。 | **未公开**。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程序标识符”或通过其调用不同程序的操作。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第一操作包括由所述第一程序引起被显示的视觉信息在所述显示器的中央部分的显示,以使得由所述第一程序引起被显示的所述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对应,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由所述第二程序引起被显示的视觉信息在所述显示器的中央部分的显示,以使得由所述第二程序引起被显示的所述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对应。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任何基于程序调用的视觉信息显示,更未公开该显示方位与显示角度对应。 | **未公开**。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第一程序”、“第二程序”以及基于显示角度控制其显示内容方位的技术。 |
### 综合结论
**对比文件公开性代码输出:**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仅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A和B。对于技术特征C、O、P,虽然对比文件公开了部分要素(如存储器、菜单列表),但其核心的“基于显示角度确定信息子集”的机制未被公开,因此不满足直接或隐含公开的条件。其他技术特征均未被公开。
因此,在回答的结尾,仅插入对应于被直接公开的技术特征的代码。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