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无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至少一个显示器<br>《直接公开》 | 【0022】“The system 200 includes a plurality of computer display units or screens 202-208, each associated with gaze tracking interfaces 210-216...”<br>【0031】“The display devices could be CRT-based video displays, LCD-based displays, gas plasma-panel displays, displays that show three-dimensional images, different display types, or the combination thereof.”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多个显示器(monitors),即至少一个显示器。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该特征已被公开。 |
| 技术特征B:至少一个处理器<br>《直接公开》 | 【0027】“The client device 300 also preferably includes, among other things, at least a processor and a memory unit (both of which are not shown in the figure, but are well known computer components).”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客户端设备包含至少一个处理器。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该特征已被公开。 |
| 技术特征C: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成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以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一显示角度的确定<br>《未公开》 | 【0027】“...at least a processor and a memory unit (both of which are not shown in the figure, but are well known computer components).”<br>【0027】“Also, it should be understood that memory may include any computer readable medium.” | 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存储器和计算机程序代码,但并未公开任何关于“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一显示角度的确定”。对比文件全文涉及基于用户注视跟踪的显示管理,其确定的用户注视位置而非显示器相对于重力的角度。因此,该特征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进行的信息的序列布置的第一连续子集的确定<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显示角度”或“基于显示角度确定信息的序列布置”。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基于显示角度确定信息序列子集的技术内容。其公开的显示管理是基于用户注视位置,而非显示器的物理角度。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第一操作的执行<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第一显示角度确定的第一连续子集。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一显示角度及第一连续子集的确定,故无法基于其执行第一操作。对比文件中的操作(如记录数据、修改显示)均基于用户注视事件,而非显示角度。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F: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二显示角度的确定,所述第二显示角度不同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重力”或“显示角度的变化”。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关于重力方向或显示器角度变化的技术内容,其关注的是用户视线在显示器之间的移动。因此,第二显示角度的确定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进行的所述序列布置的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第二显示角度确定信息子集。 | 同技术特征D,对比文件没有基于显示角度确定信息序列子集的技术方案。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H: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二连续子集进行的第二操作的执行<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第二显示角度的第二连续子集。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二显示角度及第二连续子集,故无法执行第二操作。对比文件中的操作均与注视事件相关。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显示器无论是以所述第一显示角度被放置还是以所述第二显示角度被放置,所述信息的序列布置的、被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至少一部分都保持在相对于重力的竖立方位<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竖立方位”或“相对于重力的方位保持”。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信息在显示器上保持相对于重力竖立方位的技术内容。其显示管理不涉及显示器的物理方向。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并且其中当所述信息的序列布置内的元素被竖立显示时,所述第一操作和所述第二操作在选择所述元素时被执行<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竖立显示”或“基于元素选择执行操作”。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信息元素被竖立显示的条件,也没有公开在元素选择时执行第一、第二操作。对比文件中的操作(如记录、报告)与用户注视相关,而非元素选择。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包括:所述第一显示角度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之间的角度变化的确定,以及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角度变化和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显示角度变化”或“基于角度变化确定子集”。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显示角度变化的技术内容。其关于用户视线位置的变化(从一显示器到另一显示器)与显示角度变化无关。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与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第一位置对应,并且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角度变化和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包括:所述角度变化的幅度的确定,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第二位置的确定,以及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以使得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与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对应<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角度变化的幅度”或“基于位置和幅度确定新位置”。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角度变化幅度、序列布置内的位置确定等技术内容。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的确定包括:所述角度变化的方向的确定,以及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以及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方向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的确定<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角度变化的方向”。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角度变化方向的概念。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为信息的虚拟屏幕,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为所述虚拟屏幕的第一区域,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为所述虚拟屏幕的第二区域,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虚拟屏幕的所述第一区域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虚拟屏幕的所述第二区域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虚拟屏幕”或“基于显示角度显示不同区域”。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虚拟屏幕的概念,也没有公开通过显示角度来控制虚拟屏幕区域的显示。其显示管理基于注视,而非物理旋转。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为阵列元素的阵列,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为所述阵列的第一阵列元素,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为所述阵列的第二阵列元素,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第一阵列元素的选择,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第二阵列元素的选择<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阵列元素的阵列”或“基于显示角度选择阵列元素”。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通过显示角度选择阵列元素的技术。其涉及的市场数据显示与注视跟踪相关,而非通过旋转显示器选择元素。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阵列为菜单项的阵列,所述第一阵列元素为第一菜单项,所述第二阵列元素为第二菜单项,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第一菜单项的选择,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第二菜单项的选择<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菜单项的阵列”或“通过显示角度选择菜单项”。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菜单项阵列或通过显示角度选择菜单项。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阵列为程序标识符的阵列,所述第一阵列元素为第一程序标识符,所述第二阵列元素为第二程序标识符,所述第一操作包括对所述第一程序标识符所标识的第一程序的调用,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对所述第二程序标识符所标识的第二程序的调用<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程序标识符的阵列”或“通过显示角度调用程序”。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程序标识符阵列或通过显示角度调用程序。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第一操作包括由所述第一程序引起被显示的视觉信息在所述显示器的中央部分的显示,以使得由所述第一程序引起被显示的所述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对应,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由所述第二程序引起被显示的视觉信息在所述显示器的中央部分的显示,以使得由所述第二程序引起被显示的所述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对应<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视觉信息方位与显示角度对应”或“程序调用导致中央部分显示”。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程序调用时视觉信息方位与显示角度对应的技术。其涉及的显示管理不涉及程序调用与显示角度的关联。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A和B,未直接或隐含公开其他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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