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4-11-17_KR1020140132231A_发明公开_KR1020140132231A 영상 회의 시 단말기를 제어하기 위한 방법, 장치 및 기록 매체
**目标专利名称**:基于前景物体再现扩增实境CN104903934B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R1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A:产生场景的参考图像**<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参考图像是“不包含所述前景物体”的场景图像,用于与包含前景物体的图像进行比对以分割前景(见[0032],[0044])。对比文件涉及视频会议中的发言者识别与图像合成。其“원경 영상”(全景图像)是包含所有与会者的实时图像(见[0030]),并非用于背景减除或前景分割的“参考图像”。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B:捕捉所述场景的图像**<br>**《直接公开》** | [0030] “영상 회의 참여자들인 참여자1(100a), 참여자 2(100b), 참여자 3(100c) 및 참여자 4(100d)의 모습을 카메라(130)가 원경으로 촬영한다.”<br>(摄像头(130)从远处拍摄视频会议参与者,即参与者1(100a)、参与者2(100b)、参与者3(100c)和参与者4(100d)的样子。) | 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使用摄像机捕捉包含参与者的场景图像。该图像用于后续处理(发言者识别、合成),其作用与目标专利中作为处理对象的“所捕捉图像”相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毫无疑义地得出对比文件公开了“捕捉场景的图像”这一技术特征。 |
| **C:所述场景具有未附加到所述场景的前景物体**<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目标专利中的“前景物体”(如用户手指)是独立于场景背景(如目标、台子)并可相对于其移动的物体(见[0027])。对比文件中的图像主体是“与会者”(참여자),他们是会议场景的固有组成部分,并非“未附加到场景”的独立前景物体。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D:所述前景物体包含关注点**<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目标专利的“关注点”是前景物体上用于交互的独特物理方面,如指尖(见[0027], [0032])。对比文件为了识别发言者,会检测“입 영역”(嘴部区域)(见[0036]),但这是发言者面部的一个区域,其目的是判断说话状态,而非作为与虚拟对象进行空间交互的“关注点”。两者作用不同,且对比文件未提及类似“关注点”的概念。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E:所述关注点是所述前景物体的属性**<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如上所述,对比文件未公开“前景物体”及其“关注点”。因此,自然也未能公开“关注点是前景物体的属性”这一特征。 |
| **F:其中所述前景物体为用户的至少一个手指或指针且所述关注点为所述用户的所述至少一个手指或所述指针的尖端**<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全文涉及的是视频会议中的发言者及其面部(特别是嘴部)检测,完全未提及用户的手指、指针或其尖端作为交互物体。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G:其中所述图像是使用不具有深度信息的摄像机捕捉的**<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通篇未提及使用具有深度信息的摄像机(如深度相机、立体相机)。其使用的“카메라”(相机)为普通视频会议摄像机。 | 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对比文件后,能毫无疑义地得出其所使用的摄像机是常规的2D视频摄像机,不提供深度信息。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声明“不具有深度信息”,但这是本领域对于常规视频摄像机的公知常识性理解。因此,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本特征。 |
| **H:使所述图像或不包含所述前景物体的所述场景的所述参考图像扭曲,因此所述图像及所述参考图像具有相同视图,其中扭曲包括:从所述参考图像提取特征**<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目标专利中的“扭曲”是为了使当前图像与参考图像视角对齐(例如都变为正视图),以便进行精确的像素级比较来分割前景(见[0033], [0037])。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为使两个图像具有相同视图而进行的图像扭曲操作,也未提及从参考图像提取特征。其图像处理主要用于发言者检测和图像合成(混合/复用),而非基于视角对齐的前景分割。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I:从所捕捉的所述场景的图像提取特征**<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目标专利中“提取特征”(如SIFT、SURF)是用于计算图像间单应性以估计姿势(见[0036]),是扭曲步骤的一部分。对比文件在发言者检测时,提到了检测“얼굴 영역”(面部区域)和“입 영역”(嘴部区域)(见[0036]),这可以视为一种特征检测。然而,该特征检测的目的是识别发言者(通过嘴部运动或语音),而非用于计算图像间的几何变换以实现视图对齐。两者作用不同。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目标专利中此特定作用下的“提取特征”。 |
| **J:基于将所述所捕捉的图像中的所提取的特征与所述参考图像中的所提取的特征进行比较来产生所述图像和所述参考图像之间的姿势**<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目标专利中通过比较提取的特征来计算“姿势”(单应性),目的是为了后续的图像扭曲(见[0036])。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计算图像间“姿势”或进行视图对齐的相关内容。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K:以及基于所述姿势扭曲所述图像或所述参考图像**<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如上所述,对比文件未公开计算“姿势”的步骤,自然也未有基于姿势进行图像扭曲的步骤。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L: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以检测属于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的像素**<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目标专利中这一比较是核心步骤,通过像素级比较(如差分、比率)来识别前景区域,进而检测关注点像素(见[0033], [0039])。对比文件虽然会“比较”不同信息(如比较不同终端传来的参数以确定发言者,见[0054]),但这不是在“扭曲之后”对“图像与参考图像”进行的“像素”比较,目的也不是检测“前景物体上的关注点像素”。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M:使用所述检测到的像素检测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其中检测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是使用分类器在不使用对所述前景物体的预定几何约束的情况下执行**<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目标专利中使用分类器(如随机森林)基于检测到的像素来检测关注点(如指尖),且不依赖预定几何形状(见[0032], [0049])。对比文件在检测发言者时,可能涉及模式识别,但未提及使用“分类器”来检测类似“指尖”的关注点。其检测对象(嘴部)通常依赖于面部几何模型(如MPEG-4面部定义参数,见[0036])。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N:在显示器上显示所述图像**<br>**《直接公开》** | [0056] “출력부(340)는 ... 수신한 화자의 영상과 원경 영상 획득부(330)에서 획득한 영상을 함께 출력한다.”<br>(输出部(340)... 输出接收到的发言者图像和由全景图像获取部(330)获取的图像。) | 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将处理后的图像(发言者图像与全景图像合成后)进行输出显示。该“输出”必然涉及在显示器上显示图像。其作用与目标专利中“在显示器上显示所述图像”相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毫无疑义地得出对比文件公开了本特征。 |
| **O:基于所述关注点在所述显示器上于所述图像上方再现扩增对象**<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目标专利的“扩增对象”是计算机生成的虚拟对象(如圆盘、键盘),叠加在真实图像之上以实现AR效果(见[0028], [0052])。对比文件输出的是合成后的真实视频流(发言者特写与全景混合),并未生成或叠加任何虚拟的“扩增对象”。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P:以及在随后捕捉的图像中追踪所述前景物体,其中所述追踪包括:如果场景有变化,那么更新所述参考图像。**<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目标专利中追踪前景物体(如手指)并在场景变化时更新参考图像,是为了持续进行准确的AR交互(见[0048], [0050])。对比文件会持续判断谁是发言者,这可以视为一种“追踪”,但其追踪对象是“发言者身份”,而非特定前景物体的空间位置,且未涉及“更新参考图像”以应对场景变化的概念。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Q:其中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以检测属于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的像素包括:产生用于所述前景物体的掩模**<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目标专利中“产生掩模”是分割前景物体的具体方法(见[0033], [0039])。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通过图像比较来生成前景掩模的技术。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R:使用所述掩模从所述图像分割所述前景物体**<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如上所述,对比文件未公开“产生掩模”,自然也未有使用掩模分割前景物体的步骤。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S:以及使用从所述图像分割的所述前景物体检测所述像素。**<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如上所述,对比文件未公开前景物体的分割,因此也未公开从分割的前景物体中检测像素的步骤。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T:其中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以检测属于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的像素包括:使用所述图像中的不同于所述参考图像中的对应像素的像素产生前景物体图像**<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这是目标专利中另一种不通过掩模直接生成前景物体图像的方法(见[0035])。对比文件未进行此类图像间的像素级比较以生成前景图像。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U:以及在所述前景物体图像中检测属于所述前景物体上的所述关注点的所述像素。**<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如上所述,对比文件未公开“前景物体图像”,因此也未公开在其中检测像素的步骤。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V:其中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包括:在扭曲之后从所述参考图像中的对应像素减去所述图像中的像素以产生每一像素的差**<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这是目标专利中实现像素比较的具体算术方法(见[0039])。对比文件未进行此类图像像素的减法操作。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W:以及比较每一像素的所述差与阈值。**<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这是目标专利中判断像素是否属于前景的具体方法(见[0039])。对比文件在判断发言者时可能使用阈值(见[0065]),但那是应用于音频参数或运动参数的阈值,而非应用于图像像素差的阈值。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X:其中在扭曲之后比较所述图像与所述参考图像包括:在扭曲之后产生所述图像及所述参考图像中的对应像素的比率**<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这是目标专利中另一种像素比较的具体方法(见[0039])。对比文件未进行此类图像像素的比率计算。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Y:以及比较对应像素的所述比率与阈值。**<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这是目标专利中基于比率判断像素是否属于前景的具体方法(见[0039])。对比文件未进行此类操作。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 **Z:其中在所述显示器上再现所述扩增对象包括再现所述扩增对象以看起来如同所述扩增对象在显示于所述显示器上的所述前景物体下方。**<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相关内容。 | 这是目标专利中实现特定AR视觉效果(前景物体遮挡虚拟对象)的方法(见[0028], [0047])。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虚拟对象的再现,更无此遮挡效果的实现。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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