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的名称:2014-05-15_WO2014073197A_发明申请_WO2014073197A1 固体電解質
目标专利的名称:1514硫化物型固体电解质、其制备方法和包含其的全固态电池CN113937350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指定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成中文)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其特征在于,所述硫化物型固体电解质包含由Li13Sn2InS12表示的锂‑锡‑金属‑硫化物(LTMS)型化合物。<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通式:LaMbPcSdXe(式中,L是碱金属,M是B,Al,Si,Ge,As,Se,Sn,Sb,Te,Pb及Bi中选择的1种以上元素,X是卤素;a~e满足0<a≦12、0≦b≦0.2、c=1、0<d≦9、0<e≦9)。未记载任何不含磷的锂‑锡‑金属‑硫化物型化合物,更未提及Li13Sn2InS12这一具体化学式。(参见说明书第[2]段的式(1)及其说明) | 对比文件明确要求其固体电解质必须含有磷元素(P,c=1),且M元素(包括Sn)的含量b≤0.2。目标专利的Li13Sn2InS12化合物不含磷,且Sn和In的化学计量比不满足对比文件的通式限制。对比文件没有任何关于无磷LTMS型化合物(尤其是Li13Sn2InS12)的记载或暗示。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得出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B**:所述硫化物型固体电解质用于形成全固态电池的固体电解质层。<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记载:“本発明の第1の固体電解質ガラス及び/又は固体電解質ガラスセラミック、並びに本発明の第2の固体電解質は、全固体電池の固体電解質層の材料としても使用できる。”(本发明的第一固体电解质玻璃和/或固体电解质玻璃陶瓷以及本发明的第二固体电解质,也可以用作全固体电池的固体电解质层的材料)。(参见说明书“全固体电池”部分) | 对比文件虽公开了其自身固体电解质可用于全固态电池的固体电解质层,但该固体电解质是含磷的Li-P-S-X体系,并非本特征所限定的由Li13Sn2InS12表示的特定无磷化合物。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该特定化合物,因此无法公开“用该特定硫化物型固体电解质形成固体电解质层”的技术方案。本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i)将锂硫化物、锡硫化物和含M的硫化物混合,其中M是In。<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记载的原料:(1-A)碱金属硫化物(如Li2S);(1-B)M'mSn表示的化合物,M'为B,Al,Si,P,Ge(不包括Sn);(1-C)M”wXy表示的化合物,M”可为Li,Na,B,Al,Si,P,S,Ge,As,Se,Sn,Sb,Te,Pb或Bi(含Sn、Bi等),但X为卤素。未单独列出锡硫化物(如SnS2)和含铟硫化物(如In2S3)作为原料。在具体实施例中全部使用Li2S、P2S5和卤化物。(参见原料部分(1-A)~(1-C)及实施例) | 对比文件虽然在其通式中允许M包含Sn和In,但实际教导的制备方法仅使用含磷的原料(必须包含P2S5等),且从未提及将锂硫化物、锡硫化物和含铟硫化物(如In2S3)混合的步骤。对比文件的全部实施例均基于Li2S-P2S5-卤化物体系。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的内容合理推断出使用无磷的锡硫化物和铟硫化物进行混合。因此,步骤i)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无内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技术特征E**:ii)对混合物进行热处理。<br><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在固相法中记载:“具体的には、P2S5とLi2Sと原料(1-C)を所定量乳鉢にて混合し、100~900℃の温度で加熱することにより、固体電解質が得られる。”(具体而言,将P2S5、Li2S和原料(1-C)按一定量在研钵中混合,在100-900℃的温度下加热,得到固体电解质。)在熔融急冷法中亦记载了将混合原料在400-1000℃反应后急冷。其他方法(MM法、スラリー法)也均包含混合后热处理的步骤。(参见“固相法”、“溶融急冷法”等部分)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固体电解质的制备过程中,将混合后的原料进行热处理的步骤。该步骤的作用是将原料转化为具有离子传导性的固体电解质,这与本特征E在目标专利中的作用完全相同。尽管混合物的具体成分不同,“对混合物进行热处理”这一操作本身已被对比文件直接揭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获得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F**:其特征在于,所述热处理在400℃至850℃下进行一次或多次。<br><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在熔融急冷法中记载:“反応温度は、好ましくは400℃~1000℃、より好ましくは、800℃~900℃である。”(反应温度优选400℃~1000℃,更优选800℃~900℃)。在固相法中记载:“100~900℃の温度で加熱する”(在100~900℃的温度下加热)。(参见“溶融急冷法”、“固相法”部分) | 对比文件公开的热处理温度范围(400~1000℃和100~900℃)明确覆盖了本特征F所限定的400~850℃区间。并且,对比文件未限制热处理的次数,一次热处理是常规方式,多次热处理也为本领域所已知。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从对比文件直接得出“在400℃至850℃下进行一次或多次热处理”的技术方案,该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基于上述分析,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E和技术特征F,未直接或隐含公开技术特征A、B、C。
<<<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