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CN110268656A_专利详情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在侧行链路上接收至少一个侧行链路通信。<br>**《隐含公开》** | 说明书第[0050]段:“无线网络100还可以包括中继站。中继站是可以从上游站(例如,BS或UE)接收数据传输并且将数据传输发送给下游站(例如,UE或BS)的实体。中继站还可以是能够为其它UE中继传输的UE。”<br>说明书第[0051]段:“某些UE 104可以使用设备到设备(D2D)通信链路192来彼此通信。D2D通信链路192可以使用DL/UL WWAN频谱。D2D通信链路192可以使用一个或多个侧行链路信道,诸如物理侧行链路广播信道(PSBCH)、物理侧行链路发现信道(PSDCH)、物理侧行链路共享信道(PSSCH)和物理侧行链路控制信道(PSCCH)。” | 对比文件公开了设备(UE)之间可以通过D2D通信链路进行通信,并且明确指出这种D2D通信使用“侧行链路信道”。虽然对比文件未在方法权利要求中明确记载“在侧行链路上接收至少一个侧行链路通信”这一步骤,但其整体技术方案(如图1、图3所示及相应描述)必然包含UE在侧行链路上接收来自另一UE的通信这一过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已知存在侧行链路通信场景(如D2D、V2X)的前提下,接收侧行链路通信是进行任何侧行链路交互(如中继、反馈)的基础和必然前提。因此,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是隐含公开的。<br>**作用对比**:在对比文件中,接收侧行链路通信的作用是实现D2D通信、中继等功能的基础。在目标专利中,该特征是接收特定类型通信(如授权)以触发后续反馈的前提。两者作用本质相同,均为实现侧行链路信息交互的基础步骤。 |
| **技术特征B**:所述至少一个侧行链路通信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授权、多阶段授权、多分组授权、或中继通信。<br>**《未公开》** | 经查,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授权”、“多阶段授权”、“多分组授权”或“中继通信”作为侧行链路通信的内容或类型。对比文件涉及的中继(第[0050]段)是指中继站实体或功能,并非指一种待确认的“中继通信”。对比文件的核心在于为混合数字方案生成序列,其通信内容围绕资源指派、参考信号、加扰数据等,与目标专利中定义的特定侧行链路通信类型(授权等)无关。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记载或暗示侧行链路通信可以是指“授权”、“多阶段授权”、“多分组授权”或作为被确认对象的“中继通信”。这些是目标专利为了支持高效的侧行链路反馈而定义的特定通信场景或内容。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不涉及对这些特定类型通信的接收和处理。 |
| **技术特征C**:在所述侧行链路或上行链路上发送包括多个确认的反馈消息。<br>**《未公开》** | 说明书第[0068]段:“物理混合自动重传请求(ARQ)(HARQ)指示符信道(PHICH)也位于时隙0的符号0内,并携带用于指示基于物理上行链路共享信道(PUSCH)的HARQ确认(ACK)/否定ACK(NACK)反馈的HARQ指示符(HI)。”<br>(注:此段描述的是LTE系统中基站与UE之间的上行链路HARQ反馈,非侧行链路反馈。)<br>对比文件未记载在侧行链路上发送包含多个确认的反馈消息。 | 对比文件虽然提到了HARQ确认/否定确认(ACK/NACK)反馈,但这是在传统上行链路(UE到基站)的上下文中,用于确认下行链路数据的接收。这与目标专利中在“侧行链路或上行链路”上发送“包括多个确认的反馈消息”有本质区别。目标专利的反馈消息是针对侧行链路通信的,且强调“多个确认”的捆绑发送。对比文件既未涉及侧行链路反馈,也未涉及将多个确认捆绑在一个消息中的概念。 |
| **技术特征D**:所述多个确认中的至少一个是针对在所述侧行链路上接收到的所述授权、所述多阶段授权、所述多分组授权或所述中继通信的。<br>**《未公开》** | 无相应记载。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技术特征B(特定的侧行链路通信类型)和技术特征C(在侧行链路或上行链路上发送包含多个确认的反馈消息),因此,关于这些确认所针对的具体对象(授权、多阶段授权、多分组授权、中继通信)自然也未被公开。该特征限定了反馈消息的具体内容和目的,是目标专利方案的核心之一,在对比文件中找不到对应内容。 |
**结论**:
根据对比文件CN110268656A的公开内容,仅技术特征A(在侧行链路上接收至少一个侧行链路通信)被隐含公开。技术特征B、C、D均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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